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民社會組織內涵
公民社會組織 (organizations) 是相對獨立于政治國家的民間公共領域,其基礎和主體是各種各樣的民間組織。政治學意義上的公民社會是改革開放后對 civil society 的譯名,強調公民的公共參與和公民對國家權力的制約。對于公民社會的含義西方學者認為包括兩點:一區別于與對立國家干預的社會生活經濟領域,二意味著國家權力的一種法律上的界限。黑格爾曾在他的《法哲學原理》 中論述過:市民社會是區別于家庭和國家,是其內部成員得以保護并且市場得以運作的機構和制度是介于自然社會 (家庭) 和政治社會 (國家) 之間的地帶。而馬克思則認為:隨著社會發展到有私人利益和公共利益階段,市民社會和政治社會是社會的進一步分化。
在國內對于市民社會或公民社會的定義,主要有政治學和社會學兩種意義,民間組織是兩種定義的共同主體界定,政治學意義強調公民社會“公民性”,社會學意義強調的是介于國家和企業之間的中間領域。綜合以上對于公民社會的論述,我們可以將公民社會概括為國家、政府、企業經濟領域之外的所有民間組織或民間關系總和,是官方政治領域和市場經濟領域之外的民間公共領域。
二、公民社會組織特征
1.民間性。民間性是指根據社會發展需要和促進社會發展需要而自發產生并通過為社會發展提供服務來維持自身存在,是一種源于社會、面向社會、服務社會的存在。民間性是衡量公民社會組織是否正真起到橋梁中介作用的標準,雖然其分離于政府部門或是在政府部門的協助下成立,但它是不帶有政府行為特征的,是一種帶有自發性的社會組織。
2. 官民雙重性。官民雙重性的特征的存在有其現實根源,首先由于目前不充分的經濟發展和正處于轉型期的政治體質改革,國家在社會進步和經濟發展中仍然占據著主導地位。其次由于一部分的民間組織是在政府的領導和協助下成立,并且在活動經費上受到政府的資助,其形成的路徑具有官方性。按照政策規定,民間組織的成立、發展的經費在原則上,是由組織自行籌集,但實際情況有一部分民間組織在經濟上依賴于政府,這就使得民間組織在成員上來源于民間社會,但實際的運作卻沒能脫離政府的作用。
3. 非盈利性。公民社會組織的成立目的不是追求權力和利益最大化,而是為其成員和社會提供不同于政府所提供的一定的公共服務。但非營利性并不是表示民間組織的活動是沒有收益,但必須清楚的是這種收益不是其存在和活動的最終目的。公民社會組織是一種產生于市場經濟時期的社會組織,其存在和運行都必須遵從市場經濟的發展規律。公民社會組織作為一種服務性的組織在社會發展中屬于第三產業,其發展也必須同第一、第二產業一樣,同樣以市場經濟的原則為運作標準。
4. 服務性。公民社會組織的成立目的在于服務,服務性是公民社會組織的基本特性。公民社會組織沒有公共權力,但卻為社會、社會公眾提供公共產品,即為政府、企業、社會利益團體、社會公眾提供信息、服務、技術等公共產品,以提供公共服務獲得社會對自身存在的認可。這些服務包括:溝通、協調、咨詢、監督與規范市場、政策監督與導向等。溝通主要存在于為政府與企業、社會、各行業、地區、公眾個體相互之間,為其起到橋梁作用,傳遞信息;協調各利益主體之間的矛盾,減少摩擦,促進利益主體和諧共進;為各利益主體提供信息、政策、法律時事咨詢和進行人員培訓;以社會團體的力量監督規范市場主體的活動;依據政策規定對政府活動進行監督,并在一定程度上對政府行為活動起到一定的導向作用。
5. 自愿性。公民社會組織成員來自于社會公眾,社會公眾依據各自所關注的問題自愿加入不同的社會組織,在一個社會單位內,不止于只有一個社會組織,而是多個社會組織共存,它們之間可能是有不同利益主張或不同的利益沖突,這也是公民社會組織多元性的表現。公民社會組織成員的自愿參與源于他們關注的是公共問題而不是私人問題,可能是關系到多數人的大的公共問題,也可能是只關系到部分人的小的公共問題,但絕不是私人問題。
6. 過渡性。中國公民社會與西方國家相比,還存在著不夠成熟,其典型的特征如自助性、自愿性、非政府性等還不十分明顯。中國社會處于轉型期,政府職能也正處于轉變期,而中國的公民社會組織大多成長于上世紀 80 年代時期,由于歷史性原因無形中決定了中國公民社會組織缺乏自主性、自愿性、非政府性。按照公民社會組織自身的性質和成立的原則,公民社會組織需要加快自身轉型,脫鉤于國家政府、黨政機關,而是在國家政府、黨政機關的監督和管理之下進行活動,政府主要通過民間組織的主管業務單位對民間組織活動進行監督管理。
三、市場經濟與公民社會組織關系
1. 市場經濟營造了公民社會。首先,市場經濟運行與發展改變了人們思維方式和行為習慣。市場經濟的發展提高了人民的物質文化生活,人們所了解的事物增多了,自主意識得以發展。同時,市場經濟本身所具有的平等意識更促進了人們對于自主權利的認識和追求,自主意識之下促使人們對于自身合法利益的訴求,同時市場經濟的發展運行促使人們之間出現利益分化,對于不同利益的追求,促使了公民社會的發展和壯大,在市場經濟時期的社會治理中,公民社會的發展為社會治理提供了力量之源。
其次,市場經濟體制使國家與社會的關系發生變化。市場經濟前,國家對社會是一種全面控制和管轄,而在市場經濟時期,國家與社會的關系逐漸由原有的被管轄控制轉變為國家與社會之間雙向互動的局面。國家的發展和社會組織的發展具有相互影響的作用,國家發展有利于為社會組織的發展提供一個良好的大環境,而社會組織的發展則為國家的發展提供后援力量,社會組織通過對國家建設、發展政策的理解和實施,從而促進國家社會良好發展,社會組織也會代表自己所代表的社會階層表達他們的利益訴求和社會發展的意見、建議,幫助國家社會解決社會問題,解決社會問題、緩解社會發展中國家與社會之間的矛盾。
第三,市場經濟成為了公民社會經濟生活的一種模式?!肮裆鐣臉酥臼撬饺松虡I公司的自主以及私人社團與機構的自主?!笔袌鼋洕淖杂?、自主、競爭特點,促進各公民社會的自主性,有利于公民社會組織發展成員,更有利于公民社會組織為了公共事務開展活動。同時由于市場經濟自身的特點,市場經濟塑造了公民社會意識形態,公民意識形態是指公民的公共責任意識在行為上的一種體現,體現在公民在處理與國家、社會、政府、公共事務、公民社會以及與其他公民關系之中,公民意識形態的激發有利于公民政治參與意識的提升和增強,公民會在逐漸增強的公民意識支配之下,尋求相應的政治權利,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為社會的良好發展發揮自己的力量。
2. 公民社會彌補市場經濟的缺陷。市場經濟追求利潤的特征決定了單純的市場經濟必然導致社會的不和諧,在市場經濟原則的支配之下對利潤的追求會促使社會貧富差距拉大,隨之而來的社會問題便會影響社會的整體發展。而公民社會的發展則會對市場經濟的這種缺陷給以彌補,“公民社會可以承擔為經濟領域培育市場,發展經濟機制的任務,減少了許多市場經濟發展中的阻力。另一方面,中國的社會經濟改革也在另一方向度上展開,即社會自上而下地推動經濟現代化的發展。在國家政府活動之外,社會成員自發或資源的創新活動形成了各種新的結構性因素和制度性因素,如農村經濟改革中,農民自主發起的經濟合作組織、個體經濟協會、消費者協會、行業協會、慈善基金會等各種民間組織的出現并積極開展活動等,這在一定程度上將極大的彌補市場經濟缺陷?!惫裆鐣从谑袌鼋洕?,并且一經產生就以自身的存在和發展推動社會市場經濟的發展。市場經濟的良性發展需要一個自由、平等、競爭有序、開放的環境和社會秩序,為此,公民社會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為政府與市場經濟之間架起互通橋梁,一定程度上從社會角度為市場經濟發展提供良好的發展環境。
3. 市場經濟和公民社會合作互補。市場經濟激活了人們對物質利益的追求,并為個人和團體對于物質利益的追求提供了條件和空間,同時加速了整體同質性社會解體,使得公民社會發育、發展有了條件,使得社會民主目標實現有了基礎。市場經濟塑造了由主體、自主、平等、自由、競爭意識的個人和團體,促進了公民社會的發展,同時也促進了自身的發展,為自身發展提供了人力資源。市場經濟一競爭機制促進社會發展,社會財富增加,而公民社會則從社會整體發展層面防止社會階層分化,社會差距擴大,減少社會不公平現象的出現,為社會發展提供一個更加和諧的環境,形成一個公平和效率同時兼顧的社會大環境。
四、市場經濟中公民社會組織發展
1. 公民社會組織發展的政治環境。十八大三中全會報告提出“要實施激發社會組織活力。正確處理政府和社會關系,加快實施政社分開,推進社會組織明確權責、依法自治、發揮作用。適合由社會組織提供的公共服務和解決的事項,交由社會組織承擔。支持和發展志愿服務組織。限期實現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真正脫鉤,重點培育和優先發展行業協會商會類、科技類、公益慈善類、城鄉社區服務類社會組織,成立時直接依法申請登記。加強對社會組織和在華境外非政府組織的管理,引導它們依法開展活動?!睆倪@段論述可以看出,在社會轉型期社會組織的發展的政治保障,社會組織的發展被列入社會整體治理體系之中,并且隨著市場經濟的逐步發展“《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 《基金會管理條例》 等若干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為架構的登記管理制度初步形成。以 《企業所得稅法》 及實施條例、 《公益事業捐贈法》 等一批法律和相關政策法規為框架的社會組織配套政策不斷健全完善”.社會組織的發展在逐步步入制度化的進程中,國家政策也同時對社會組織發展提出了政治協助和政治引導。
2. 公民社會組織發展的經濟環境。市場經濟以利益最大化為發展動力,隨著市場經濟發展和全面深化改革深化,社會物質得到了極大地豐富,社會物質資源的豐富,使人民生活水平得以提高,從而人們有了豐富的物質基礎和生活自主空間追求新時期的利益訴求,人民的自由、民主、自立、自主意識得意激發和提升,逐漸從關注物質生活水平的提高到物質生活水平、政治參與權利、精神文化齊頭并進的階段。同時,社會經濟大環境的整體推進,以及政治體制和政府體制的改革,社會經濟發展需要社會組織的大量存在并發揮積極有效的作用,承擔政府轉變職能之后轉讓出來的一部分職能,起到在政府和經濟組織之間溝通交流的橋梁和聯系紐帶作用,適應社會經濟發展需要。同時由于市場經濟自身追求利益最大化特點,在市場經濟環境之下,生產資料的占有不同,多種分配原則的共存,容易出現貧富差距擴大問題,公民社會組織的出現和發揮作用在實現公平與效率的同時兼顧的問題可以發揮必不可少的作用。
3. 公民社會組織發展的社會環境。隨著社會發展進入新的轉型期,社會政治制度、政府體制、經濟體制、社會整體發展都成為這一轉型期中舉足輕重的一部分,社會的整體發展推進需要政治制度改革、政府體制的轉型、政府職能的轉變、經濟體制建立、社會整體有序的配合,市場經濟進入了一個高速發展階段,為了適應這種發展進程并提供科學有效的社會協助,公民社會組織的發展成為重要的力量來源。社會組織非政府、非盈利性質決定了其在社會大環境中存在的地位。公民社會組織代表自身所代表階層、團體和人群開展活動,通過活動的開展獲得社會認同和社會存在地位。社會的發展中會有各種不同性質的問題,部分社會問題的出現和解決不是政府和經濟組織可以處理的,公民社會組織的出現和運作所提供的一種非政府、非經濟的公共服務適應社會需要,容易獲得社會的認同,同時也容易擴大自身建設。如前所述社會組織可以通過自身活動獲得社會認同、社會發展也需要社會組織的存在和發展,而通過社會組織在社會會生活中所起到的作用,以及社會組織的逐漸發展壯大可以看出,政府、經濟組織、公民社會共存,共同推進社會發展已經成為社會發展的一種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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