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開展經濟責任審計既是強化干部管理監督、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舉措,也是促進和完善學校內部管理的手段。審計風險主要來自于被審計對象和審計主體,伴隨審計過程存在和產生。分析審計過程中每個階段的主要流程以及可能存在的風險點,提出風險控制要點,有利于提高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質量。
一、高校經濟責任審計準備階段
(一)主要流程與風險點分析
高校內部審計部門接受組織部門委托進行經濟責任審計時,審誰、什么時候審,主要由黨委組織部門決定。當被審計對象確定后,審計部門和審計人員開始為實施審計做準備,這一階段稱為審計準備階段。根據準備階段審計業務的主要流程,審計人員應細化工作內容,分析主要業務環節可能出現的審計風險因素,編制審計業務流程的風險分析圖標,記錄風險預警分析的過程。圖(1)是對某學院院長進行經濟責任審計時,審計環節可能產生的主要風險內容分析。
審前調查的主要工作是了解被審計單位情況和所處環境,以及在此基礎上確定審計重要性水平和初步評估審計風險。了解被審計單位情況包括單位組織架構、業務性質、內部控制情況 ;所處環境包括外部宏觀環境(經濟、文化、市場、政策、法律、監管)、學校內部環境(學術風氣、管理體制和機制、管理水平)、行業環境(專業領域內行業特征、慣例、競爭態勢)等情況。審計人員可以單獨編制了解被審計單位情況和環境的風險點標示圖,便于細化分析和控制審計風險。
審計準備階段運用風險預警策略,主要是針對項目前期準備以及對被審計單位初步了解掌握的情況進行風險信息的收集。繪制準備階段審計風險點標示圖后,需進一步設計和編制審計風險清單,分析各種風險因素產生的原因、走勢和影響范圍,揭示風險可能的轉化結果,發出風險警示信號,為進一步防范控制風險提供基礎條件。
(二)風險控制要點
經濟責任審計準備階段的風險主要集中在審前調查階段,審前調查的風險主要來自被審計單位的重大錯報風險和審計人員實施調查分析過程產生的風險。了解被審計單位情況和環境,目的是識別和評價被審計單位風險,該階段的審計風險主要是對被審計單位風險評估是否準確,以及實施審計調查是否充分。為了控制該階段的審計風險,在對某學院院長進行經濟責任審計時做了以下工作。
1. 選擇恰當的審前調查途徑和方式 :通過學校和被審計學院的網站、其他宣傳資料等傳播媒體了解學院信息 ;走訪學校組織部門、紀檢監察和教務、科研、財務等相關職能部門 , 聽取各部門對被審計學院教學管理質量、科研績效、財務狀況等情況的介紹 ;聯系和走訪被審計學院行政辦公室,獲取學院基本信息資料 ;查閱相關資料,詢問有關人員。
2. 確定必要的審前調查內容 :了解學院規模、機構設置、教職員工基本情況 ;了解學院內部管理組織架構、職責分工、內部控制風險狀況 ;了解學院負責人職責范圍、分管工作內容及管理業績情況;了解學院外部環境如主要學科所處地位、與學科發展相關的國家政策導向等情況。表(1)為編制的該學院院長經濟責任審計審前調查工作日志表,目的是控制審前調查不充分的風險。
3. 收集相關的基礎性資料 :收集與被審計學院專業領域相關的法律、法規、制度和政策資料 ;以前年度學院被審計或檢查的結果報告 ;各類考核、評估結果報告,學院年度預算和財務決算報告 ;學院工作計劃、總結、年鑒、各項制度匯編等資料。
4. 實施關鍵的調查分析步驟 :在了解被審計學院情況和環境基礎上,確定審計重要性水平 ;使用定性和定量結合的風險評估方法,初步評估被審計學院重大錯報風險 ;制定項目總體審計策略和工作方案。表(2)是在初步了解被審計學院相關情況后,對學院重大錯報風險初步評估的內容和結果。
二 、高校經濟責任審計實施階段
(一)主要流程與風險點分析
經濟責任審計實施階段的主要工作是執行必要的審計程序,完成審計方案確定的具體審計目標。根據風險預警策略,對審計實施階段風險信息的收集主要圍繞實施審計程序可能產生的風險事項進行。準備階段預警重點需要收集和識別被審計單位重大錯報的風險信息。實施階段主要關注審計人員的行為是否偏離準則和規范的要求,是否未按規定的程序和方法執行。圖(2)列示的是對某學院院長經濟責任審計時,審計實施階段主要業務流程的核心工作以及對應環節可能產生的主要風險內容。
(二)風險控制要點
經濟責任審計實施階段主要程序是進行控制測試和實質性測試,采用的主要方法有座談、訪談、詢問、檢查、觀察以及計算、分析性復核等。主要風險是實施審計程序或使用審計方法不恰當和收集的審計證據缺乏可靠性、充分性、完整性的風險。為了控制該階段審計風險,在對某學院院長經濟責任審計時,重點做了如下工作。
1. 重視口頭證據收集 :通過座談、訪談、詢問等言語交流,識別和判斷審計風險信號,并實施相互印證式的詢問,即向不同層面、不同部門人員詢問同一方面問題從而獲取真實可靠信息。
2. 實施內部控制測試 :使用檢查、重做等測試方法,對被審計學院內部控制制度和程序設計的合理性和執行有效性進行測試,并根據測試結果評價其控制風險。審計過程中選擇該學院風險較大的業務事項進行控制測試。表(3)是內控測試時選擇學院培訓項目進行業務流程和管理控制了解的情況。
根據對學院培訓業務內部控制了解的情況,得出其內部控制設計合理且得到執行,但該業務內部控制運行是否有效 , 還需要實施進一步的測試,重點關注控制在各個不同時點是否按既定設計得到一貫執行。表(4)列示的是測試培訓業務控制運行有效性時,梳理主要業務流程進行測試的內容和結果。
測試結論 :總體上學院非學歷教育培訓內部控制有效,但存在以下問題 :(1)對收費標準的報備不夠重視,有隨意定價的傾向 ;(2)部分培訓項目教學計劃欠規范,招生簡章中未公布學時數,易讓外界對培訓質量或收費標準產生疑問 ;(3)授課酬金發放標準提高未經授權批準,授權管理存在缺位現象 ;(4)重要文書資料查閱未設置或未執行權限管理,易引起信息外泄或資料毀損 ;(5)學院各短期培訓成本資金賬戶在規定的截止日期基本全部支出,與校內其他學院類似資金賬戶使用結果有明顯差異,需在實質性測試中進一步核實經費使用的真實性、合理性和相關性情況。
3. 規范實質性測試 :即對被審計學院財務數據的真實性和財務收支的合法性進行審查,對經濟業務合規性、合法性,會計記錄真實性、完整性,資產存在性和所有權等經濟活動結果實施細節測試和分析性程序。采用抽樣方式,根據對學院內部控制的評價和測試結果確定了抽樣范圍和規模,對學院日常經費(教學、行政、人員經費)、專項經費(985、211、教改經費)、各類辦班經費等進行實質性測試。
4. 收集充分和適當的審計證據:運用檢查、監盤、觀察、查詢、函證、計算和分析性復核等審計取證方式收集證據,結合詢問、辨認、鑒定、延伸調查、分析對比等方法,驗證獲取證據的真實性、可靠性。為保證收集證據的充分性,不僅設置取得證據數量要求,還考慮取得證據類型,以符合多角度印證目標的需要 ;對審計證據適當性控制,主要把握證據與審計目標的相關性和證據與事實的相符性原則。
5. 規范編制審計工作底稿 :按內容真實、形式規范和措辭恰當的要求編制審計工作底稿。對存在問題或對審計結論有重要影響的審計事項采取“一事一議”方式編寫審計查證底稿,體現已收集的審計證據與最終形成審計結論之間內在的邏輯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