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論文目錄導航:
【題目】計劃生育新政遇到的困境探析
【第一章】影響計劃生育新政的因素研究緒論
【第二章】生育決策理論
【3.1 3.2】受訪者再生育意愿的特征分析
【3.3 - 3.6】受訪者再生育意愿的影響因素分析
【第四章】計劃生育新政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第五章】計劃生育新政的對策與建議
【參考文獻】完善單獨二孩政策的策略研究參考文獻
3 再生育意愿及其影響因素分析
3.1 調查數據的獲取與變量選擇
3.1.1 數據來源
在對育齡人口的再生育意愿及其影響因素的研究中,所涉及的抽樣調查樣本均來自于泰山區,共包含 2291 名育齡人口的個人背景資料信息及再生育意愿情況信息。樣本調查的對象主要集中在 15 到 49 歲的育齡群眾,最終獲得的樣本數據集中主要包含受訪者的人口學特征變量,如年齡、性別、學歷、職業背景、家庭人均月收入、受訪者子女性別、受訪者子女年齡、受訪者是否單獨子女等;避孕意識,如采取的何種避孕措施,詳細情況見表 1.
3.1.2 變量選擇及描述
考慮到研究的主題與目的,文章從調查的原始樣本數據集中選擇了與主題相關的部分研究變量,分別進行了對應的描述統計分析,對分類別的變量主要進行了頻數和百分比的統計分析,具體結果如下:
3.1.2.1 人口學特征變量
性別。由于受訪者的性別是影響其再生育意愿的重要因素之一,在中國傳統文化的影響下,為傳宗接代延續香火,往往男性比女性有著更強的再生育意愿。在研究調查的樣本中男性受訪者共有 525 人,約占總體的 22.90%,女性受訪者有 1766 人,占樣本總體的 77.10%.
年齡。年齡是影響育齡人口是否愿意再次擁有孩子的重要影響因素之一,一般來看,當受訪者的年齡超過一定界限之后,他們更傾向不要孩子,因為年齡增大,導致生育能力和生育質量下降,母親生育承擔的風險和孩子的出生健康難以保證,即使健康生育,家庭也很難有足夠的精力和人力來照顧孩子。在研究調查的樣本群體中,主要對象的年齡均在 21 至 40 周歲之間,其中 21 至 30 周歲的有 941 人(41.10%),31至 40 周歲之間的受訪者有 986 人(43.00%);40 周歲以上和 20 周歲以下的受訪者相對較少,合計 364 人(15.90%)。
學歷。同理,學歷的高低也影響著受訪者的再生育意愿,從一定程度上來說,學歷越高代表受訪者的個人素質較高,在再生育方面會更多考慮自身的狀況,理性判斷并做出抉擇。從樣本數據的描述結果來看,受訪者中絕大多數人的學歷在高中以下(包含高中和中專),共有 1452 人,約占總體的 64.70%.而高學歷的受訪者相對較少,本科以上(包含本科和碩士)的僅有 275 人,約占樣本總體的 12.00%.處于中間學歷水平的大專學歷人數有 534 人,約占總體的 23.3%.
職業。受訪者的職業狀況也是再生育意愿的影響因素之一,職業的優劣決定著受訪者的經濟及社會地位,良好的職業會使得受訪者有足夠的能力考慮是否再生育二胎。
從研究樣本的調查數據的描述結果來看,樣本中絕大多數受訪者為其它職業,共 985人,約占樣本總體的 43.00%;其次為個體職業群體,有 612 人,約占樣本總體的 26.70%;再次為工人職業群體,有 520 人,約占樣本總體的 22.7%;最后為干部職業群體,僅有 174 人,約占樣本總體的 7.60%.
家庭人均月收入。研究根據實際情況將家庭人均月收入設計成了 4 個類別,分別為 1000 元以下、1000 至 2000 元、2000 至 3000 元以及 3000 元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的高低決定著家庭的經濟狀況。調查樣本中 3000 元以上的受訪者僅有 406 人(17.70%);2000 元至 3000 元之間的受訪者有 866 人(37.80%);1000 元至 2000元之間的有 904 人(39.50%);1000 元以下的僅僅有 113 人(4.90%)。根據常規的中國家庭結構(除去父母,一般在 3 人左右),這反應出了絕大多數受訪者的家庭經濟狀況相對良好,基本維持在月收入 6000 到 9000 之間。
子女性別。受訪者現有子女的性別也會影響著受訪者的再生育意愿,傳統的中國家庭重男輕女,因此現有子女如果是女性,往往會使得夫妻雙方希望再再生育一個兒子。調查的樣本顯示,受訪者現有的子女為男性的有 1280 人(55.87%),女性的有1002 人(43.74%)。
子女年齡。同理,受訪者現有的子女年齡也是其再生育意愿的重要影響因素之一,當現有子女的年齡適當時(往往是能夠主動獨立照顧自己的年齡),受訪者更傾向再生育二胎,而當現有子女的年齡過小或者過大,其會因個人精力考慮是否再生育二胎。
調查結果顯示,受訪者中現有子女年齡在 5 歲以下的有 726 人,約占樣本總體的 31.8%;5 到 10 歲的有 774 人,約占樣本總體的 33.7%;10 到 15 歲的有 526 人,約占樣本總體的 23.0%;15 歲以上的有 251 人,約占樣本總體的 11.00%.
3.1.2.2 避孕意識變量
盡管受訪者的個人主觀因素在再生育意愿的決定上起著重大作用,但是其它客觀因素也往往產生著不可忽視的影響。例如其避孕意識,受訪者是否采取適當的避孕措施對潛在的懷孕可能性產生了影響。根據調查的結果來看,有 1520 名受訪者采取了上環措施進行避孕,占樣本總體的 67.50%;而采用皮埋、避孕藥、安全套等措施的分別有 18 人(0.80%)、126 人(5.6%)、417 人(18.5%)。而目前正在待孕或在孕的受訪者有 172 人,約占樣本總體的 7.50%.
3.2 受訪者再生育意愿的特征分析
為了更好的對受訪者的再生意愿進行了解和分析,在問卷的設計過程中,我們根據計劃生育新政策涉及的人群,最終在調查再生育意愿的過程中將調查對象分為了單獨夫妻(父母雙方中有一方是獨生子女)和非獨生子女夫妻(父母雙方均不是獨生子女)。針對這兩個群體的再生意愿情況,我們分別進行了對應的特征分析,具體結果如下。
3.2.1 單獨夫妻人群的再生育意愿
在對單獨夫妻受訪者的再生育意愿分析中,我們不難發現絕大多數單獨夫妻更傾向于再生育,共計 725 人(64.79%),相反不想再生育的單獨夫妻僅有 394 人(35.21%),這反應出了受訪群體的較強再生育意愿。
3.2.2 雙方均非獨生子女人群的再生育意愿
同理,我們針對了夫妻雙方均非獨生子女的非獨生子女受訪者也進行了對應的再生育意愿調查和分析。結果顯示,想再生育的非獨生子女夫妻有 724 人,約占樣本總體的 66.24%,而不想再生育的受訪者有 369 人,約占總體的 33.76%,同理反應出了在受訪者群體中,被調查對象均有著較高的再生育意愿。
3.2.3 受訪者再生育意愿的原因分析
雖然我們在匯總問卷數據的基礎上對不同類別夫妻的再生育意愿情況有了一定的了解,但是究竟是何種原因導致受訪者產生或者放棄再生育意愿,這是值得研究的問題。同樣,在再生育意愿的原因調查上,我們也根據受訪者生育意愿的實際情況,將原因分成了 2 類,分別為愿意再生育的原因和不愿意再生育的原因,并且同時考慮父母的類別(是否單獨夫妻)因素。最終具體結果見表 11,可以看出在單獨夫妻受訪者中,愿意再生育的原因主要為孩子太少(488 人,67.31%),而養老考慮居于第二位(128 人,17.66%),傳宗接代、父母要求以及其他等原因處于次要地位(109 人,16.30%);除此之外,單獨夫妻不愿意再生育的主要原因有經濟承受能力(207 人,52.54%)、孩子無人照顧(111 人,28.17%)、孩子性別及其他問題(76 人,19.28%)。
同理,在雙非獨生子女夫妻的受訪者中,愿意再生育的最主要原因是因為孩子太少(524 人,73.38%),其次為養老考慮(132 人,18.23%),再次為傳宗接代和父母要求及其他(68 人,9.39%);不愿意再生育的主要原因則同樣是經濟承受能力有限(199 人,53.93%),其次為孩子缺乏照顧(86 人,23.31%),孩子性別問題及其他原因處于第三位(84 人,22.77%)。
從上述結果,我們不難看出,不論是單獨夫妻還是雙方均非獨生子女,其愿意再生育的主要原因都是因為他們認為家庭中孩子太少,希望能多生育一個孩子。其次便是考慮自身的養老問題,認為孩子多,等孩子長大后可以照顧父母,在一定程度上解決自己退休后的養老問題。而傳宗接代和父母要求等原因相對次之,這也從某種程度上反應出過去“重男輕女”傳統觀念的轉變。
3.2.4 受訪者期望再生育子女的性別特征
根據傳統的觀念來看,一旦家庭第一胎生育的是女孩,鑒于傳宗接代、養兒防老等傳統觀念的影響,往往意味著家庭會存在某些矛盾和沖突,因此在研究設計中,我們也希望通過對受訪者期望再生育的子女性別調查來探尋受訪者真正的再生育原因以及這種不平等的傳統觀念是否依舊存在。
同理,我們也分別對單獨和非獨生子女夫妻的期望再生育子女性別做了對應的統計分析,根據樣本的調查數據顯示,不論在單獨夫妻的受訪者中,還是在非獨生子女夫妻的受訪者中,順其自然是最主要的期望(單獨夫妻,396 人,54.62%)(非獨生子女夫妻,428 人,59.12%),而期望第二胎為女兒的次之(單獨夫妻,191 人,26.34%)(非獨生子女夫妻,169 人,23.34%),最后才是期望第二胎能生兒子(單獨夫妻,138 人,19.03%)(非獨生子女夫妻,127 人,17.54%)。
可以看出,現在不論是單獨還是非獨生子女夫妻,在生兒養育方面的觀念都有了很大的進步,不再片面刻意的追求男孩,更多的是懷著坦然的心態,此外,相比較期望第二胎為男孩的情況,期望第二胎為女孩的夫妻人數更多,這都間接反映出隨著時代的進步,育齡人群的養育觀念也發生的一定的改變。
3.2.5 受訪者期望的子女數量特征
每一對夫妻在結婚前都可能會在理想子女數量上有所考慮及交流,現代人生活方式和經濟狀態的改變,導致現代的夫妻在子女數量的看法上也有所改變,不在像傳統舊社會那樣,生育更多子女用來充當勞動力。相反會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綜合考慮家庭及社會政策因素后生育兒女。但是又受限于我國一直執行的計劃生育基本國策的影響,多數夫妻只會生育一胎,可實際看來大多數夫妻并不滿足于這一規定。因此我們認為對受訪者期望子女數量的調查是對受訪者再生育意愿了解的重要途徑之一。
在理想子女數量的調查中顯示,絕大多數受訪者更傾向生育 2 個子女(1773 人,79.20%),其次為 1 個子女(420 人,18.80%),而期望生育 3 個的僅有 30 人(1.30%),其它數量的(不生育或超過 3 人)更少,僅僅有 16 人(0.70%)。
上述的對受訪者期望子女數量的調查結果從另一個方面也反應出了,大多數夫妻有著很強的再生育意愿,希望在一胎的基礎上,能夠再生育一胎。而這也與前文關于不同類別夫妻的再生育意愿調查情況基本相符,也更加可靠的證實了這一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