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克思兩種生產理論認為,物質資料的生產和人類自身的生產是維系人類社會存在和發展的基本途徑,作為人類自身生產的生育以及生育的結果對人類社會的正常發展有著重要意義。生育是人們在一定的社會環境條件下,由一定的需要誘發,受到社會環境影響所產生的結婚、生產與養教子女的社會行為過程,農民生育作為人類自身生產的一種行為,是農民生育子女、繁衍后代的行為。
農民的生育行為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為什么生?即農民對生育子女目的和意義的看法;二是理想的子女數量是幾個?即是對子女數量的選擇;三是有無性別偏好?這些構成了農民日常行為的重要內容,是農民價值觀的核心,農民的大多行為都建立在生育的基礎上,因為在他們看來,離開了生育,就失去了生活的意義和存在的價值。新中國成立后,國家相繼采取了不同的生育政策,從其發展脈絡來看,大致經歷了從鼓勵農民生育到控制農民生育的階段,從歷史社會學的視角研究農民生育治理、探討鄉鎮政府及農民的行為邏輯,有助于加深對農村政治社會現象的理解,從而進一步把握鄉村治理的本質。
一、新中國初期農村人口增長的機理分析
對于一個農民占人口多數的國家而言,生育行為不僅關系到農民個人的訴求,更與國家的經濟社會發展緊密相關。新中國成立初期,我國農村人口數量出現了較大幅度的增長,這是由眾多因素造成的。
(一)傳統的生育治理觀念
自秦漢以來,我國就以人口多而聞名于世了,而且人口總量一直處于不斷上升的趨勢,到清朝乾隆年間達到了一個高峰,這與我國鼓勵農民生育,尤其是對生育男孩者給予特別獎勵有重要的關系?!懊癖妱t國盛”的人口思想是由幾千年封建政治、經濟和文化積淀而成的,并非一朝一夕所能改變的,其影響力并未隨政權的更迭和社會的變遷而消失,特別是在封建制度依然根深蒂固的情況下尤其如此。
新中國的成立結束了長時期的戰亂,社會政治局面出現了前所未有的穩定,人口的死亡率大幅下降,據統計,“死亡率從 1949 年 20‰降到了 1957 年的 10.8‰,不到十年就下降了近 50%”。然而,農民的生育率卻在迅速上升,根據 1982 年中國 1‰生育率抽樣調查資料,1946 年-1948年全國農村婦女總和生育率平均為 5.07,而 1950-1952 年間這一數值上升為 6.18,農村婦女平均生育子女數提高了1 個孩子以上。死亡率的下降與生育率的上升使得建國初期人口增長很快,以致于引起了 20 世紀 50 年代的“人手論”和“人口論”的爭論,“人有一張口,也有兩只手”、“人多力量大”的“人手論”占據了上風,對馬寅初先生的《新人口論》進行了錯誤的批判,但“錯批一個人,多生幾億人”。
(二)錯誤的生育治理政策
我國政府在人口死亡率下降之后,沒有對農民的生育加以控制,反而采取了鼓勵生育的政策,這與當時的時代背景有關。一是國內社會形勢的需要。新中國成立之初,國民經濟的迅速恢復需要大量的勞動力資源,而當時由于長時期的戰爭,社會動蕩不安,國民經濟恢復需要的必要勞動力資源嚴重不足。二是不利的國際環境。新中國的成立遭到了以美國為首的西方資本主義國家的敵視,美國不僅自己拒絕承認新中國,還竭力阻撓其他國家承認新中國。
他們對我國實行政治上孤立、軍事上包圍和經濟上封鎖的政策,妄圖把新生的政權扼殺在搖籃里,戰爭的危險性仍然很大,面對不利的國際形勢,我國政府鼓勵農民生育以防不測。三是受前蘇聯政策的影響。由于當時特殊的國際環境,毛澤東在黨的七屆二中全會上提出中國在對外關系上必須實行“一邊倒”的方針,也就是倒向以前蘇聯為首的社會主義陣營,而前蘇聯實行的是鼓勵生育的政策,這對我國的生育政策產生了重要影響。
(三)變遷中的農村經濟體制
土地改革完成后,由于當時勞動力不足,牲畜、農具缺乏,政府就組織農民實行互助,成立了互助組。在成立互助組的過程中,人口少、勞動力不足的家庭往往會受到歧視,在以工換工中處于不利的局面,而人口多、家庭勞動力多的家庭就處于有利的地位,互助組的成立客觀上刺激了農民多生多育的愿望。在互助組基礎上逐漸發展起來的初級農業生產合作社,也在某種程度上刺激了農民的生育行為,因為在整個農村人民生活水平尚處于溫飽的情況下,分配方式仍起著相當重要的影響作用。在初級社的收益一定且按土地入股和勞動比例分配的情況下,家庭可獲得的消費資料數量取決于各家各戶土地入股和勞動力狀況,而土地是在土改時以家庭人口數為主要標準分配的。
農村高級生產合作社及人民公社實行“各盡所能,按勞分配”的制度,違背了客觀規律,嚴重挫傷了農民生產的積極性,農民出工不出力,任何一個達到甚至低于法定年齡的人,都可以進入生產領域,子女多的家庭就可以多掙一些工分,獲得更多的報酬,生活就比較好一些,“七干八干,不如生個肉蛋”就成為了那個時期農村婦女的生育預期。
在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實施之前的集體化時期,農村大都實行的是按人口來分配口糧的做法,這一政策對那些子女較多的家庭來說很有幫助,可以分得更多的口糧,在那個特殊的時期,多一份口糧就意味著生存下去的希望,而對那些子女比較少的家庭來說,則是很大的損失,這樣的情況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鼓勵農民生育的消極作用。
“從 1962 年至 1972 年,農村人口的自然增長率高達 24%—32%。從短期來看,當經濟剩余為一定時,誰家的人口多,誰家的占有就更多。嬰兒呱呱落地,幾百斤糧食到手,這既有悖于常理,又是歷史的事實。在這樣一種封閉式均分經濟剩余的環境中,幾億農民的希望、選擇和追求,壓縮成一股巨大的力量———生育需求沖動,迸發出來”。
二、計劃生育中鄉鎮政府與農民的博弈
1971 年 7 月,國務院總理周恩來批轉了《關于做好計劃生育工作的報告》,標志著我國政府已經意識到控制人口的必要性。1973 年在全國計劃會議上,人口計劃增長指標被正式列入國民經濟計劃,同年,國務院和地方都相繼成立了計劃生育領導小組,并設立計劃生育領導小組辦公室。為了進一步充實和加強計劃生育工作,1981 年成立了國家計劃生育委員會,省、地、縣也建立計劃生育委員會或相應機構,自上而下的計劃生育行政管理系統開始建立。
1982 年 9 月 1 日,黨的十二大報告明確指出:“實行計劃生育,是我國的一項基本國策?!薄坝媱澤ぷ髑f不能放松,特別是在農村?!?983 年,中共中央一號文件強調:“計劃生育事關經濟的發展和民族的盛衰,不能以任何借口稍有放松?!庇媱澤叩膶嵤酥局覈鴮r民的生育行為開始控制,然而在實施過程中,鄉鎮政府與農民呈現出了截然不同的行為邏輯。
(一)鄉鎮政府的生育治理邏輯
如果計劃生育工作在年底考核中被一票否決,鄉鎮主要領導就要受到批評,輕則扣發獎金,重則調離崗位或直接免去職務。在縣鄉壓力型體制下,鄉鎮政府必須把計劃生育工作當成頭等大事抓好,為了能夠圓滿地完成任務、增加政績,甚至不惜采用極其粗暴的方式,如扒房子、牽牲畜、把超生戶或其父母抓走關起來等。一位從事多年計劃生育工作的計生人員說:“那個時候,為了抓計劃生育,可以說是不擇手段,到農民家里拉糧食,砍樹,搗毀房子,拉家具,家里有的能毀的毀,能弄走的弄走,我們有專門抓人的車,都是夜里頭開著車偷著抓人,抓不到他們,就把他們的父母抓來,然后關到屋里,有專人看管,什么時候把錢交了才放人。不管什么辦法,只要能完成任務就行,可以說是‘上吊不解繩,喝藥不拽瓶’?!蔽覀儐査骸白ト耸沁`法的,不害怕嗎?”他說:“不怕,這是一條大家都知道的規則,不這樣做老百姓不聽話,一般來說,只要不鬧出人命就沒有問題?!?/p>
國家在強力推行計劃生育的同時,為了保護公民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也出臺了一些規定,如“七不準”,但這些規定在“不鬧出人命就沒有問題”的邏輯下顯得蒼白無力,在一票否決制的壓力下,鄉鎮干部根本不會顧及這些規定,鄉計生辦一位工作人員這樣解釋:“上面對我們抓人是默認的,他們也知道不用這樣的手段就辦不成事,老百姓根本不聽話,就這還不行哩?!睒O端的治理措施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農民超生行為的同時,也激化了干群矛盾,嚴重影響了農村社會的和諧穩定。
鄉鎮政府除了完成上級的任務和增加政績外,還有政府自利性的驅動,據一位負責計劃生育工作的副鄉長介紹,他們有兩個記錄農民生育情況的本子,一個是應付上級來檢查的,另一個是為了對超生子女戶進行罰款的,這是鄉鎮政府創收的一個重要渠道,他說:“為了增加鄉里的收入,我們上報全鄉人口僅 5 萬多人,其實我們鄉的實際人口已經達到 65000 多人?!敝挥修r民超生了,鄉鎮政府才可以不斷地對超生戶進行罰款,也就是說,鄉鎮政府貫徹計劃生育的動力有兩個方面,一是為了完成上級的任務;二是通過這個渠道來實現自身的利益,為了能夠獲得更多的經濟利益,“放水養魚”讓農民超生就不足為奇了。
(二)農民生育行為的反抗策略
計劃生育的強制推行,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農村人口迅速增長的勢頭,農民生育子女的數目總體上有所減少,但由于計劃生育政策在農村缺乏合理性基礎,受到來自各方面的抵制,生育男孩作為農民生育的核心內容不但沒有緩解的跡象,反而有繼續強化的趨勢,農民實現生育男孩愿望的方式,理論上講有三個方面:一是要堅持自己的生育愿望,根本不在乎國家的政策,即使政府通過強制手段也不畏懼;二是基于對國家的理解或畏懼,完全聽命于國家的強制力量,按照政策的規定生育;三是農民依靠某種折衷的方式,達到既實現了自己的愿望,也不會同國家的強制力量發生直接的沖突?,F實中,由于第三種辦法比較靈活而且很有效,農民常常利用這種軟對抗的方式達到目的,從而實現在生育上的“作弊”。
農民生育反抗的方式主要有兩種,一是偷偷地生育,甚至跑到外地生,過了若干年后再回來。很多農民為了能夠生育子女,全家到外地打工,家里的事情讓父母幫助照管,這樣既可以達到生育的愿望,又可以逃脫政府的懲罰。
由于對流動人口缺乏有效的管理,農民的這種行為給政府的生育治理帶來很大困難。二是檢測胎兒的性別,如果是男孩就生下來,一旦是女孩,就進行流產讓她胎死腹中。盡管國家為了防止這種現象的發生,通過立法禁止鑒定胎兒性別,但由于對鄉村診所的無序管理,一些無證診所、個體診所隨意地作胎兒性別檢查。農村是一個互識的熟人社會(村莊意義上而言),大家彼此之間都很熟悉,具有很強的社區趨同心理,一旦有農民通過“作弊”行為實現了自己的生育意愿,就會在農村擴散開來,引起其他農民的紛紛模仿,勢必增加對農民生育治理的難度。
三、小結
綜上所述,新中國成立后,政府實行了不同的生育政策,大致經歷了從鼓勵農民生育到控制農民生育的階段。
作為一個人口眾多、資源相對缺乏的國家,實行計劃生育、控制人口數量是歷史的必然,在農民的傳統生育行為仍占主導地位的情況下,要實現農民生育行為的有效控制,必須發揮國家行政上的強制力量,這也是自 20 世紀 70 年代以來農民生育率迅速下降的主要原因,但我們不能一味地依靠政府的強制力,因為農民會通過“作弊”的手段來實現自己的生育愿望。隨著農村經濟社會的轉型,鄉鎮政府只有從管制型政府向服務型政府轉變,引導農民樹立現代生育理念,逐步改變農民多生多育、偏好男孩的社會基礎,才能從根本上有效治理農民生育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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