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20世紀40年代,績效審計開始出現,在政府績效審計產生之前,政府審計工作基本上就是合規性審計。與傳統的合規性審計相比,績效審計發揮著獨特的作用。因此,各國的政府審計工作中越來越多的涉及到對績效的審計,績效審計在政府審計工作中的占比越來越大到1970年以后,西方國家政府審計的卞要工作己經轉變為對政府工作的績效進行審計??冃徲嬜鳛橐环N手段和工具,能有效地提高政府在公共管理領域的效果、明確區分不同管理部門在公共管理方面的職責、進一步完善公眾對社會的監督機制以及提高政府行為的透明度。我國績效審計的出現晚于西方國家,因此與我國相比,西方國家在績效審計力一而擁有更加成熟的制度,其相關的法律制度與績效審計的評價標準等力一而也更加完善。在國外績效審計中,比較具有代表性的是澳大利亞的績效審計。因此,本文以澳大利亞績效審計為例,分析了我國績效審計評價標準的現狀和存在的問題。
我國在20世紀80年代首次開展績效審計。隨著審計的發展,績效審計在我國政府審計工作中也越來越重要。審計署在2008年公開發布的審計工作發展規劃和2011年公開發布的“十二五”審計工作發展規劃中都明確表不要更加全而的開展績效審計工作、健全績效管理相關制度以及構建績效審計評價方法體系。
二、澳大利亞績效審計評價標準
澳大利亞政府對績效審計的探索可以追溯到上個世紀70年代。20世紀70年代末,澳大利亞對審計法進行了進一步的補充,新審計法拓展了審計長的權利,要求其對政府機構的績效進行審計澳大利亞在1997年又進一步修改了審計法,新法中列明審計長可以要求在任意時間對政府商業企業及其所擁有的子公司之外的所有政府部門開展績效審計。如果政府商業性企業的卞管部長等提出請求,審計長也可以對政府商業企業及其所擁有的子公司開展績效力一而的相關審計。在澳大利亞,審計署每年大概會發布18份績效審計報告澳大利亞績效審計標準包括以下幾種:
(一)《良好實務指南》
澳大利亞審計署績效審計的一個突出的特點就是以《良好實務指南》為評價標準。在審計署所出具的績效審計報告的都會提到其所參考的《良好實務指南》的標題。在對澳洲教育培訓計劃進行績效J書計后所出具的報告中就指出,國際教育集團沒有采用審計署發布的“許可項目管理”良好實務指南。缺乏許可項目管理系統,以致于在工作中很難確定哪些工作己經開始實施,以及這些工作的實施成果在多大程度上推動實現集團的整體目標。
(二)政策文件和法律規范
澳大利亞審計署在2001年度旱災救助績效審計報告中指出,農村調整局所得的周報告來源于一些非正式渠道,違背了《農村調整法案》中關于監督與報告的要求,這種做法使得所獲得的報告整體上不具有一致性。
(三)國際同行業水平
美國在氣象服務之一領域的績效審計較為領先,因此澳大利亞審計署在對此領域進行績效評價時,會以美國的相信息為標準進行評價。澳大利亞審計署在對氣象局提供的氣象服務進行績效審計時指出,澳大利亞在對惡劣氣候預報力一而的準確性與美國存在一定差距。
(四)國外審計部門在進行相似審計工作時所采用的評價標準和取得的成果
加拿大、美國等一些國家的績效審計做的比較好,澳大利亞審計署比較關注他們的審計工作,甚至會采用這些國家在審計中采用的評價標準來作為自己的評價標準,以期望發現那些可能同樣存在于本國的問題。澳大利亞審計署在對天氣服務進行績效審計的過程中,在對服務的成本進行分析時,就參照了加拿大和美國實施氣象服務績效審計時使用的評價標準。
(五)審計對象自己制定或采用的效益標準
在開展的澳洲教育集團的審計項目中,審計署發現其需要9周的時間刁一能完成海外資格評價,這個時間遠遠超過了集團自身所提出的30天的要求。
(六)相關研究或部門制定的技術手冊
澳大利亞審計署在進行2000年度的政府機構互聯網安全的績效審計時,在參考《保護安全手冊》的基礎上,對審計對象是否按要求制定適用于自身的信息技術安全政策問題進行了檢查該手冊是由澳大利亞國防信息管理委員會所制定的。結果顯不,制定的安全政策從質量到內容,在10個被審對象之間存在著一定的差異。
(七)己得到的審計結果和己提出的審計建議
這個評價標準更多的是應用在跟蹤績效審計項目中。澳大利亞審計署在開展2004年度銀行謹慎監管的跟蹤績效審計的過程中,對相關機構是否采納2000年度審計署對銀行謹慎監管所給出的指導建議的情況進行了評估
(八)其他
除了上述的七項之外,澳大利亞審計署的審計評價標準還涉及:國內外具有相同性質的卞體的先進經驗、國外審計署或審計機關制定的相應標準、政府部門提供的具有專業性的信息、國家或行業的統一標準等。
澳大利亞、美國等國家在績效審計的發展過程中,逐步制定完善了相應的評價標準,其評價標準利一學且具有可操作性,為績效審計的開展提供了相應的依據,同時又促進了績效審計的進一步發展。我國可以借鑒澳大利亞、美國在制定績效審計評價標準力一而的先進經驗,但是也應注意到,由于各國審計目標和審計環境之間的差異性,要考慮到制定的評價標準應與自身相適應,而不是盲目的生搬硬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