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行為審計目標論:理論框架及例證分析
摘要:行為審計目標就是人們期望通過行為審計實踐活動得到的結果,包括委托人及利益相關者的審計目標和審計人的審計目標。委托人及利益相關者的目標是利用行為審計來抑制代理人的缺陷行為。審計人的審計目標是生產讓委托人及利益相關者滿意的審計產品品種和質量,通過選擇審計產品內容、審計產品定位和審計產品種類這些維度來控制審計產品品種,通過專業勝任能力和過程控制來控制審計產品質量。上述理論框架對我國政府審計目標達成狀況具有解釋力。
關鍵詞:行為審計;審計目標;審計產品內容;審計產品定位;審計產品種類
一、引言
審計目標就是人們期望通過審計實踐活動得到的結果,它是審計活動的起點,也是審計活動的最終歸屬。行為審計作為對缺陷行為的鑒證制度安排,其審計目標決定行為審計如何開展及提供什么樣的審計產品。另外,審計工作是適應審計委托人的需求而開展的,審計目標必須考慮審計委托人的需求。
現有文獻認識到審計目標是一個多層級的體系,但是很少考慮審計委托人及利益相關者的審計目標,并且缺乏對行為審計目標的研究。本文綜合考慮審計委托人和審計人的目標,提出一個關于行為審計目標的理論框架。隨后的內容安排如下:首先是一個簡要的文獻綜述,梳理審計目標相關研究文獻;其次,綜合考慮審計委托人和審計人的目標,提出一個行為審計目標體系的理論框架;再次,用這個理論框架來分析我國政府目標達成狀況及原因,以一定程度上驗證上述理論框架;最后是結論和啟示。
二、文獻綜述
關于審計目標的相關研究主要涉及三個主題,一是審計目標體系,二是審計目標的影響因素[1-3],三是不同審計主體、不同審計業務類型的審計目標[2][4-6].這些文獻中,缺乏行為審計目標的直接研究,相關的研究主要是涉及審計目標體系的研究。綜觀相關文獻,關于審計目標體系有兩種觀點,一是“二層次論”,二是“三層次論”.“二層次論”認為,審計目標分為兩個層級。兩個層級的具體內容,不同文獻有不同主張。林炳發[7]認為,審計目標分為基本目標和具體目標;羅文彬[8]認為,審計目標分為審計工作目標和項目審計目標;劉三昌和楊昌紅[9]認為,審計目標體系應包括審計本質目標和分類審計目標?!叭龑哟握摗闭J為,審計目標分為三個層級。三個層級的具體內容,不同文獻有不同主張。王文彬和林鐘高[10]認為,審計目標由審計工作目標、審計報告目標和審計質量目標組成;安亞人和宋英慧[1]認為,審計目標包括本質目標、具體目標和分類目標三個層次;宋夏云[5]認為,審計目標分為總目標、具體目標和項目目標。
總體來說,關于審計目標的相關文獻,承認審計目標是一個多次級的體系。然而,這些文獻基本上都是從審計人的角度來認識審計目標,未考慮審計委托人的審計目標。很顯然,沒有委托人的需求,就不會有審計。因此,審計委托人肯定有審計目標。另外,現有文獻主要是從信息審計特別是財務信息審計的角度探討審計目標,行為審計目標缺乏研究。本文綜合考慮審計委托人和審計人的目標,提出一個關于行為審計目標的理論框架。
三、行為審計目標體系:理論框架
(一)行為審計目標體系:總體框架
行為審計目標作為人們期望通過行為審計實踐活動得到的結果,有兩個層次,第一個層次是行為審計實踐活動的直接結果,通常是以審計報告、審計決定、審計建議的方式出現。然而,審計作為一種制度安排,不是為審計而審計,委托人及利益相關者是要使用行為審計結果以達到其某種目標的,這些委托人及利益相關者使用審計結果之后,又會有一些結果,這也正是行為審計的終極價值所在。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委托人及利益相關者使用審計結果之后的結果,是行為審計的終極目標,所以,行為審計目標區分為直接目標和終極目標。行為審計目標當然會受到行為主題的影響,此外,還會受到一些權變因素的影響??傮w來說,行為審計目標應該是以行為主題為起點的一個體系,其基本框架如圖 1 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