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流域包括淮河和沂沭河、泗河(南四湖)水系,地跨河南、安徽、江蘇、山東 4 省,總流域面積 27萬 km2。 其中,山東省淮河流域為沂沭河和泗河(南四湖)水系,位于山東省南部及西南部,流域面積5.1 萬 km2,在行政區劃上,包括菏澤、棗莊、濟寧、臨沂、日照 5 市和淄博、泰安 2 市的一部分,共 46 個縣(市、區),總人口 3 755 萬,耕地面積 227 萬 hm2,流域面積和人口均占全省的 1/3 左右。 流域內資源豐富,是全省乃至全國重要的煤炭和糧、棉、油等生產基地;交通發達,京滬高鐵和京滬、京九、兗新、兗石鐵路及京滬、京臺、日東等高速公路縱橫其間,京杭大運河貫穿南北,戰略地位十分顯著。 但是,由于黃河侵淮、奪淮的漫長歷史,山東省淮河流域地形復雜,地貌多樣,丘陵山區占 37%、平原占 52%、澇洼湖泊占11%,屬于暖溫帶半濕潤季風氣候,多年平均降雨量為 747 mm,時空分布極不均勻,汛期降雨量占全年降雨量的 70%以上, 年最大降雨量是最小降雨量的3~4 倍,致使水旱和洪澇災害頻繁,社會經濟欠發達。
1 治淮水利建設成就及存在的問題
新中國成立以來,經過 60 多年的規劃治理,特別是 1963-12 淮河流域水利管理局成立以來,組織實施了大量的治淮水利建設, 取得了巨大成就,先后建設完成了南四湖二級壩、韓莊和大官莊、劉家道口 4 個大型水利樞紐工程,修建加固大中型河道堤防 4 570 km, 建設大中型水閘 90 座、 水庫 65 座(包括平原水庫 3 座),在防洪除澇、灌溉、供水和開發利用水資源等方面發揮了重大作用, 社會經濟和生態效益顯著。 但縱觀全局,為有效預防水害,合理分配和利用水資源, 發現仍存在不少問題, 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1 水利設施老化、不配套,洪澇災害威脅依然嚴重
為預防水患,造福于民,新中國成立以來,黨和政府十分重視水利建設,按照“蓄泄兼籌”的治水方針, 在流域上游山丘區興建了大中型水庫 62 座,小型水庫 1 900 余座。 在中下游地區實施水系調整,開挖整治河道,修筑堤防,分三期實施完成了沂沭泗河洪水東調南下工程,開辟了新的入海通道,解決了沂沭河和南四湖的洪水出路, 防洪除澇標準進一步提高。 但是,流域內的大中型水庫和控制性建筑物工程絕大部分是 20 世紀 50~80 年代修建的,經過多年的運行,雖然有的進行了加固或改建,但部分工程老化失修,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隱患。 另外,流域內的主要干流河道雖已經過治理,但就目前情況來看,治理標準偏低,相應的閘、涵、站等配套建筑物不完善,支流河道大多數沒有進行有效治理, 洪澇災害威脅仍然存在。
1.2 水資源短缺,利用率低,浪費嚴重
山東省淮河流域水資源總量嚴重不足, 人均擁有淡水量相當于全國平均水平的 1/6,難以滿足人民群眾生產生活需要。 若遇少雨干旱年份,不僅農業灌溉、工業用水難以保障,而且人畜飲水困難,有時不得不犧牲農業灌溉和生態保障用水來解決人畜飲水,嚴重影響和阻礙了社會經濟的發展。 同時,由于用水觀念、技術水平和使用成本的影響,流域內水的利用率較低,農業灌溉水利用率不到 50%,許多地區沒有很好地推廣應用節水技術, 仍采用傳統的粗放型用水方式和農田漫灌作業; 很多工礦企業生產技術落后,水的重復利用率還不到 30%,單位產值的用水量比發達國家高出 5~8 倍,水資源浪費嚴重。
1.3 水源污染現象嚴重,水環境惡化
隨著工農業生產的快速發展,水污染現象十分嚴重,很多工礦企業和城市污水不經處理或處理不達標直接排放至河流、湖泊、水庫中,許多水源(包括地下水)遭受不同程度的污染,嚴重的不但人畜飲水無法使用, 而且對農田灌溉和工礦企業用水都有不利影響,極大地制約了社會經濟的發展和生態文明建設。
1.4 資金投入不足,制約了水利建設的發展
山東省淮河流域大部分市、縣(區)經濟實力相對較差,水利投入嚴重不足,特別是公益型的防洪除澇工程,由于缺乏建設資金和必要的維護管理費用,不能發揮應有的效益。 部分農業灌溉、人畜飲水和污水處理工程,由于缺乏運行管理費用,多處于癱瘓狀態,致使用水無法保障,污水漫流。
2 加快推進治淮水利建設的建議
2.1 轉變觀念,提高認識,開創水利建設新局面
水利作為社會發展的基礎支撐, 水利建設搞不好,不但農業發展無保障,而且制約著工業和整個社會經濟的發展。 因此,應從戰略的高度認識水利發展的必要性和緊迫性。 2011 年中央和省委的一號文件均是關于加快水利改革發展的決定, 明確了新形勢下水利的戰略地位和發展的指導思想、任務目標等,號召全社會全面加快水利基礎設施建設, 建立水利投入穩定增長的新機制,開創水利建設新局面。
水利工程一般規模較大,投資多,涉及面廣,具有較強的社會公益性,經濟效益是間接的、相對的,影響了人們對水利建設投入效益的正確認識, 但從社會和整個國民經濟發展的高度來看, 水利是一項投資回報率較高的產業。 一是能為社會提供基礎性保障作用; 二是在防洪減災中能夠避免或減少大量的經濟損失,為社會創造巨大的社會財富;三是水利投入帶動相關產業的發展, 對社會經濟發展具有直接的促進作用;四是良好的水環境不僅是發展農業、旅游業的基礎,也是吸引投資興辦企業的有利條件。
2.2 拓展融資渠道,加快推進治淮工程建設
山東省列入進一步治淮項目的共有 11 項,分別為洙趙新河、梁濟運河、泗河、小清河治理工程,沂沭河上游堤防加固工程,重點平原洼地(外資項目)治理和南四湖片、沿韓莊運河片、郯蒼片平原洼地治理工程、南四湖湖東滯洪區建設工程、湖東堤郗山至韓莊段工程等。 目前,除重點平原洼地外資項目已開始實施外, 其他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均在編制或審批過程中。
山東省淮河流域處于經濟欠發達地區, 地方財政狀況較差, 在努力爭取加大中央和省級投資比例的同時,應積極拓展融資渠道。 一是依照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從征收的河道工程維護管理費、水資源使用費中提取一部分資金設立水利建設基金; 二是鼓勵社會企業和個人向可經營的水利工程項目投資,拍賣或出租水利工程使用權;三是抓住“十二五”期間國家進一步加強水利投資的大好機遇, 相應解決一些具有全局性或重要的水利基礎設施建設項目。
2.3 加強管理,充分發揮治淮工程效益
一是加強對水資源的統一管理, 實行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和“取水許可”制度,確立各市“水資源開發利用控制、 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區限制納污”三條紅線,優化配置水資源,使有限的水資源發揮最大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二是加強工程建設管理,加快推進實施進一步治淮工程建設,保證工程質量; 三是進一步加強治淮工程的運行管理,徹底改變“重建設、輕管理,重使用、輕維護”的思想做法,避免工程遭受人為破壞,縮短使用年限。
2.4 加大執法力度,依法實施治淮水利建設
首先要認真宣傳 《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河道工程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加大水行政執法力度, 為治淮水利建設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二是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應加強對水利建設的組織領導和監督檢查力度,為治淮建設保駕護航;三是加強保護水環境和節約水資源的宣傳教育工作,形成人人珍惜水資源、愛護水工程、遵守水法規的良好社會氛圍;四是依法治水,將水事管理制度化,切實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2.5 加強水利科技建設,建立水利發展長效機制
一是加強水利人才隊伍建設, 建立水利教育激勵機制,將培養、使用和待遇掛鉤,鼓勵廣大職工積極參加培訓和進修,不斷提高水利人才素質;二是普遍實行任職資格聘用制度, 促進人力資源的優化配置和合理發展, 提高水利職工隊伍的整體素質和技術水平;三是加快水利科技創新和發展,建立健全水利科技服務體系, 鼓勵在水利工程建設中使用新技術、新材料,開創水利建設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