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招商引資、項目建設力度逐漸加大,工業化城鎮建設步伐也日益加快,征地拆遷的資金量也越來越大。鄉鎮財政所作為征地拆遷財政性資金的具體管理單位,如何確保征地拆遷補償資金安全有效地運行成為當務之急。為了不因資金兌付而影響征地拆遷進度,確保以后在征地拆遷資金監管中進一步完善財務手續,現結合湖北省遠安縣鳴鳳鎮征地拆遷補償資金支付過程中實際遇到的問題,就如何加強和完善征地拆遷補償資金規范管理談談自己粗淺的建議。
一、征地拆遷補償資金運價基本情況
\\(一\\)資金規模日益增大
近四年來,根據縣域經濟發展需要,鳴鳳鎮共承擔征地拆遷建設項目近111個,上級財政共撥付征地拆遷補償資金3.7億元,共兌付征地拆遷補償資金3.9億元。其中:2009年,鳴鳳鎮共承建新征地拆遷項目27個,縣財政共撥付征地拆遷補償資金4513萬元,兌付征地拆遷補償資金4127萬元;;2010年,鳴鳳鎮共承建新征地拆遷項目20個.縣財政共撥付征地拆遷補償資金6450兌付征地拆遷補償資金6079萬元;2011年地拆遷項目21個鳴鳳鎮共承建新征縣財政共撥付征地拆遷資金12872萬元,兌付征地拆遷補償資金12406萬元;2012年鳴鳳鎮共承征建新征地拆遷項目23個.縣財政共撥付征地拆遷資金8641萬元,共兌付征地拆遷補償資金9247萬元。2013年截至8月鳴鳳鎮共承征建新征地拆遷項目12個,縣財政共撥付征地拆遷資金4862萬元,共兌付征地拆遷補償資金7207萬元。征地拆遷資金規模呈逐年倍增趨勢,而鳴鳳鎮近四年本級財政預算支出平均為800萬元左右,征地拆遷資金規模超過預算支出近十倍。
\\(二\\)資金管理實行專人專賬
目前,征地拆遷補償資金收支業務主要由鳴鳳鎮財政所人員承擔,按照縣財政局業務管理的要求,為了進一步規范征地拆遷補償資金的財務收支管理,同時便于查看每個征地拆遷項目的工作進展及收支明細,從2010年起,將征地拆遷補償資金財務手續從大財政預算中分離出來,建立了征地拆遷專賬,并由專人負責每筆征地拆遷補償資金的收支及業務管理。
\\(三\\)資金兌付按程序審批
自2010年征地拆遷補償資金兌付以來,所有的補償資金支出時,必須由征地工作專班負責人先在補償資金請示和支付補償明細上簽宇確認,然后由工作專班人員將農戶補償協議、支付補償明細或補償農戶領條上報到鎮政府鎮長簽宇認可,最后報鎮財政所審核無誤后兌付。在支付農戶征地拆遷補償資金時,由征地工作專班人員或代發銀行工作人員辦理,財政所征地會計將農戶補償協議、農戶補償明細或領條進行核對無誤后,將征地拆遷補償資金直達補償農戶的存折。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從近四年來征地拆遷補償資金收支管理來看,在征地拆遷資金補償過程中,積累了不少經驗,補償資金支出審核手續愈加嚴密,資金監管、財務管理、賬務處理逐步趨向規范,同時也受到了上級財政部門的充分肯定。但隨著鳴鳳鎮征地拆遷工作項目逐漸增多,補償資金量逐漸加大,在資金監督使用、規范管理上仍然存在一些較為突出的漏洞和問題,履待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解決。資金運行管理中主要存在以下四個方而的問題:
\\(一\\)補償資金請撥資料欠齊全
財政所征地資金會計在兌付農戶征地拆遷補償時,首先要審核資金請撥資料是否齊全,如請示、領條原件是否有領導、專班負責人、經辦人及領款人簽宇,是否有開戶行的直達賬號等;屬于工程項目資金的,是否附有施工合同、招投標資料、驗收報告、財務預決算資料等。雖然大多數來辦理資金的工作人員都能按要求提供資金請撥資料,但還有少數人來辦理資金時,準備資料不齊全,影響了辦事效率。
\\(二\\)資金兌付監管難度較大
加強財政資金的全程使用監管是財政部門不可推卸的責任,但在征地拆遷實際補償兌付過程中,對資金的有效監管使用仍然暴露出許多問題。目前,由于財政所工作人員有限,征地拆遷建設項目眾多,工作專班也較多,在現有的鎮財政所人員情況下,既無人來監管,更無人來現場核實補償給農戶的資金與征用的土地而積相符,因此,在資金補償的終端支付上缺乏監管。通過近四年各宗征地拆遷項目看,所有征地拆遷補償的資金與實際征用農戶的耕地、山林的畝數及標準無人核實,造成在資金支付到補償農戶的最終環節上脫離了監管。
\\(三\\)資金支付辦理責任主體不明確
目前,前來鎮財政所辦理兌付農戶征地拆遷補償資金的有工作專班負責人、有工作人員、有代發銀行工作人員三類人員。具體應該由誰來負責兌付,出現資金兌付不到位的問題找誰,沒有明確。從近四年的運作來看,出現問題都是農戶直接找到鎮財政所,然后財政所予以追索原因回復農戶。
\\(四\\)資金調度困難
由于資金量大,兌付時效性強,鎮級財政資金調度較困難。當前,從鳴鳳鎮財政所征地拆遷支付賬而上看,正在開展的征地拆遷項目近}o多個\\(含往年未完成項目\\),在征地拆遷工作開展高峰時,為確保征地拆遷工作的進度,鎮財政所曾調度全鎮所有的財政資金,墊付征地拆遷補償資金達到了2000多萬元,墊付項目達40多個,不僅影響了征地拆遷工作的順利推進,還對其他項目的資金調度帶來困難。
三、今后改進的措施及建議
為穩步推進征地拆遷工作,規范補償資金的收支管理,筆者認為應該從以下幾方而來加以完善和改進。
\\(一\\)加強業務培訓
每年舉辦一次培訓班,召集征地專班報賬員集中培訓學習,強調并完善報賬程序及手續,確保征地資料齊全。專班財務人員到財政所辦理資金撥付手續時,不僅要提供完整的征地資料,還要嚴格報賬程序,確保資金??顚S?,并按統一的原始單據模式填寫,確保財務規范運行。
\\(二\\)成立高素質的工作專班
為了確保征地拆遷資金的安全運作,規范有序,及時兌付,讓每位涉及兌付補償資金的會訓一人員心中有數,確保征地拆遷補償資金的萬無一失,應該建立一支至少由3人組成的業務素質較高的征地拆遷補償資金兌付工作專班,常年全而負責全鎮征地拆遷資金的收支規范管理、各類征地拆遷補償資料的搜集整理工作。
\\(三\\)完善資金管理機制
由于征地拆遷補償資金量逐年增加,僅從近幾年的資金量來看,每年兌付征地拆遷補償資金將近過億元,因此,建立一套規范完備的征地拆遷兌付補償資金體系尤顯重要。雖然目前征地拆遷補償資金由專人專賬管理,但為確保征地拆遷補償資金的安全,便于征地拆遷補償資金的跟蹤管理、使用、審計,隨時了解征地拆遷資金的補償進度,資金由單一的賬戶進出,最大限度地防比征地拆遷補償資金挪作他用,明確支付責任主體,建立專人專賬專戶管理很有必要。
\\(四\\)建立有效的監督機制
為確保征地拆遷工作有條不紊地推進,防比虛報套取補償資金,執行政策不嚴格、標準執行不一等各種騙取補償資金現象的發生,政府應該成立由專職部門,負責征地拆遷工作的全程監督,包括方案初步測算的合理性、標準的審核、現場抽查核實、補償資金是否足額到位等。以便及時發現問題及時糾正,也便于工作中執行政策標準不一造成工作的被動,影響征地拆遷工作的穩步推進。
\\(五\\)對項目定期審查銷項
從近四年看,大部分建設項目為政府財政投資建設項目或是政府財政配套建設項目,為了考評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的績效,縣績效考評辦對鳴鳳鎮2009年、2010年近30個已經結束的征地拆遷建設項目進行了審計和績效評估,為全而規范征地拆遷資金兌付提出了諸多的好建議。但由于征地拆遷工作的特殊性,存在著許多遺留問題久拖不決,有的甚至長達三四年之久。由于項目未結束,在財務賬目往來上一直保留著該科目,導致征地往來科目眾多,很不利于征地拆遷資金監管,也不利于項目建設工作的推進。因此,縣政府應該成立相關部門,建立有效的項目定期審查機制,進行績效評估:一是對已經結束的項目盡快進行審計考評銷號;二是對于當年內建設的項目及時實行銷號制。為加強征地拆遷補償資金的監管,銷號后結余資金收回,超支資金及時補齊。對于在審訓一績效評估中,確實無法銷號的在建項目,結轉次年續建,資金也可續轉,便于資金監管。避免征地拆遷項目久拖不決政府無法掌控,同時也可以準確地評價征地拆遷工作效果,避免看起來只有政府財政投資建設項目而沒有政府財政的受益。
\\(六\\)保障農戶補償資金及時到位
資金保障是扎實推進征地拆遷工作的前提,為了能保證財政資金投入及時發揮效益,筆者認為應該建立征地拆遷補償資金保障機制,設立專門賬戶,保證一定的流動資金量,兌付后及時由縣財政打入賬戶,明確兌付補償資金的責任主體,以確保征地拆遷工作的順利開展,避免資金不能及時到位影響工作進展和征地工作人員的積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