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公眾責任意識的覺醒,履行企業社會責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CSR)已不再是企業的選擇性行為。與此同時,全球化使市場競爭日趨激勵,為了規避倒閉、并購等風險,企業所有者要求經理人竭盡所能地降低運營成本,最大化企業利潤。因此,需要首席執行官(chief executiveofficer,CEO)努力提高企業經濟效益,與此同時,竭盡所能地滿足利益相關群體對企業的倫理需求。
CEO能否協同CSR與企業績效的關系將直接影響到企業的可持續發展,但二者協同是以CSR決策的高效制定和實施為前提的。CEO發現CSR中蘊含商業價值的敏銳性以及相應的資源配置和決策實施權力與能力很大程度上決定了企業協同社會效益和企業效益的可能性[1].但現有研究甚少提及CEO權力因素在該過程中的作用,基于整合或協同CSR與企業績效關系視角將CEO權力納入研究框架的文獻更不多見。
本文基于戰略協同視角將CEO權力引入研究框架,并以2009-2011年發布CSR報告的1 178家A股上市公司為樣本,研究CEO權力、企業的社會責任表現與企業績效的內在關系,旨在探索CEO權力構成如何影響CSR,并如何進一步作用于公司價值,以期為公司治理提供有價值的參考信息。
1理論分析與研究假設
1.1 CEO權力與CSR根據Finkelstein[2]提出的權力模型框架,CEO權力包括4個維度,即組織權力、所有權權力、聲望權力和專家權力。
1)組織權力取決于組織科層結構。CEO處于科層結構的頂端,組織賦予該職位的權力使其能夠通過對下屬及公司資源的管控來管理公司的不確定性。
2)所有權或股權是CEO權力的又一重要指標,擁有股權的CEO權力更大,股權越集中,抗拒董事會對管理層影響的能力越強,也更有能力決定公司的成長方向[3].
3)聲望權力主要體現在CEO借助其擁有的聲望為公司贏得各方支持,并緩解復雜外部運營環境所引發的各種不確定性帶給公司的壓力等方面。
4)專家權力則是反映CEO有效管理公司的權力指標,根源于CEO在復雜多變的外部環境下有效運營公司的能力[4].
當前,CSR不僅僅作為企業功能戰略用于管理利益相關群體,還兼具培育企業責任競爭力的潛在戰略功能[5].同其他決策一樣,CEO在制定CSR決策時扮演著設置方向、創造一致性、實施承諾等角色[6].CEO權力是決定企業可持續發展戰略導入水平的關鍵因素之一[1],CEO擁有的資源配置能力和權力的大小對于CSR的成功實施至關重要[7].
具體來說,擁有更多組織權力和所有權權力的CEO在決定資源配置方向時擁有更大的決斷權,這種權力使其能更有效地解決社會問題[8].而憑借企業任職及在其他企業兼職等累積起來的聲望權力代表了CEO較多的知識和經驗積累,而反映CEO能力和個人影響力的專家權力則使CEO能夠洞察各種潛在商業機會和威脅,能敏銳地發現蘊含在社會-環境問題中商業價值,并高效應用CSR工具實現股東利益最大化。綜上,提出假設1.
假設1在其他條件相同情況下,CEO權力越大,CSR表現越好。
假設1a在其他條件相同情況下,CEO組織權力越大,CSR表現越好;假設1b在其他條件相同情況下,CEO所有權權力越大,CSR表現越好;假設1c在其他條件相同情況下,CEO聲望權力越大,CSR越好;假設1d在其他條件相同情況下,CEO專家權力越大,CSR越好。
1.2 CEO權力與企業績效在公司價值創造過程中,多數CEO集合了部分董事長權力和總經理權力,在企業中擁有最終執行權。CEO權力越大,對公司的控制能力越強,在決策過程中作用和影響力也越大,對企業整體績效,乃至生存和發展具有決定性影響[9].Haleblian和Finikelstein[10]研究表明,對于需要應用判斷力的企業決策,CEO權力集中度與企業績效的正相關關系更顯著。Daily和Johnson[11]得出了企業績效既是CEO權力的前置因素、也是CEO權力的重要結果的研究結論。
Adams[12]等指出只有當CEO對公司關鍵決策有重要影響力時方能對企業績效產生影響,并驗證了CEO權力集中度高的公司的股票收益更好。假設2在其他條件相同情況下,CEO權力越大,企業績效越好。
假設2a在其他條件相同情況下,CEO組織權力越大,企業績效越好;假設2b在其他條件相同情況下,CEO所有權權力越大,企業績效越好;假設2c在其他條件相同情況下,CEO聲望權力越大,企業績效越好;假設2d在其他條件相同情況下,CEO專家權力越大,企業績效越好。
1.3 CSR與企業績效Barney等[13]明確指出企業倫理和CSR是資源基礎觀理論(resource-based view,RBV)的重要應用領域,因為企業良好的社會責任表現能最終轉換為企業重要戰略性資源和能力。高水平的CSR可幫助企業塑造良好的經營哲學與經營環境,有助于企業改變公眾對組織合法性的感知,建立良好的公共關系、改善企業形象[14]、激勵員工、降低運營成本及增加收入[15]等。
假設3在其他條件相同的條件下,CSR表現越好,企業績效越好。
1.4 CEO權力、CSR與企業績效多數CEO認為高水平的倫理行為對企業盈利至關重要[16],恰當的CSR決策能有效協同CSR與企業績效的關系[17],而CEO在該過程中的作用不容忽視。CEO在資源配置和決策選擇方面的權力決定了企業解決社會-環境問題的效率。此外,管理經驗豐富且具備知識和能力的智慧型領導能更好地應用CSR工具達到最大化股東利益的目的.
因為有遠見卓識的企業決策者會更關注利益相關者價值,并傾向于實施與企業戰略結合的CSR戰略,這有利于CSR和企業的長期可持續發展,使企業有著更優異的財務表現[17-18].
假設4 CSR在CEO權力與企業績效間存在中介效應。
假設4a CSR在CEO組織權力與企業績效間存在中介關系;假設4b CSR在CEO所有權權力與企業績效間存在中介關系;假設4c CSR在CEO聲望權力與企業績效間存在中介關系;假設4d CSR在CEO專家權力與企業績效間存在中介關系。
2研究設計
2.1樣本選取中國近幾年才要求部分上市公司發布CSR報告,由于之前缺乏規范的CSR數據,國內現有相關研究多基于自行設計的指標體系量化CSR,這是研究結論不一致并飽受爭議的重要原因之一。近年來,國內相繼出現了多個評價CSR表現的獨立機構,潤靈環球責任評級(RKS)機構自2009年持續對發布CSR報告的國內A股上市公司進行責任評級。目前,CSR基金(FCSR)、巨潮-南方低碳50指數等都采用該評級結果。本文以2009-2011年RKS納入評級范圍的上市公司為研究對象,初步獲取樣本1 373個,剔除金融保險類企業樣本、ST和SP股類樣本及核心數據缺失樣本后,獲取有效樣本1 178個。
2.2指標衡量2.2.1企業社會責任(CSR)RKS運用結構化的多專家打分法對上市公司CSR報告從整體性、內容性和技術性方面進行綜合性評價。其中內容性指標全面披露了企業在該報告年度對不同利益相關群體履行CSR的具體表現,本研究將選用該指標得分作為CSR的代理變量。
2.2.2企業績效參照以往研究成果,本文選用衡量企業資產綜合利用效果的核心指標資產收益率(return onasset,ROA)表示企業財務績效,用Tobin's Q表示企業市場價值,評價公司成長機會。鑒于CSR對企業績效影響的滯后性,同時也避免內生性問題,本文將績效指標確定為滯后CSR一年的數據。數據源于國泰安金融數據庫。
2.2.3 CEO權力由于中國引人CEO體制較晚,不少上市公司并沒有設CEO職位,對未設立CEO的企業本文將采用總裁或總經理替代[9].參考Finkelstein[2]的權力模型,本文利用檔案數據衡量CEO各權力維度,其代理變量選擇主要參考權小鋒和吳世農[19]等的研究成果,具體見表1.
為了考察CEO各權力維度對CSR和企業績效的影響作用,需要通過合理的降維方法獲得綜合性指標,本文采用主成分分析法進行因子分析。從因子分析結果看,KMO(Kaiser-Meyer-Olkin)的值為0.548,雖然略低但在進行因子分析的可接受取值范圍內;另外Bartlett球形度檢驗在0.01水平下顯著,對CEO權力變量的解釋總方差達62.17%,且旋轉成份矩陣結果與預期分析高度一致,說明采用此方法具有一定合理性(篇幅關系,相關結果不在逐一列示)。此外,參考以往研究,本文將企業規模(Size)、企業性質(Type)、財務杠桿(Lev.)、行業(Ind.)及企業所在地區(Region)作為控制變量,計算方法見表2.根據不同區域的市場化程度,將企業總部在中國東部地區的賦值為1;在中西部地區賦值為0.根據各省區經濟發展指數,本文將北京、天津、廣州、上海、浙江、江蘇確定為經濟發達地區。根據環保部2010年9月14日公布的《上市公司環境信息披露指南》(征求意見稿)[20],本文將采掘、金屬非金屬、石化、塑膠、生物醫藥、水電煤氣、紡織服裝皮毛、食品飲料、造紙印刷等確定為重污染行業。
2.3模型設定結合研究需要,本文將模型設定如下:y=β0+βmxm+βkxk+ε。
其中:β0為常數項;m等于1到M,M為導致因變量發生變異的自變量個數,k等于(M+1)到(M+K),K=5,表示模型中控制變量的個數。此外,對于中介效應,本文將借用Baron和Kenny[21]以及Judd和Kenny[22]介紹的方法進行檢驗。即依次對圖1所示3個模型做回歸分析。在第1個模型中系數c顯著前提下,若第2個模型中的系數a和第3個模型中的系數b和c′均顯著,則說明存在部分中介作用;如果第2個模型中系數a和第3個模型中系數b顯著,但系數c′不顯著,則說明存在完全中介效應。
3假設檢驗
3.1變量描述性統計與相關性檢驗表3為變量描述性統計與相關性檢驗結果。從表3看,模型中3個分組變量Type、Region和Ind.的分布偏差不大,各連續變量的標準差都小于10,在大樣本條件下,樣本具有良好的分布性狀。
從變量相關性檢驗結果看,CSR與組織權力、專家權力、聲望權力及ROA正相關,但與所有權權力和Tobin\ue10bsQ不相關;ROA與所有權權力、專家權力和聲望權力顯著正相關,但與組織權力不相關;Tobin\ue10bs Q與所有權權力和聲望權力顯著正相關,與其他權力構成因素不相關。各假設是否成立有待進一步驗證。
3.2假設驗證3.2.1實證檢驗結果結合描述性統計和相關性分析結果,除了與因變量的關系外,作為自變量和控制變量的各變量間不存在高度相關關系(小于0.45),且連續變量基本符合正態分布,適用OLS方法?;诖?,本文借助SPSS18.0軟件,將采用OLS法逐一對各模型進行回歸擬合。此外,本文在進行回歸分析前對數據進行了標準化處理(均值為0、標準差為1),以期能更好地觀測自變量對因變量影響作用的大小?;貧w結果見表4.
從表4看,M1-M5考察了CEO各權力維度與CSR的關系。從回歸結果看,組織權力、專家權力及聲望權力與CSR顯著正相關,但所有權權力對CSR的影響作用不顯著。除假設1b外,假設1a、假設1c、假設1d均得到支持,假設1部分得到支持。
M6-M10以及M12-M16分別檢驗了CEO各權力維度與ROA及Tobin\ue10bs Q的關系,結果顯示所有權權力、專家權力和聲望權力與ROA及Tobin\ue10bs Q均顯著正相關,假設2b、假設2c、假設2d得到驗證;但組織權力與ROA及Tobin\ue10bs Q負相關,但系數不顯著,假設2a不成立,假設2部分得到支持。另外,M11和M17顯示CSR與ROA及Tobin\ue10bs Q均在0.01的水平下顯著正相關,假設3成立。
對于中介效應,由于組織權力與ROA(M6)、和Tobin\ue10bs Q(M12)均不相關,判定CSR在組織權力與企業績效間的中介效應不存在,假設4a不成立。另外,由于所有權權力與CSR不相關(M2),由此判定CSR在所有權權力與企業績效間的中介效應不存在,假設4b不成立;從M18和M20看,在同時引入聲望權力和CSR變量后,聲望權力變量的T值雖然變小,但依然高度顯著,結合M3、M8和M14及中介效應檢驗模型M18和M20的檢驗結果,可以判定CSR在CEO聲望權力和企業績效間存在部分中介效應,假設4c成立;同樣,結合M4、M9、M15以及中介效應檢驗模型M19和M21的檢驗結果,可以判定CSR在CEO專家權力和企業績效間存在部分中介效應,假設4d成立,假設4部分得到支持。
3.2.2統計結果穩健性檢驗為了驗證上述結果的穩健性,本文進行了加測試,即用加和求均值方式重新合成CEO權力4維度的測量指標。該方法要求同一權力維度下各測量項目之間不存在高度相關,從檢驗結果看,各變量相關系數均在0.25以下,不存在顯著相關關系。
在此基礎上重新檢驗各假設。從檢驗結果看,2種方法的模型擬合效果、變量的符號及顯著性水平都與之前的回歸結果有著較好的一致性,初步證實了上述統計結果的穩健性(篇幅關系,檢驗結果不在列示)。
4結論及管理啟示
鑒于CEO權力異質性對于CSR的影響甚少被關注的研究現狀,本文基于公司治理視角,檢驗了CEO權力、CSR表現和企業績效的內在關系,并得出如下主要結論:
1)CEO組織權力與CSR顯著正相關,但與企業績效不相關;2)CEO所有權權力與CSR不相關,但與企業績效顯著正相關;3)CSR與CEO聲望權力和企業績效均高度正相關,且在二者之間存在中介效應;4)CSR與CEO專家權力和企業績效均高度正相關,且在二者之間存在中介效應。
上述結論說明不同權力維度對CSR和企業績效的影響作用不同。
據此,本文有如下管理啟示:
1)CEO所有權權力集中能有效促進企業績效提升,但與CSR改進卻無顯著關系。說明由于之前CSR與企業績效的關系尚不明確,擁有較多股權的CEO更多地關注企業的經濟績效,并未能基于社會績效與企業績效協同的視角制定CSR決策。
但本文通過大樣本驗證,CSR與企業績效高度正相關,且當前公眾對于企業的社會責任表現高度關注。因此,作為企業的核心決策者,CEO必須重新思考CSR在企業運營過程中的戰略重要性,通過合理調整企業資源配置方向和結構,努力發掘社會利益和企業利益的交叉點,實現社企共贏。此外,該結論從側面說明當前CEO股權激勵未必能改善CSR表現。
2)反映CEO能力和個人影響力的聲望權力和專家權力對CSR和企業績效都有著直接的促進作用,并借助CSR的中介效應間接促進企業績效的提升。這說明具備聲望權力和專家權力的CEO不但能夠對CSR與企業績效的內在關系做出準確的判斷,還能夠運用自身的能力和權力將二者高效協同起來。因此,從公司治理角度看,未來企業在選擇和培育CEO過程中應著重強調CEO在這2方面的權力,以推動企業長期可持續發展。
3)CEO組織權力的增強使其在資源配置方面擁有更大的決斷力,擁有將更多資源投入到CSR領域的權力保障,并能顯著提高解決環境-社會問題的效率,但遺憾的是過于集中的決策權力并不是提升企業績效的充分條件。這說明當決策權力過度集中,而又缺乏有效的外部監督時,CEO有可能出于管理機會主義做出完全利己的決策。因此從維護所有者權益和企業可持續發展角度出發,企業應綜合考察CEO權力構成,并構建有效的權力約束機制,合理制衡CEO組織權力,避免因權力失控誘發管理機會主義滋生,規避極端決策對公司價值的損害。
本文局限:由于RKS自2009年才發布CSR測評報告,為了保證樣本量,本文以2009-2011年RKS納入評估范圍的A股上市公司為研究對象,因此僅選用滯后CSR一年的企業績效數據驗證假設,未來應進一步驗證CSR對企業長期績效的影響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