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衛生監督科研經費內部跟蹤審計問題探討
摘要:針對目前科研經費使用過程存在的諸多問題,由內審部門作為主體開展跟蹤審計不失為一種專項資金管理的新嘗試。文章以科研經費為例闡述了跟蹤審計的特點和程序,分析了科研經費在立項、實施和結題階段跟蹤審計的關鍵點,并對跟蹤審計配套制度提出相應的優化建議。
關鍵詞:財政專項資金;科研經費;跟蹤審計;衛生監督
衛生監督工作具有專業技術性強的特點,這就決定了搞好科研也是提升執法水平的重要一環,而財政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專項資金)是衛生監督類行政事業單位科研活動的主要資金來源。當前這類專項資金管理普遍存在不規范、粗放、低效等問題,違規違紀現象時有發生,這與其監督評價機制不健全有很大的關系。內審部門作為單位內設的“免疫系統”的第一道防線,在衛生監督業務監督控制系統中是必不可少的。以往專項資金管理多委托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大多屬事后審計,等發現問題時已錯失了糾正的時機。如何破解衛生監督科研經費管理薄弱環節及內部控制問題,遏制違規行為對內審部門發揮審計監督作用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自2008年7月《審計署2008至2012年審計工作發展規劃》提出積極探索跟蹤審計以來,跟蹤審計已經發展成為一種有中國特色的審計創新方式。跟蹤審計,就是審計機關對審計事項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進行全過程跟蹤監督的行為,它是一種動態的、全過程參與的,把事前和事中、事后審計三者相結合的監督模式。盡管目前跟蹤審計多用于建設工程項目,但從其特點看,只要是連續分配和使用的特定用途的專項資金,都可采用這一方式。把科研經費作為標的進行跟蹤審計具有較高的實踐價值,不失為專項資金管理的一種新嘗試。
一、跟蹤審計的特點
跟蹤審計作為一種審計模式,既有審計理論的各個要素,又具有其特性,與其他審計模式的本質區別是,它通過提前介入和及時反饋來實現審計的“免疫”本質。跟蹤審計獨特性主要是與傳統的事后審計相比較而言,其特點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1)審計介入時間點不同。跟蹤審計不是在整個項目全部完成后集中進行審計,而是依據項目的進度,從項目有實施意圖時就介入,然后對各個項目的各個組成部分分別進行審計一直持續到項目結束后。跟蹤審計最大的特點就在于提前介入,主要體現為發現和糾正問題的及時性,以便發揮審計的預防、規范等作用;(2)審計過程的形態不同。傳統事后審計審查的資料主要是賬目或者憑證,缺乏對項目動態過程詳細的記載,因而也就不能有效識別整個項目過程中的不合理之處。而跟蹤審計參與項目的各個環節,能及時的獲取一手資料,變被動為主動,可以做出準確的判斷和正確的決策;(3)審計內容不同。傳統的結算審計的內容,主要審查資金收支問題,而跟蹤審計的內容涵蓋項目的各個部分,如在科研經費跟蹤審計中就涉及到整個項目全過程的各方面,包括預算、資金的收支、資產管理、進度、效益等全方位,以及各階段、各環節之間的相互聯系,要求審計人員具有系統性、全面性看問題的能力;(4)審計的作用不同。跟蹤審計不僅體現了審計的監督職能,還體現了其服務職能。跟蹤審計作為一種創新的審計模式,在揭示各種問題、查處各種弊端的同時,更注重從制度層面分析問題,適當地提出建設性意見,發揮跟蹤審計的服務功能。
二、科研經費使用中存在的問題
(一)預算編制不科學,預算執行嚴重不符預算編制缺乏合理性,造成預算不真實。在項目立項申請時的預算編制直接由項目課題組來預測編制,財務部門并未參與編制,由于很多科研人員不具有財務知識,往往是根據個人的意愿進行經費劃分,項目預算往往精確性低,預算項目不細、編制粗糙、隨意性大,項目實際支出與項目預算經費偏差較大等問題比較普遍;在預算下達后,由于科研項目信息資源共享性差,審計部門無法實時掌握科研項目的進展情況,無法做到實時、過程跟蹤檢查;科研項目在申報時,對項目論證報告中的主要內容如:項目研究方向、實現目標、檢查評價標準等規定不明確,導致根據項目目標任務書,無法評價投入及產出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二)科研資產管理、監管不到位由于科研項目分屬不同課題,資源往往獨享,重復購置的情況很普遍;故意化整為零,以耗材、拆分項目等方式逃避招標及審計監督;盤盈、盤虧、報廢等后續處理工作缺失;科研項目結題時或在科研人員工作調動和崗位變動時,未及時進行固定資產清理,無交接手續,造成資產嚴重流失。
(三)項目資金支出結構不合理人員費用支出比例較大,有的人員費用占全部項目支出的80%;設備支出較多,且不能證明與項目直接相關,如有的項目設備費支出占項目支出的90%以上。
(四)挪用、侵占、騙取科研經費,造成科研經費隱形流失采取虛構經濟事項簽訂合同的方法或以外協費等名義將科研經費轉至其他單位、甚至轉至課題組成員控制;虛構經濟業務、使用虛假票據套取科研經費;虛列、偽造名單,虛報冒領科研勞務費;在科研經費中報銷個人家庭消費支出;擴大開支范圍,將未納入預算的支出或按規定不允許發生的支出在科研經費中開支。
(五)項目結題不及時、不規范,科研項目轉結率較低由于對結題項目經費重視不夠,很多科研項目通過驗收結題后不主動結賬,管理部門也沒有強制措施,造成結余資金變相成為課題組“小金庫”,隨意支出與項目無關的個人消費類支出,甚至開銷日常家庭費用,造成科研經費大量流失。
三、科研經費跟蹤審計的具體程序
一般而言跟蹤審計包括審計準備、實施和報告三個階段,科研經費全過程跟蹤審計也就相應分為立項階段、實施階段和結題階段三個階段(見圖1)。
內審部門比較適合作為科研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的主體,源于其具有以下幾點優勢:首先,熟悉各項內部控制制度,能夠做到審計依據明確;其次,了解項目負責人科研項目數量、成員、經費和一般支出內容等情況,做到審計判斷準確;第三,可方便地查閱會計核算資料和項目相關資料,做到審計時間及時。
首先由內審部門組建審計組,通過調研編寫出審計方案,然后發出跟蹤審計通知書,召集課題組負責人、財務部門、資產管理部門以及審計組成員參加,審計組要求按階段分別報送審計資料。其中立項階段審計的材料主要包括科研項目任務書及審批文件、項目預算書(含預算調整資料),項目立項相關各類協議、單位及項目組制訂的科研經費管理制度、辦法;實施階段的材料主要包括科研項目財務收支及有關經濟活動資料,如采購招標資料,固定資產清單,大額資金支出情況說明,為完成科研項目所簽訂的相關合同、項目執行期財務報表、賬簿、憑證,項目中期考核及驗收資料;結題階段資料主要包括項目驗收報告、財務決算報告及相關資料、項目績效報告等。跟蹤審計可對科研項目實施的不同階段確定不同的審計內容和重點,在實施階段,對發現的一般性問題,需要及時向項目負責人出具書面審計意見或建議,要求其自行改正;對發現的重大問題,及時向領導報告的同時通報科研、財務等管理部門,并采取適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