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繳費、實賬積累和市場化投資是澳大利亞強制超級年金制度的主要特點,這些特點曾使它獲得了較大的成功,引起了人們的廣泛注意,但其在2008年經濟危機之中也蒙受了較大損失,有必要對澳大利亞超級年金投資管理體制進行分析思考,吸取年金投資運作的教訓,借鑒年金強制繳費的經驗.
一、澳大利亞超級年金的概況
澳大利亞的養老保險體制由三部分組成:政府養老金、企業年金和個人儲蓄,遵循了世界銀行的三支柱模式.[1]政府養老金是審計的家計調查式的,其資金來源于政府的一般稅收;企業年金\\(也稱"超級年金"\\)的資金繳納主體是企業,澳大利亞的企業需要按工資的9%繳納資金,一般繳費40年后雇員的退休工資收入替代率可達到60%-65%;[2]
澳大利亞個人儲蓄較少,追求的是借貸和即期消費,所以超級年金是澳大利亞的養老體制中十分重要的一個支柱.截至2007年底,超級年金已經覆蓋96%的全職員工和79%的兼職員工,整體覆蓋全國91%的職工.
六類管理實體-零售基金、行業基金、公司基金、公共部門基金、小型基金和自我管理基金-管理著澳大利亞的超級年金.零售基金主要是通過雇員購買壽險代理商或投資顧問的保單或投資單位來參加;行業基金的對象是本行業或幾個聯合行業雇主的雇員,最先由職業協議來組織進行,直到2005年允許雇主選擇基金后,該基金才開始向行業外部分雇主開放;公司基金的成員是雇主,由一個或一組相關雇主發起的;公共部門基金發起人是政府機構或政府控股的企業;小型基金和自我管理基金包括APRA\\(Aus-tralian Prudential Regulation Authority,簡稱APRA\\)監管的小于五名成員的小型基金和ATO\\(AustralianTaxation Office,簡稱ATO\\)監管的小型自我管理基金.其中"大型基金"包括前四類受APRA監管.
信托制是澳大利亞超級年金的主要形式,受托人、投資經理和托管人構成了服務商,受托人和投資管理人遵循謹慎和恰當的原則進行投資.
二 、經濟危機前后投資管理的比較分析
2012年財政年度澳大利亞超級年金的總資產增加到了1.4萬億美元,比上一年度增加了3.7%.其中8336億美元的資產被APRA掌管;自我管理基金\\(self-managed super funds,簡稱SMSFs\\)占有4390億美元,由ATO控制;其余的1279億美元包含被豁免的857億美元的公共部門超級年金及422億美元的法定壽險平衡基金.① 以下主要引用占據主體地位、由APRA控制的四類年金的相關數據,對澳大利亞超級年金投資管理進行2008年經濟危機前后的比較分析.
\\(一\\)投資方式
基金的直接投資、通過壽險公司的法定基金投資、雇傭投資經理進行投資是澳大利亞超級年金的三種主導投資方式.從圖1可以看出,從2005年至2012年直接投資所占的比重越來越大,從34%上升到45%;壽險公司的法定基金和雇傭投資經理資產所占比例越來越小,前者從24%下降到15%,后者從42%下降到40%.總體上雇傭投資經理資產所占比例變化不大,其他兩種投資方式有10個百分點的變化幅度.
2008年和2009年是交叉點,壽險公司法定基金和雇傭投資經理資產所占比例都有了3個百分點的變化,但經濟危機過后變化又相當緩慢.
轉變投資方式是應對金融危機的主要手段,但從以上分析當中可以看出經濟危機即2008年前后,澳大利亞的投資以十分平穩的方式進行微調,并未通過投資方式的有效調整來增加對金融風險的應對能力.
\\(二\\)默認資產配置方式
1.默認資產配置如圖3所示,澳大利亞2012年的超級年金默認資產配置呈現出以下特點:第一,回報率較高的股票是超級年金的首要選擇,其資產的28%投資于國內股票,國外股票的投資占到其23%的資產,總體上投資股票的比例占總資產的51%,追求的仍舊是較高的投資回報率;第二,投資于國外資產仍占有較大的比例,投資于國外的股票和投資于國外的債券之和高達28%,通過國外市場分散金融風險,避免本國經濟波動對資產造成較大影響,同時又可分享世界經濟發展的成果;第三,投資多樣化,除了以股票為主外,既有10%投資于流動性較差的不動產,又有9%投資于高流動性的現金資產.
與經濟危機前的2005年相比,2012年投資于股票的比例下降了6%\\(見圖2\\),主要是由于投資于國內股票的比例下降了5%,投資于國外股票的比例幾乎無變化;對于不動產和現金的投資有所增加.總體而言,經濟危機對澳大利亞默認資產的投資配置影響不大,并未減少投資于國外資產的比例.
2.不同基金的默認資產配置截止到2012年6月31日,在超過4個成員的超級年金項目中,42.9%的資產總計3932億澳元采用默認\\(缺省\\)投資策略.其中行業基金67.3%的資產采用默認投資資產配置,公共部門基金52.2%,公司基金50.6%,零售基金18.5%.
通過對表1、表2的比較發現:相對于經濟危機之前,危機之后政府基金變得相對保守,投資于股票的資產比例由2005年的61%下降到2012年的48%,其他類型的基金對股票的投資變化不大;零售基金的投資策略更加靈活,投資于國外資產的比例由原先的21%上升到28%;較多資產\\(67.3%\\)采用默認資產配置的行業基金的各方面的變化比例都比較小.所以總體來看,經濟危機前后四類基金默認資產的配置變化平穩,變化幅度不大.
\\(三\\)投資回報率
截止至2012年6月31日,在超過4個成員的超級年金項目中,全行業的超級年金投資回報率是0.5%,處于十年來正投資回報率的最低值.如圖4所示,經過2008年的經濟危機,2010年財政年度超級年金的投資回報率得到較大的回升,達到8.9%,但之后三年一直回落,尤其2012年直跌至0.5%.近三年的平均投資回報率要比經濟危機前的2005-2007財政年度平均值低7.6個百分點.不同類型的基金在危機前后不同年份收益率只是有高低值的變化,各基金類型間無明顯相對變化,相同年份投資收益率相差不大,但零售基金在2012年唯一出現負值\\(-0.6%\\)\\(如圖5所示\\).
近十年的投資回報率平均值是4.4%,總體而言超過本國的通貨膨脹率,但由于投資于股票的比例較大,波動率十年間平均達到9.4%,從危機前后的投資回報率比較來看,由于超級年金的覆蓋率較高、資金數額較大,所以投資回報率相對較高,但其投資策略所存在的弊端也從越來越低的收益率中顯現出來.
\\(四\\)投資凈收入和運營費用占凈增資產的比重
除了用投資回報率來評價超級年金的投資績效外,投資凈收入占凈增資產的比重和運營費用占凈增資產的比重也是重要的評價指標.[7]5與上一年度相比,2012年的投資凈收入占凈增資產的比重下降了52.8個百分點,而運營費用占凈增資產的比重增至了16.9%,顯然超出了一個合理的界限范圍,說明2012年財政年度澳大利亞超級年金投資出現了一些問題,對資金的增長規模造成了較大影響.
總體而言,經濟危機前的2005-2007年的投資凈收入占凈資產的平均值是66.6%,而2010-2012年的平均值是54.9%,經濟危機后的總體水平低于危機前,而且出現了較大的波動.經濟危機過后的運營費用占凈增資產的比重也一直高于未發生危機時,尤其是2012年是1997-2005年平均比重\\(7%\\)的兩倍多.危機過后的資產的管理效率下降,資產的規模效益下降\\(見圖6\\).
三、結論及對我國的啟示
\\(一\\)澳大利亞政府缺乏專門的避險投資渠道
通過以上投資方式和默認資產的配置方式比較發現,經濟危機前后并未有任何大的變化,也就是說沒有對經濟危機做出足夠多的反應與應對,沒有從危機中吸取教訓采取相應的規避措施.澳大利亞超級年金實行的是強制繳費,但政府卻沒有提供專門的避險投資渠道,在全球的經濟陷入困境時,無法通過全球市場達到分散風險的目的,無法做出較大調整來平衡收益與風險.金融危機對超級年金制度提出了挑戰,超級年金是澳大利亞多支柱養老保障的主要部分,其追求高的收益率值得肯定,但若其投資出現問題將危及整個養老保障體制,因此政府要開辟出更多的專門避險投資渠道,對投資渠道及資產配置方式進行調整.
我國的養老保障應從中吸取經驗教訓,隨著我國養老基金積累規模越來越大,實行市場化的投資運作是保值增值的必然要求,但政府一定要承擔好保證資金適當安全性的責任,要在安全性與收益性當中尋找一個合適的位置,隨著經濟環境的變化,政府可以動態調控,做出傾向安全性或收益性的選擇.
\\(二\\)超級年金保值增值能力有待長期考察
通過對投資回報率的比較分析可以看出,超級年金的平均投資回報率超過了通貨膨脹的比率,但經濟危機后其投資回報率一直沒有趕上經濟危機前的水平,尤其是2012年全行業的投資回報率降至了0.5%,所以其長期的保值增值能力有待觀察.
有學者認為,澳大利亞的TTE\\(前端繳費征稅、中端繳費征稅、后端年金領取免稅\\)稅收模式對超級年金發展乃至社會保障制度和經濟發展帶來潛在的不利影響.我國的企業年金TEE稅收模式與澳大利亞的前端和后端相似,也存在許多問題,與國際上流行的EET模式相違背.
雖然我國所實行的稅收優惠模式有當時特定的國情背景,但由當前的模式過渡到TET,最終實現EET的稅收模式才是我國合理、明智的選擇.
\\(三\\)我國應模仿澳大利亞實行年金強制繳費
經本文分析,雖然超級年金在投資策略、方式等方面存在問題,但目前其總體資金運作效益較高,這主要得益于其強制繳費、覆蓋率高、資金額大、資金積累制.而我國的年金覆蓋率不高,成了國有大中型企業員工的"獨享福利",主要由于自愿的繳費模式缺乏強制性,只有實行強制繳費的企業年金才可以真正實現高覆蓋率.當然,對于我國而言情況要復雜的多,實行強制繳費必然會有大量的積累基金需要市場化的投資運作,這需要有完善的金融投資環境,同時有明確的政府法律監管體制進行規制.最重要的現實問題是,我國目前的企業養老保險的繳費率已經高達工資總額的20%,遠遠高于澳大利亞的9%,如若再實行強制的企業年金,企業將不堪重負.
為了真正凸顯企業對社會養老的貢獻、完善養老保障體制、增強資金的投資回報收益,筆者認為有必要對目前企業的養老保險繳費體制進行改革.從目前企業所繳納的職工工資的20%的社會養老保險統籌賬戶中分出一半\\(10%\\)來充當企業年金,這10%的比例是要國家以社會保險\\(稅\\)費強制征收的,這部分就變為真正的企業年金,并且和個人繳納的養老金一起進行權責明確的收支、運營、管理和監督.這時,企業和個人獲得了基金的真正管理權,政府從對養老基金的全盤業務管理領域退出,從而真正地減輕了企業的負擔,明確了企業在個人養老方面的貢獻,更好地提高包括企業年金在內的養老金的投資運作效益.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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