眾所周知,行政事業單位財管工作的好壞,直接對國家及各地的財務活動構成一定的影響,同時,更關乎國家財產的安全。在新時期,依照行政事業單位財管的新特點,不斷地解決財管工作中所產生的新問題,并提出新方法和新思路,是當今深化財管體制改革的一項重要任務。
本文結合行政事業單位財管過程中所暴露的主要問題,并立足于單位財務活動的現實狀況,給出一些可行性的解決建議。
一、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過程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分析
\\(一\\)財務管理在制度層面上有待完善
首先,在過往款項的管理上,現今行政事業單位的賬面剩余額度占據流動資產比例的一半以上,有很大一部分均屬壞賬,例如,購置物資時所提前支付的款項由于未能按時清算,或貸款承諾被強制回扣而產生壞賬。單位采購設備及辦公用品時,給廠家支付的資金較多,采購所開支的實際資金減少,由于未能按時結算,導致債務糾紛頻繁出現,最終未能使呆賬回收。
其次,管理專項資金上,在對資金進行分配時欠科學,主觀隨意性較大,在一定意義上阻礙分稅制財務體制的執行,也給肆意挪用資金提供了便利條件;另外,對專項資金的供應面過于廣泛,因財務部在核對撥付專項資金之前,均為對項目開展必要的可行性論證,直接致使資金及應辦理的項目之間不掛鉤,造成在財務預決算時,基本上全部的開支項目均有專項資金,給應用范圍增添了較大的不明確性。
第三,在年末清理結算時,單位內部的財務未能按時清理結算,過往款項會因跨年度而出現責任不明晰的現象,最終造成壞賬呆賬的產生。
\\(二\\)單位預算執行時的強制約束力相對缺乏
伴隨財政資金劃撥的相對減少,行政事業單位在財政資金的使用上需進行一定意義上的控制,以便于緩解單位內部的資金負擔。然而,由于財務管理制度方面的缺陷,為數不少的行政事業單位在審批下級資金應用的過程中,所設定的門檻過于寬松,未能有效地依據制定規范,對下級的違規現象加以遏制。主要表現在下列三方面:
首先,一些單位在項目開支資金的管理中,基本開支及項目開支的界限較為模糊,借助于項目開支彌補基本開支資金的缺口,以滿足公用性開支,未能體現??顚S?;其次,個別單位在運用專項資金時,不注重經濟效益的創造,片面地關注款項的劃撥,輕視資金的控制,注重核準預算,而輕視使用效果;第三,一些事業單位在使用資金時,未能嚴把開支關,超額透支、浪費極為嚴重,奢侈性消費的行為猖獗,不利于政府樹立公眾形象。
\\(三\\)財管的職能履行受到削弱,資金使用效率過低
單位內部門預算的編制欠規范,資金擠占嚴重,資金在開支時往往缺乏細致嚴密的規劃方案,出現隨意性和無序化等不良局面。財務部門缺乏對資金的事前審核,忽略資金應用前的預估工作,對資金收支的考評僅停留于大致的均衡,也未能按時評估資金使用的效率。
\\(四\\)單位內控體制欠健全
近些年來,雖然行政事業單位的內控體制在日益強化,但總的來看,依然面臨諸多缺陷和問題,直接造成標準規范未能及時確定,也未能全方位凸顯社會服務的控制目標,一些單位的職能開始朝著多重型變化,但仍有對外運營及公共服務等性質各異的經濟體,不利于管理秩序的維持。另外,國家對于單位所楚天的指導性規范偏少,直接導致不少行政事業單位的內部控制體制缺失,或僅對資金使用的要求及范圍作了相應的規定,在資金運用的方向等諸方面依然未能有效地確保安全性。
二、加強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工作的新對策探討
\\(一\\)強化單位的財務預算控制
隨著國家財政預算體系的日臻完善,事業單位的財管正朝著管理的嚴密化及服務的科學化方面有力邁進。
在會計核算基礎、核算目標等諸方面均兼顧了財管的基本需求,并體現了預算管理的信息需要。除此以外,事業單位還需將基建項目的開支歸并到統一化的財務賬目中加以核算,這樣一來,不但完善了會計信息,更為會計管理提供了良好的借鑒經驗,同時,有力地促進了審計、財政監督,確保財務資金的安全性。
作為財管工作的關鍵性一環,資金開支及各類資金使用必須抓緊抓好。具體而言,強化財務開支要嚴格依據事業單位的財管制度,并出臺實施相應的管理措施,積極辦理財務收支性業務,以高度負責、追求實效的基本原則妥善規劃好所有業務,與此同時,單位也要根據資金管理的各項漏洞,在實踐中持續地完善財務資金的開支控制制度,切實做到與規可循,照章辦事。
\\(二\\)提升從業員工的財務管理意識
全面提升財務從業人員的財務管理意識是提升財管能力的重要途徑,從業員工在管理意識方面的欠缺,直接造成各項管理職能缺乏嚴格地履行。行政事業單位由于受到管理范圍的制約及影響,暫時沒能徹底地保障每位財管員工的工作合格。為此,單位需對全部財務從業人員進行定期培訓,結合員工的工作實踐,引進競爭性激勵機制,不斷提升員工的財務管理意識及業務本領。
另外,單位還要創設和諧、寬松的管理氛圍不斷地招徠合格的優秀人才,不斷地激發內部員工的管理熱情及工作的主動性,充分為員工搭建自主發展、高效管理的良好平臺。
\\(三\\)完善國有資產系統內部高效的監督機制
首要的任務是創建有效的國有資產審批制度,對國有資產在使用過程中的重大問題及時處置,并報資產管理部門批準,保障國有資產的區沒有及時交接給社區居委會或相應的居委會(社區)沒有及時配套建立,造成了已入住這些住宅區的人口出生信息無法上報。
三、對策和建議
從上述情況來看,計生出生人口統計誤差出現的重要原因之一是過去老的統計方式和手段不適應人口形勢的變化和要求而產生的,這就需要我們及時研究新情況,不斷改進完善人口統計管理體制。
第一,明確和細化計生統計管理口徑。公安部門將逐步實現實有人口管理,為計生部門現居住地管理提供了良好的機會。計生部門應當探索建立以現住地屬地化管理為方向的實有人口管理體制。進一步細化現居住地和戶籍地的管理責任,賦于現居住地統計和管理服務的權限,以社區“網格化”管理服務為依托,在服務中掌握動態人口信息,在社區建立一種沒有戶籍身份限制的人口服務管理新模式。
第二,強化人口問題綜合治理。計生人口統計離開了部門的協作是無法取得成功的。要將人口統計工作職責納入政府目標管理責任制,明確各部門職責,積極調動社會資源。如衛生部門積極推行分娩登記實名制,公安部門按照《戶口登記條例》落實人走戶遷的政策,在辦理落戶,遷移時協助審驗計生證明等;人口計生部門更要發揮工作主動性,對人戶分離人口進行摸底登記,落實人戶分離人口的遷移交接,做到服務不減,工作不斷。
第三,搭建人口信息共享平臺。針對多個部門各掌握部分人口信息的特點,建議在信息管理上,由一個部門統籌搭建人口信息共享平臺,實現人口計生、公安、民政、衛生、工商、統計、教育、財政等多個部門人口信息資源的整合共享,實現政務信息互通有無,分級分類使用,逐步建立人口信息安全預警和輔助決策機制。
第四,改革和創新人口統計工作。一是建立和完善統計管理制度。針對拆遷過渡期人口、新建小區人口的統計管理問題加強調研,出臺相應的工作意見,落實管理責任。二是加強人口統計的考核。規范統計行為,提高統計質量。三是落實基層減負工作。刪減一些基層計劃生育的表、卡、冊、檔等臺賬,減輕基層統計人員的工作壓力,讓統計人員有更多的時間,用更大的精力去干務實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