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國外政府績效審計的啟示
摘要:近年來,在新公共理論框架下,政府績效審計暴露出一些問題。本文分析我國政府績效審計的現狀,試圖引進西方優秀審計成果,以加強政府績效審計法制建設與制度建設,促進審計隊伍建設,采取科學的績效評價指標保證審計的獨立性。
關鍵詞:績效審計;政府;公共資源
一、我國政府績效審計存在的問題
(一)現行法律法規不健全
我國績效審計法制建設滯后,缺少完整的法律授權。至今針對績效審計仍然缺乏明確的立法支持,沒有適用于績效審計的審計準則和完整的法規體系。雖然《審計法》提到了應開展政府績效審計,但對績效審計的范圍、目標選擇、審計方法、程序和內容的確定均沒有制訂具體的實施細則,審計部門在對被審計單位進行績效審計時缺乏法律依據。
(二)現行審計體制滯后
我國國家審計署隸屬于國務院,地方各級審計機關對本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審計機關負責,實行雙重領導管理體制。在這種審計體制下,審計機關的經費、人事制度受制于其他政府部門,難以對公共支出的經濟性、效率性和效果性進行監督。特別是當審計影響到地方或部門局部利益時,同級政府可能會對審計相關人員進行干預,審計機關的獨立性難以得到保證。同時,在現行審計體制下,審計工作的預算來自于政府,審計監督容易被政府等各方面的因素影響,影響審計的獨立性和有效性。
(三)審計人員素質不能適應政府績效審計要求
政府績效審計的范圍廣泛,要求審計人員在具有會計學、審計學等財務學科知識的同時,對財政、法律、管理學、金融、計算機、環境學、統計學、工程學等學科也有一定的涉獵,同時還要具備較好的分析與判斷能力。目前我國的審計隊伍主要由“財會型”人才構成,綜合分析判斷能力不強,具備其他專業知識以及外語能力的人才十分匱乏。同時大多數審計人員從學校直接進入審計機關,普遍缺少實踐經驗,難以達到績效審計的要求,影響了績效審計的質量和效率。
另外,我國政府績效審計的發展相對滯后。部分審計人員對于績效審計的目標和方法并不清楚,風險意識薄弱,制約了我國政府績效審計的進一步發展。
(四)缺乏統一的績效審計評價指標體系
績效審計的范圍廣泛,評價的對象也并非固定不變,只能由審計人員利用其專業素質針對具體問題具體分析,選擇符合具體情況的審計方法。在實際的操作過程中,由于績效標準不好把握,審計人員只有通過現行法律制度以及行業標準、被審計單位自身的規定,對被審計單位的績效審計情況進行分析討論,以此作為參考來評判。
二、國外政府績效審計的特點及啟示
(一)主要發達國家政府績效審計的特點
1.美國政府績效審計的特點
(1)立法模式的績效審計制度
美國三權分立的政治制度使其國家機器運轉的許多方面呈現出權力制衡的現象。適應于該國的政治制度,美國政府審計體制也屬于立法型,審計機關直接對議會負責,獨立于行政部門。在這種模式下的審計機關擁有非常強的獨立性以及權威性,可以不受行政當局的干擾,保證了績效審計的客觀性和公正性。
(2)完善的法律及審計準則體系
1972年,聯邦審計總署頒布了政府審計準則,對績效審計的審計目標、審計方法、審計程序等做出了全面細致的規定,為美國政府績效審計的開展提供了堅實的法律后盾和完善的審計準則體系。
(3)審計范圍的廣泛性
依照美國相關規定,審計長可對一切有關公共資金的收支進行審計,并向國會報告公共資金使用的經濟性和效率性。美國的政府績效審計涉及自然資源、醫療衛生、運輸安全、社會保障等眾多領域。
(4)高素質的審計人才隊伍
聯邦審計總署適應績效審計的特點,注重審計人員專業的廣泛性,其員工除注冊會計師外,還有大量的律師、工程師、計算機專家以及經濟師等。在面臨特殊的審計業務時,會聘請專業機構的專家提供參考意見,保證績效審計的質量和審計建議的有效性。
2.英國政府績效審計的特點
(1)立法模式的績效審計制度
英國的績效審計工作由國家審計署和審計委員會共同負責, 它們均獨立于政府、隸屬于議會,代表議會監督政府的經濟管理行為,向議會報告工作。 公共賬目委員會設于議會之下, 由反對黨派擔任該委員會主席職位,并負責撥款、預算等事項, 在很大程度上維護了審計的獨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