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是一個少數民族聚居、經濟社會發展相對滯后省份,但又是一個礦產資源富集的省份。作為資源大省的青海,在兼顧資源開發和生態保護方面擔負著重大責任,同時也做出了有益的探索。
一、青海多民族地區資源型企業的現狀與發展前景
資源型企業是指從事不可再生礦產資源的開采、加工、經營、終端零售,以生產的資源型產品為最終主導產品形態,在產品價值構成中資源產品的價值貢獻占據主體地位的企業。近年來,隨著資源日益枯竭,生態環境污染日益惡化,產品結構調整和資源產業安全度較低等因素的制約,資源型企業發展面臨前所未有的挑戰。轉變發展方式,實現轉型升級,建設資源型企業可持續發展,是資源型企業生存的唯一途徑。資源型企業的生產經營行為應符合國家生態環境保護法規,在實現經濟效益的過程中兼顧環境效益、資源效益、社會效益、安全效益,協調好內部人口、資源、環境與發展之間的關系,確保和諧、高效、有序、長期的發展能力。
青海省是一個資源型省份,在青海省政府表彰的 2011年青海財政支柱企業、2011 年度青海省上繳稅收大戶企業總共 25 戶名單中,資源型企業或與資源開發有關的開發銀行就有23 戶,比例占到96%,充分說明資源型企業在青海國民經濟發展中占有舉足輕重的地位。但青海省資源型企業目前仍處在低層次和粗放型的初級階段,科技創新能力較弱,科技投入不足,嚴重制約了青海省經濟發展的進程。因此,需要認清青海省資源型企業的現狀及存在的問題,采取對策,提升青海省資源型企業生存能力。
青海礦產資源非常豐富。全省截至 2007 年底共發現各類礦產 132 種,各類礦床、礦點、礦化點 3921 處。本省有59 種礦產的保有資源儲量位居全國前十位。其中鉛、鋅、石棉、鉀鹽、天然氣、石油的開發利用已經初具規模,是國家重要的原材料供應基地。豐富的礦產資源將是青海經濟社會發展的基石,由此也將給青海資源型企業的發展帶來廣闊的前景。為了快速合理有效地開發青海的礦產資源,青海省制定了 《青海省礦產資源總體規劃 \\( 2008 ~ 2015年\\) 》,優化了礦產資源開發的區域布局。圍繞本省 “四區、兩帶、一線”區域經濟發展格局對礦產資源的需要,重點加強柴達木地區和東部地區的礦產資源勘查、開發,適度開發環青海湖地區的礦產資源,加強三江源地區、青藏鐵路沿線的礦產資源勘查及其開發的環境承載力調查,為礦產資源規模開發和國家資源儲備提供依據。
二、青海多民族地區資源型企業的社會責任
\\( 一\\) 資源型企業的社會責任
資源型企業的社會責任是指資源型企業在謀求利潤最大化的同時,對包括員工、債權人、消費者、政府、所在社區、當地環境等利益相關方承擔的責任。資源型企業相對于其他類型企業而言,占有著更多的社會公共資源,理應承擔更多的社會責任。但事實上,由于這類企業社會責任缺失而引發的各種問題對社會產生巨大影響。所以我們應當明確資源型企業承擔社會責任的重要性,并進一步推動資源型企業社會責任的履行。
\\( 二\\) 青海資源型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必要性
青海省自然條件惡劣,東部地區是黃土高原與青藏高原結合地帶,植被稀疏,水土流失嚴重,環境極易遭到破壞,恢復過程非常緩慢。隨著青海省經濟社會進入快速發展時期,大量開工實施水電站建設、城鎮建設、礦藏資源開采、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等工程,水土流失問題由此日益加劇。青海肩負著保護建設 “中華水塔”———三江源的歷史使命與責任,企業社會責任的履行是實施 “生態立省”戰略的重要途徑。所以,青海資源型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就更具有重大的意義。
1. 企業社會責任的履行保障了資源型企業實現可持續發展。履行社會責任會給企業贏得良好的社會信譽、產品品牌和持續創造力。青海慶華集團、西部礦業、中石油等企業在玉樹地震中慷慨捐資,既提高了產品的知名度,又樹立了良好的信譽,就是最好的說明。
2. 企業社會責任的履行融洽了企地關系,是建立的企地關系的橋梁。企業通過履行社會責任,在拓寬當地民眾致富渠道,實現勞動力就地轉移,興建公益項目,改善當地交通、電力、通訊、教育條件,保護生態、治理環境等多方面做出貢獻,造福于當地百姓,促進和諧鄉鎮建設,架起企地溝通的橋梁。
3. 企業社會責任的履行有利于構建良好的政企關系。資源型企業作出重大決策時會依據政府戰略方針,把企業的發展和政府的規劃統一起來。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就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依法納稅,合法經營,解決就業問題,為政府和百姓排憂解難。所以企業社會責任的履行是建立和諧的政企關系的紐帶。
4. 企業社會責任的履行有利于生態文明建設。有些資源型企業忽視生態保護,在開采過程中造成地面塌陷、水源污染、植被破壞、水土流失等一系列的生態問題。企業社會責任要求資源型企業必須履行環境責任,這有利于保護生態自然環境。
\\( 三\\) 當前資源型企業社會責任履行中普遍存在的問題
1. 對企業社會責任認識不足或存在偏差。一些資源型企業對社會責任沒有正確的、全面的認識。認為企業社會責任就是投資興建公益項目,向社會捐款,照章納稅,創造就業,沒有認識到社會責任對企業提高核心競爭力的重大作用。甚至有的企業認為履行社責任是企業的負擔,減少了企業的既得利益,影響了企業的發展,因而對履行社會責任千方百計敷衍塞責。即便履行也是迫不得已完成任務。
2. 忽視企業社會責任的履行。有些地方政府片面追求經濟發展,只強調企業的經濟效益,忽視企業社會責任的履行,缺乏對企業價值觀、發展觀的正確引導,缺乏對企業社會責任感的培養和對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監管。
3. 忽視對利益相關者利益的考慮。目前,我國市場經濟體制尚不完善,市場規則也并不健全,企業便趁機謀取利潤,忽視對利益相關者利益的考慮,而利益相關者又缺乏對企業的影響力和談判權,致使企業承擔法律、社會責任的動力機制不足; 另一方面,地方政府為了當地的財政與稅收,對于不負責任的企業姑息遷就,缺乏有效的監督和懲罰。
4. 缺乏考核資源型企業的具體指標體系。法律沒有規定企業應承擔的社會責任的具體內容 ,缺乏明確的企業社會責任標準; 缺乏具有責任倒查機制的管理體系,國家在治理企業違法違規行為時存在治標不治本的現象。政府目前考核主要是從產量利潤和安全指標對資源型企業進行考核。而在員工健康、安全、資源、環境以及當地社會方面尚無考核評價指標體系。如果沒有社會責任考核評價體系,企業社會責任無法落到實處,也無法對資源型企業履行社會責任作出公正評判,不能獎罰分明。會使企業管理者抱僥幸心理,忽視社會責任的履行。
5. 缺乏切實可行可供推廣借鑒的成熟模式。企業社會責任作為熱門話題,近年來得到了政府、企業和社會各界的越來越多的關注,對企業社會責任的理論研究和實證分析也在逐步深入和日益完善。但是由于每個企業在規模、類型、地域、戰略導向、企業文化等方面不同,在承擔社會責任上也有很大的差異。企業社會責任很難規定統一的國際標準。我國企業社會責任也還處在摸索階段,因而缺乏切實可行可供推廣借鑒的成熟模式。
三、構建青海資源型企業社會責任的建議
資源型企業以占開發、生產、經營資源地的資源為企業利潤的來源,理所應當造福當地的民眾,改善當地百姓的生活條件,這也是資源型企業的社會責任所在。作為資源大省的青海,在兼顧資源開發和生態保護方面做出了有益的探索。其中青海山金礦業股份有限公司與當地黨委政府創立的組織共建、發展共謀、難題共解、和諧共創的“溝里模式”是最為成功的范例之一。
\\( 一\\) 溝里模式對構建資源型企業社會責任的啟示
第一,溝里模式為解決生態脆弱地區經濟可持續發展與環境保護之間的矛盾進行了有益的探索。與以往單純靠粗放式畜牧業為當地收入的方式相比,溝里模式使現代工業成為當地經濟發展的主要支柱,資源開發較為先進,且有聯合黨支部的指導保證其可持續發展,如此便可有效減緩因過度放牧而導致的草場退化,有利于當地環境保護。
第二,溝里模式建立了企業與地方共同發展共創和諧的新型模式。該模式實現了企業與當地黨委組織共建,使企業利益與當地經濟、社會利益融合,促進了資源共享,減少了企業發展過程中與當地居民的矛盾,甚至讓居民更加熱心企業的發展。
第三,溝里模式樹立了資源型企業全面履行社會責任的典范。2010 年,青海山金公司投入 160 萬元,對溝里礦區唯一的通鄉砂路拓寬整修,投入近 500 萬元將礦區輸電線路延伸到溝里鄉政府和溝里寺院,幫助礦區牧民拉電入戶,同時協調有關部門引進、鋪設了通信網絡,結束了溝里鄉不通電、不通路、無通訊的歷史,打開了當地與外界的交流之窗。
第四,溝里模式為改善民族地區的民生實現地區穩定發展做出了貢獻。溝里模式使企業有效吸收了剩余勞動力,增加了居民收入,當地牧民收入的 80% 來自山金公司。到2011 年底,金溝里工貿公司實現產值 500 萬元,利潤近150 萬元, 僅此一項就為溝里鄉牧民人均增加純收入1000 元。溝里模式為青海資源型企業樹立了榜樣,也為進一步構建青海資源型企業社會責任提供了參考。
\\( 二\\) 構建青海資源型企業社會責任的建議
1. 深化對企業社會責任內涵的認識,提高履行企業社會責任的法律意識。履行社會責任是資源型企業發展的內在動力之一,應自覺把社會責任作為企業的戰略目標和價值取向,實現企業的可持續發展。企業社會責任也不僅僅是支持慈善事業或公益事業,而是由經濟、法律、倫理和慈善等責任組成的整體。履行企業社會責任也不僅是企業某個部門的事情,而是涉及企業所有部門,應由企業主要領導親自負責才見實效。資源型企業應樹立自覺履行企業社會責任的觀念,加大對企業社會責任的宣傳力度,從各個層面、各個渠道對企業履行社會責任進行監管和督促,讓全社會都來關注,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2. 關心利益相關者的利益,共建民族地區和諧社會。青海省是多民族聚居的省份,不同的民族有自己獨特的語言、文化、傳統、習俗。而青海的礦產資源廣布于少數民族聚居地的海西、海北、玉樹、果洛、黃南等民族自治州。受歷史社會經濟發展的制約,這些地區的經濟發展滯后于其他地區。中央西部大開發戰略實施以來,青海加快了發展步伐,利用青洽會這一平臺,招商引資,引進了大量的資金、設備、技術,僅 2012 年前 4 個月,海西州納入青海省招商引資項目統計報表的項目共有 85 個,累計完成到位資金 41. 14 億元,這些項目遍布于藏族蒙古族等民族聚居地,為當地群眾帶來了切實利益,為當地經濟社會發展作出巨大貢獻。這些項目主要是開發利用當地的礦產資源,所以資源型企業在企業發展的同時,也要關心利益相關者的利益,通過履行企業社會責任,為民族地區的團結、進步、穩定、建設、發展發揮重要作用。
3. 完善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制度,建立資源型企業考核指標體系。各級政府對企業的社會責任應有正確的認識,在公益事業、慈善事業上不能搞強行攤派,為資源型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創造良好的外部條件。進一步促進全省經濟全面協調和可持續的發展,轉變礦業經濟發展方式,推動全省礦產資源規范、科學、和諧的開發利用。堅持統籌兼顧、公平受益的原則,處理好地方政府、資源型企業和當地群眾三方之間的利益分配關系,實現資源型企業與資源地群眾共同受益的目標。同時應及時妥善處理因資源引起的各種糾紛,一方面依法維護資源地群眾的正當權益和合理訴求。另一方面維持好資源型企業的正常生產經營秩序,減少影響企業發展的不利因素。同時要建立資源型企業社會責任的管理和評價的指標體系,加強對資源型企業社會責任履行的監督管理,對認真、確實履行企業社會責任的企業給予表彰和獎勵,在政策上予以傾斜和鼓勵,對那些只追求經濟效益,忽視企業社會責任,甚至嚴重違反勞動法、生產安全法和環境保護法的企業提出批評或懲罰,從而強化企業責任意識,積極履行社會責任。
4. 學習借鑒成功經驗,探索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新途徑。企業社會責任沒有統一的標準,不同類型不同性質不同規模的企業因自身特點履行的社會責任也不盡相同。資源型企業特點鮮明,其履行社會責任與其他企業有所不同,采取的方式方法也各有特色,但是對履行社會責任的認識則應相同。在 “溝里模式”的啟發下,青海省海西州又結合當地的實際情況,創建了黨政軍企共建和諧社會的 “木里模式”,實際上也是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一種新模式。企業社會責任履行在國內外不乏成功范例,值得我們學習借鑒。只要企業認識到位,社會各界引導有方,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會有更多的途徑和更好的模式。
資源型企業是青海省的經濟支柱,它的可持續發展關系到省計民生,而履行社會責任是資源型企業健康發展的前提。企業追求經濟利益無可厚非,但時刻不能忘記應承擔的社會責任。企業履行社會責任,不僅是其自身自覺自愿的行為,還牽涉到社會的方方面面,政府相關部門、社會各界都應該為企業創造良好的氛圍,青海資源型企業也應該更好地履行社會責任,為青海的經濟可持續發展做出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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