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論文目錄導航 :
【題目】會計職業道德中誠信缺失探究
【導論】會計行業中誠信問題研究導論
【1.1】誠信的倫理內涵及其理論特點
【1.2 1.3】誠信在會計職業道德中的核心地位與作用
【第二章】會計誠信缺失的原因及其危害
【第三章】解決會計職業道德中誠信問題的途徑
【結語/參考文獻】會計職業道德建設中誠信的研究結語與參考文獻
第二章會計誠信缺失的原因及其危害
雖然誠信在會計職業道德中居于核心地位,但由于我國市場經濟發展的不成熟性,有些會計人員在面對經濟利益,尤其是個人利益或單位局部利益時,喪失了個體誠信或職業誠信,出現了諸多不誠信的問題,給國家或集體利益帶來了極大地損害。本章通過對會計誠信缺失的面面觀,具體分析會計誠信缺失的原因及其危害。
一、會計誠信缺失面面觀。
自從我國實行市場經濟以來,會計行業先后出現過三次誠信危機。會計誠信缺失已嚴重損害了整個會計行業的形象,給個人和國家帶來了無法彌補的經濟損失和精神傷害。
(一)第一次會計誠信危機:深圳原野。
1992 年案發:1989 一 1991 采取少攤損失、虛列收入,隱匿支出、少計提折舊等方法,外方"空手套白狼";"制造"利潤達 7740 萬元;憑空控股,轉移資金,淘空上市公司。
深圳原野"被改組為"世紀星源";注冊會計師被吊銷資格,會計師事務所的營業證被撤銷;涉案的外方有關人員被追捕歸案。
(二)第二次誠信危機:東鍋案件。
1998 年案發:56 張假銀行進賬單,虛構利潤 1.23 億進行包裝,修改審計時間,從 1994 年改為 1992 年,騙取上市;東鍋公司采取送原始股票的手法,拉攏有關部門、單位,涉及從中央到地方一百多名干部;當地政府下令"各方密切配合","努力爭取上市",從當地政府到財政、國資、銀行、中介機構等形成一個完整的"造假公司".
處理結果: 事務所被依法解散,東鍋董事會主要成員被判刑,簽字會計師取消了 C 以上的資格。
(三)第三次會計誠信危機:"銀廣夏" 會計誠信危機的頂峰。
銀廣夏通過偽造出口報關單、偽造購銷合同、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偽造免稅文件和偽造金融股票據等手段,虛構主營業務收入,虛構巨額利潤 7.45 億元,其中,1999 年為 1.78 億元,2000 年為 5.67 億元。出具假的審計報告的中天勤事務所被吊銷資格,公司三個主要負責人受到了應有的法律制裁,兩名簽字會計師被刑事拘留。
三次誠信危機在我國造成了極其惡劣的影響,朱镕基總理針對所有會計人員的誠信缺失,提出了"誠信為本,操守為重,堅持準則,不做假賬"的道德要求,進一步引起了社會各界對會計職業道德中誠信缺失的重視。對會計人員開展誠信教育,約束會計人員的不誠信行為,已經到了刻不容緩的地步,社會各界人士都要行動起來。
二、會計誠信缺失的原因。
(一)政府誠信不足。
政府誠信不足是會計誠信缺失的關鍵因素,整個社會誠信建設中政府誠信建設占核心地位。如何使公眾信任政府,保證其誠信形象?我國政府在多年的執政過程中,采取了很多措施,并已經在大眾心目中樹立了誠信政府的形象。然而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中,失信于民的現象仍然在一些地方政府的執政過程中存在著,為我國社會誠信制度建設造成了困境。導致政府誠信缺失的原因,一是政府官員濫用權力的現象比較嚴重,二是政府的民主性和透明度不足;三是權力監督機制薄弱;三是行政人員的政策意識和法制意識淡薄。在這些原因的影響下,誠信缺失現象日益嚴重,直接影響了會計誠信制度的建立。
據 2012 年 5 月 10 日《21 世紀經濟報道》的消息,從 2011 年下半年來,北京、上海、杭州、重慶、成都、廈門、武漢、合肥、南京、常州、吉林、中山、長春、蕪湖、廣州從化、馬鞍山、沈陽等,約有 30 個城市出臺了不同維度的樓市微調政策,內容涉及限購范圍變化、土地出讓、普通住宅標準、稅費優惠以及購房補貼等。
究本質而言,無論是哪種微調,其實都是試圖讓房地產市場回暖的"救市".
但是,正像政策咨詢研究中心總監張宏偉所說的,僅蕪湖、佛山、上海等城市出臺的政策,涉及變相松動二套房限購,屬于明顯"救市"行為,因而被叫停。
事實上,無論是明顯的"救市",還是隱性的"救市",都是失信于民。為什么這么說呢?
首先,地方政府的"救市"之本質是對抗"促進房價合理回歸"的中央指令。
2011 年 12 月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明確指出,"要堅持房地產調控政策不動搖,促進房價合理回歸,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而 2012 年 3 月舉行的十一屆全國人大五次亦審議通過溫家寶總理所作《政府工作報告》之"進一步鞏固調控成果,促進房價合理回歸".
顯而易見,"中國下調房價是國家堅定的政策",而"促進房價合理回歸"是現階段中國進行房地產宏觀調控的核心和目的所在。
但是,地方政府的"救市",看似為地方財政減壓,并為房地產開發商等既得利益者,以及相比之下比較富有的購房者等群體"施恩",然本質實為對抗"促進房價合理回歸"的中央指令。
誠然,就目前來說,有關地方政府出臺的"救市"方式,表面上大都沒有瓦解限購、限貸等房地產宏觀調控舉措,但實質上已經或多或少地影響到了"促進房價合理回歸"這一房地產宏觀調控之核心和目的。即違背了中央進行房地產調控之安定民心、造福民眾的根本要義。
其次,地方政府的"救市"無疑是抑制"還遠遠沒有回到合理價位"的房價之合理回歸。
"促進房價合理回歸"是中央的指令,是房地產宏觀調控的核心和目的。那么,什么叫"房價合理回歸"呢?
2012 年 3 月 14 日,溫家寶總理在人民大會堂面對中外記者時直言:"我以為合理的房價,應該是使房價與居民的收入相適應,房價與投入和合理的利潤相匹配。"并且明確指出,"現在我可以明確地告訴大家,房價還遠遠沒有回到合理價位。因此,調控不能放松。如果放松,將前功盡棄,而且會造成房地產市場的混亂,不利于房地產長期健康和穩定發展。"但是,從已經出臺的有關"救市"方式來看,不乏名為補貼購房人,而實為鼎立支持房地產開發商等既得利益集團,且為事實上的放松房地產調控者。譬如,2012 年 5 月 7 日,揚州市財政局、房管局聯合出臺的《關于對個人購買成品住房進行獎勵的通知》。因此,直接掌握商品住宅定價權的房地產開發商十有八九會由于資金鏈得以趨松而不再成為"促進房價合理回歸"的重要因子--繼續維系高房價。也就是說,在一些地方政府推行"救市"的環境下,中國房價就難以"回到合理的價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