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農民工群體社會保障現狀與困境
農民工群體的社會保障主要包括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會福利三方面。首先,在社會保險方面,農民工群體社會保險缺乏針對性,參保有限。胡務、張偉兩位學者曾對農民工體參保情況進行了調研,結果表明“農民工參保率不高,其中養老保險參保率為33.7%,工傷、失業、醫療和生育保險等其他項目參保率分別為:31.8%、10.3%、21.6%和 5.5%”.[1]
學者韓淑娟也曾對于山西省農民工社會保障情況分析“山西就業農民工養老、醫療、工傷、失業和生育保險各項目參保率均較低,最高參保率項目為工傷保險,但仍沒有超過30%”.[2]
這些調研都表明農民工群體社會保險沒有針對性,農民工群體參保率過低。其次,在社會救助方面,農民工群體缺乏專項救助政策。農民工群體在面臨失業、生病、住房等生活困難時主要求助于親朋好友,很少能得到政府和社會的幫助。我國的救助政策上戶籍有條件限制,沒有針對于農民工群體的救助政策。農民工群體普遍收入水平低、就業流動性大、工作難度大,我國對于農民工群體社會救助應給予高度重視。最后,社會福利方面,農民工群體社會福利待遇較差。農民工群體與城市居民群體的社會福利相比,農民工群體社會福利較差。社會福利主要為勞動福利和公共福利兩方面。農民工群體在勞動福利方面,普遍沒享有雙休日、帶薪年假、病假工資以及產假工資等福利。農民工群體在公共福利方面,享有教育培訓和住房補貼的農民工群體比重較低。農民工群體在社會福利方面的匱乏,也是造成城市農民工短缺現象的原因。
二、發達國家解決農民工群體社會保障的經驗
西方發達國家的城市化進程比我國早,針對與農民工群體的社會保障機制也比我國早。因此,吸收和借鑒發達國家農民工群體社會保障機制的先進經驗,對我國農民工群體社會保障困境有重要的參考價值。發達國家農民工群體社會保障主要是從完善制度、高度重視這兩方面著手。一方面,以國家為主導,完備農民工群體社會保障體系。發達國家將農民工群體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社會補貼、保健衛生、環境住宅等形式,多樣靈活組合,相互補充,構建了完備的制度體系。這個制度體系具有層次性,針對性,多樣性。日本的農民工群體醫療保障制度就是將醫療保障分為職業保險和地域保險,職業保險是由本行業或行會組織投保的保險,地域保險是由本轄區內的地方政府投保的保險,為農民工群體提供無償的醫療服務保障。另一方面,以政府為主導,高度重視農民工群體社會保障。發達國家一貫重視農民工群體社會保障,即便是世界強國美國,也主張重視農民工群體社會保障。美國總統羅斯福曾“強調聯邦政府在國民經濟發展中的作用,重視社會保障甚于重視機會與效率,認為政府理所當然要擔負起公平分配全國財富和全國收入的責任?!盵3]
政府高度重視實施公助、互助、自助的農民工群體的社會保障機制。
三、完善農民工群體社會保障機制的可行性途徑
農民工群體是城市現代化建設的主力,卻不能享受與城市居民群體同等的社會保障。完善農民工群體的社會保障機制,是中國社會建設的重要問題。農民工群體社會保障機制的可行性途徑分三方面。完善農民工群體社會保障機制,應從政治、法律、公共管理環境著手。首先,構建農民工群體的政治環境。要完善農民工群體社會保障體系,還是要依托中國的政治環境。要是在政治上體現農民工群體的權益,農民工群體是我國不可忽視的社會群體,在政治上要尊重他們的意愿。應該讓他們有渠道來表達農民工群體的建議與呼聲。要重視農民工群體對于社會保障的建議,尊重農民工群體的利益選擇。其次,構建農民工群體的法律環境。依靠法律明確規定農民工群體享受社會保障制度,建立健全的利于農民工群體的社會保障機制。國家權力機關在制定“社會保障立法應力求詳細,便于適用,兼顧原則性與可操作性?!?/p>
政府要嚴格落實農民工群體社會保障的法律法規,對于違反法律法規的企業給予處罰。最后,構建農民工群體的公共管理環境撤除戶籍管理的屏障。鼓勵農民工群體落戶城市,取消城市農村戶口二元的戶籍管理體制,允許農民工人口自由流動。城市應根據城市化發展的需要,每年都要制定計劃吸引一定量的農民?!皯鸩较魅鯌艏暮鹆?,將教育、就業、保障等各項社會權利與戶籍分離,還戶籍以人口管理的本來面目?!?/p>
政府要掌握社會資源,在公民之中平等地分配。構建農民工這個弱勢群體的公共管理環境,讓農民工群體享受到社會經濟發展的成果。
農民工群體社會保障問題關系我國社會經濟發展的全局,解決好農民工群體社會保障問題是我國城市建設的首要任務。
參考文獻:
[1]胡務、張偉,成都農民工綜合社會保險研究【J】農村經濟。2005(2):73-76.
[2]韓淑娟,農民工社會保障缺失的制度因素研究【J】山西師大學報(社會科學版)。2009(5):46-50.
[3]牛文光,美國社會保障制度的發展【M】中國勞動社會保障出版社,2004,89.
[4]余衛明,社會保障立法模式研究,全球化下的勞工與社會保障【M】中國勞動社會保障出版社,2002,483-492.
[5]童星、張海波,農民工社會政策及其建構【J】社會保障研究,2006(1):182-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