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質文化遺產作為人類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知識和智慧的結晶,內容涉及文學、音樂、舞蹈、戲劇、曲藝、手工技藝、醫藥、民俗等十余種類別,蘊含豐富的文化內涵和價值取向。當前,隨著科技的發展和進步,古老、傳統、越來越多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正逐漸遠離我們的生活,流失現象十分嚴重。與之相反,伴隨著新媒體和互聯網的普及和盛行,人們進入了一個前所未有的智能時代,越來越多的生存方式、交流環境、社會生活等都深陷以物聯網和云計算為核心的掌控之中,失去了人性固有的選擇權和支配權。傳承是"人們對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進一步深化,同時也是世界各國對本民族文化的高度重視和社會發展的現實需要。"[1]
從大數據時代的視角探究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途徑,有著十分重要的理論價值與實踐意義。
一、何謂大數據
"大數據開啟了一次重大的時代轉型。"[2]大數據是什么? 盡管不同的專家、學者有不同的定義,但普遍認為,"大數據"(Big Data)以海量數據著稱,是有別于用傳統 IT 技術和軟硬件工具對其進行感知、獲取、管理、處理和服務的龐大的數據集合。其特點可以歸結為:體積浩瀚(Volume)、型態眾多 (Variety)、快速生成 (Velocity)和價值極高 (Value)四個方面。"大數據"的突出優勢在于:"通過對這些數據的交換、整合和分析,人類可以發現新的知識、創造新的價值,帶來'大知識'、'大科技'、'大利潤'和'大發展'."[3]
大數據常常與云計算聯系在一起。云計算(Cloud Computing) 是一種基于互聯網的、大眾參與的計算模式,其計算資源(計算能力、存儲能力、交互能力)是動態、可伸縮、且被虛擬化的,以服務的方式提供。這種新型的計算資源組織、分配和使用模式,有利于合理配置計算資源并提高其利用率,促進節能減排,實現綠色計算。[4]
大數據與云計算的結合,蘊藏了異常豐富的潛在價值,已成為科技創新的焦點,被越來越多的領域和行業所關注和利用,其成果也逐漸被應用于社會的生產和生活。
二、當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途徑類型
非物質文化遺產以其獨特、豐富的文化內涵受到世界各國、各民族的高度關注和重視,加強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已經成為當前社會各界的集體共識。圍繞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工作,近年來,政府、高校、企業以及社會團體紛紛提出了相應的保護辦法和措施,茲將保護類型歸納梳理如下。
(一) 以行政部門為主導的保護途徑
非物質文化遺產作為重要的文化資源,蘊含有較高的文化價值和社會價值,越來越受到重視,國家和政府針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問題,專門成立了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2006 年),該中心的成立,對于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重視和保護,影響重大而深遠。之后,各省、自治區、縣(市)也相應成立各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構建了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垂直管理系統,推進了全國各地、各個民族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有序展開。自《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頒布起,各省相繼出臺《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各縣市、鄉鎮也紛紛制定與非物質文化遺產有關的民族民間文化管理辦法,這些法律和規章制度的施行,加強了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和保護。
(二) 以傳承人為中心的保護途徑
傳承不僅是非物質文化遺產存在的方式和目的,同時還是非物質文化遺產賴以延續的主要途徑和關鍵措施。因此,在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以傳承人為中心的保護途徑最具代表性和影響力。為挽救瀕臨失傳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國家頒布和制定有與傳承人相關的政策和辦法,每年都有少批量的傳承人受到各級政府的認定和扶持,通過經濟手段來鼓勵其開展傳承活動,強化傳承的保護力度。國務院先后認定了三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涉及全國 31 個省市自治區,近萬人。各省、州、縣也同時啟動了傳承人保護模式,計有數十萬人得到了認定和保護。傳承人借助國家和政府的政策條件,利用本身具有的優勢,以村寨、社區、學校作為傳承平臺,采取口傳心授的模式,招收徒弟和學員,積極開展培訓,促進了當地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活動的有效開展。
(三) 以村寨、社區和學校為中心的保護途徑
非物質文化遺產是世代相傳的一種傳統習慣,是群體民眾社會生活的一種集中體現,有自己的文化表現形式和文化傳承空間,加強以地域性特征為目標的保護措施也較為盛行。以某一具體的村寨、社區和學校作為中心,通過政府的行政措施和手段,把它們納入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項目進行管理,提供相關政策和資金,使各項非遺活動按照預定的發展方向逐步完成,最終使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某些內容達到得以傳承保護的目的。
針對村寨和社區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往往是采用建立生態博物館的形式進行。生態博物館,最早始于法國人弗朗索瓦·于貝爾和喬治·亨利·里維埃的倡導,其強調保護和保存文化遺產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原生性,一般由政府牽頭協調出資建設維護。生態博物館以村寨社區為單位,社區的區域等同于博物館的建筑面積,是一個自然活態的博物館。村寨社區里的建筑、民居、語言、服飾、生產方式、文學藝術、風俗習慣等都保持日常生活的狀態,具有強烈的地域性和本土性。
在學校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教育活動,也是非常有效果的保護途徑之一。國務院辦公廳在《關于加強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意見》中,明確規定"教育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要逐步將優秀的、體現民族精神與民間特色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內容編入有關教材,開展教學活動。"在這一意見的指導下,非物質文化遺產進教材,非物質文化遺產進課堂,非物質文化遺產進公寓,舉辦非物質文化遺產專題講座等活動,在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活動中都時有體現,無論是學前教育、基礎教育、還是高等教育,都根據各自的辦學層次和目標,充分挖掘本土文化資源,采取有效的教育教學方式,促進非物質文化遺產在學校里正常、健康、有效的傳承。
(四) 以節日慶典、生態旅游為中心的保護途徑
以節慶慶典為契機,推動生態旅游為目的,邀請廣大游客參與、體驗非物質文化遺產,進行互動交流的保護途徑,是當前比較熱門的保護途徑之一。人們在舉行的各類民族節日相關活動之中,通過人與人、群體與群體之間的互動和交流,對當地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信息有了更深更全面的認識和了解,促進了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遞與擴展。同時,對于生態旅游的推介和發展,也起到了積極的促進和影響。比如苗族的姊妹節,游客在體驗吃五彩糯米飯,跟靚麗姑娘游方的同時,也了解了姊妹節的歷史和苗族姑娘相親的獨特方式。在參與侗族薩瑪節的過程中,游客不僅了解薩瑪儀式、祭祀要求,還了解了薩瑪的來源、薩瑪精神和鼓樓文化。
(五) 以傳統媒介為載體的保護途徑
所謂的傳統媒介是指以場館、報刊、雜志、廣播、電視等宣傳媒體。其借助一定的博物館、會展中心、傳習所、廣場等展示空間,通過報紙、書刊、印刷品等文字資料,利用廣播、電話、電視等影音系統,使非物質文化遺產真實呈現在廣大觀眾面前,是一種具有明顯藝術化的靜態的傳承保護途徑。人們通過視覺、觸覺、聽覺等感觀體驗,進一步了解和認識非物質文化遺產固有的內涵品質和文化精神,激發他們對非物質文化的認同和尊重,自覺參與到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活動中來。報紙、書刊、印刷品等文字資料能夠詳細地介紹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歷史淵源、文化背景和相關知識,有信息量大、可反復閱讀、方便歸類整理的優勢。廣播和電視則具有及時性和直觀性特點,在較短的時間內有利于引起人們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關注。
(六) 以學術界為導向的保護途徑
在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工作過程中,學術界也積極參與其中,眾多學者從理論的角度對其進行了全面系統的分析和論證,加快了非物質文化遺產理論體系的形成。具有代表性的有:烏丙安《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理論與方法》、王文章《非物質文化遺產概論》、向云駒《解讀非物質文化遺產》、張慶善主編《中國少數民族藝術遺產保護及當代藝術發展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文化部民族民間文藝發展中心編《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研究》等,都具有較強操作性和指導意義。為國家相應的政策法規出臺,提供了理論基礎。不同學科之間的交流和對話,促進了學術創新,營造了更濃郁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和保護的氛圍。
三、當前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弊端
近十余年來,盡管我們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做了許多大量的富有卓見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從整體看來,仍然有諸多問題需要解決和克服,大致有以下四個方面:
(一) 缺乏長期性規劃
雖然我國國務院先后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還下發了《關于加強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意見》,地方省市也出臺了相應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但落實到具體的保護某項非物質文化遺產時,更多的是只看到當前的困境和現狀,提出的解決措施,大多是應急性或類似一次性處理辦法,缺少對其作全面深入了解和調研,沒能針對具體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擬定長遠的保護規劃。
(二) 缺乏主動性傳承
對于傳承人來說,由于受經歷、閱歷、利益和自身局限等因素的影響,他們沒有意識到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獨特性和文化價值,其掌握的某項非遺往往只在很小的圈子里傳承,或者是在走完生命的盡頭時,才匆匆將其秘密道出。而作為文化部門的管理者而言,也因為缺少遠見和主人公精神,對一些非遺的挽救和保護也不夠積極。
傳承人和文化工作者的消極心態,導致了保護工作的缺失和被動,阻礙了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長期性和主動性的整體進程。
(三) 缺乏多元化途徑
從眾多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案例中不難發現,文化管理部門在對其進行保護時,由于受制度、權限、資金、技術手段等的限制,采取的保護形式往往比較單一,或錄像,或錄音,或筆錄,或發證書,或出資鼓勵等,只關注到某一方面的工作。而對于如何培養傳承人才、拓寬傳承途徑、優化傳承效果等方面,缺少多元化思考,更缺乏構建全方位、多渠道、立體型的保護模式。
(四) 缺乏開創性整合
由于缺乏長期性規劃,主動性工作不足,缺少多元化思考視角,結果導致了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遠遠落后于現實需要,甚至背離于社會的時代發展,因而也就未能充分的發揮非物質文化遺產所具有獨特的文化魅力和價值。缺乏開創性整合的眼光和魄力,固然有技術因素等原因,但更重要的還是對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全局的把握和掌控。因為,隨著大數據時代的來臨,已經有足夠的技術來支撐和保證這種資源整合,使之成為保護發展的必然趨勢。
四、利用大數據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對策
(一) 開發非物質文化遺產管理系統,促進非遺保護平臺的規范化
對于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不是短期行為,而是已經上升為國家戰略高度,最終目的是使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能夠可持續長期地進行。在信息化突飛猛進的多媒體時代,利用大數據的優勢使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能夠跟上時代步伐,開發建設非物質文化遺產管理系統是一個比較科學合乎實際的辦法。
從國家層面而言,首先開發和建立全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管理系統,對我國范圍內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信息化資源進行統一管理,發布非物質文化遺產數據和數據共享細則和標準,對大數據之下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和數據共享進行審批,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數據權限、網絡平臺、資金設備和人員等進行統一分配和調劑,對下一級管理系統的數據資源共享進行評估、指導和監督。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管理系統則主要負責落實全國的規劃和標準,組織建設管理本省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大數據項目,對市(縣)非物質文化遺產管理系統進行指導和數據審核。市(縣) 非物質文化遺產管理系統負責完成本市(縣)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基礎數據錄入和執行上一級管理系統發布的指令。為使非物質文化遺產管理系統能夠發揮大數據的積極作用,還應建立和完善評價和考核的體制和機制,確保該項工作運行的規范化和延續性。
(二) 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數據的運行和維護,促進非遺保護工作的制度化
大數據的優勢來源于基礎數據,基礎數據的準確度和及時更新,對發揮大數據的作用十分重要。對于錄入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數據信息要制定數據分類分級目錄,詳細注明來源,明確數據來源的管理部門。每一條數據都要標注審核數據和待審核時間,經主管領導審核后,提交系統管理員錄入本級數據平臺。建立本級篩選、逐級審批制度,及時將審核數據納入非物質文化遺產大數據平臺。在及時更新數據的同時,應當定期檢測數據的有效性,確保數據的使用價值。做好使用數據的管理工作,明確公共數據和內部數據的劃分原則和領域,同時設置好相關使用權限。
為確保數據來源、審核、更新和使用等各項工作的有效性,同時,還需加強對硬件設備、軟件系統、數據庫和信息網絡的保障和維護,設置數據應急管理中心,整合信息網絡專業力量,以保證大數據平臺的安全運行。因此,必須建立與非物質文化遺產相適應的系統化和制度化的數據維護的規章制度,促進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制度化。
(三) 提高非物質文化遺產數據整合技術,促進非遺保護效能的價值化
大數據時代,數據容量越大,其蘊含的價值也就越高。而發掘數據的價值,往往取決于大數據利用的思想與技術能力。在全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管理系統中,匯集了非物質文化遺產所有的數據,要實現數據的價值,必須開放大數據共享平臺,全面對數據龐大的異構數據資源進行重組和整合,提高數據資源的利用率。
數據溯源就是數據整合技術中的一種表現形式。
"科學定義的數據溯源,強調的是一種溯本追源的技術,根據追蹤路徑重現數據的歷史狀態和演變過程,實現數據歷史檔案的追溯。"[5]在大數據共享平臺當中,數據溯源己成為檢測數據真假的有效途徑。數據溯源技術對科學數據的追蹤和查詢分析過程,起關鍵性作用。數據溯源能夠揭示工作流在執行中數據的輸入和處理歷史,保證數據的精確度和準確性,已應用于圖書、醫療等相關領域。
將數據整合技術應用于全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管理系統,核心內容在于數據共享平臺。如果說數據共享平臺完成統一的數據交換標準和數據交換處理,那么數據整合則成為數據交換處理的邏輯方法。數據整合能夠保證數據傳輸得到正確交換,實現有效的篩選和裝載。建立一個完整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數據共享平臺,各類數據能夠根據指令需要進行相應的交換和處理,實現數據共享。通過數據整合技術,實現數據的多維處理,進而產生綜合數據集合效應,最終實現非物質文化遺產數據價值的最大化。
(四) 提高非物質文化遺產數據安全意識,促進非遺保護措施的穩定化
大數據時代的信息技術,突破了以往傳統對行政區域的限制,在給我們帶來便捷的同時也往往會帶來網絡風險。因此,在非物質文化遺產管理系統的使用和監控中,要有數據安全防范意識。除了日常需加強對大數據平臺運行情況的檢測外,還要對內存數據、傳輸數據、交互數據以及正在運行的程序進行實時監控,定期對硬盤和系統進行安全掃描和備份,確保運行狀態正常安全。對大數據平臺的節點,適時配置安全措施,根據性質和功能,劃分出不同的域。一旦發生險情,能夠及時將有問題的域與整體進行分開隔離,確保大數據主體平臺的安全。
為避免外來的安全威脅,對于數據的使用和共享、管理權限、運行流程應有嚴格的要求。盡量做到程序優先,兼顧和滿足大數據平臺對公眾開放的信息需求,提前將外來威脅化解在可控范圍之內,促進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措施的穩定化管理。
(五) 拓展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途徑,促進非遺保護渠道的多元化
全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管理系統盡管具有大數據共享平臺查詢迅速、使用便捷、存儲高效、輻射面廣等優勢功能,但,其僅僅是一種手段。"非物質文化遺產都是在一定地域產生的。生態環境、文、宗教信仰、生活習俗等直接決定著這種文化的特色和傳承。如果脫離了當地的環境和情境來傳承,無疑會給這種文化帶來滅頂之災。"[6]
我國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內容豐富,具有地域性、民族性、活態性、流變性、獨特性、傳承性等本土特征,構成了多元形態并存的盛況。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文化內涵和外在形式決定了傳承保護途徑的選擇不能離開特定的地域和社會生活。當前在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進程中,隨著現代技術普及和應用、政府的重視與扶持和社會的廣泛參與,逐步意識到傳承主體、傳承途徑和傳承效果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均有重要影響。因而,除了最大限度的利用信息時代大數據的優勢外,還應進一步發揮打破自然性傳承和社會性傳承的藩籬和局限,努力將單一、封閉的個體性傳承和群體、開放的大眾化傳承有機的結合起來,促成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途徑的多樣性和豐富性,進而形成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途徑的多元化格局。
五、結語。
非物質文化遺產往往凝聚了民族文化和傳統文化的內核和精髓,是民族精神的依托和呈現。加強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保護,根本點和出發點在于還原民族文化的獨特性和原生性。在大數據時代的背景下展開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途徑的研究,其目的也是立足于現實,借助于多媒體技術,充分發揮大數據的無限功能,探討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有效途徑和措施,使我們在傳承和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過程中,能夠更加關注民族文化的根基,維護民族文化的生態環境,使民族文化的繼承和發展,最大限度地保持民族的特色和印跡。
參考文獻:
[1]夏寧博。 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途徑探究[D]. 昆明:云南藝術學院,2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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