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研究對象和研究方法
2.1 研究對象
本文以天津市河北區小學生體育行為為研究對象以天津市河北區光明小學、河北區天泰小學 2 所學校小學生的家庭體育開展情況和學校體育開展情況為調查,由于時間緊迫本文并未對全體學生進行調查,考慮6 年級學生課業壓力負擔過重,而 1、2、3 年級小學生年齡較小,思想還不太穩定,所以分別選取對 2 所學校 4 年級和 5 年級的在校學生、學生家長為調查對象進行調查研究,其中四年級共 150 人,男生 72 人,女生 78 人;五年級共 150 人,男生 81 人,女生 69 人。其中學生共 300 人,學生家長共 300 人為調查對象。
四年級學生年齡在 9-10 歲之間,學生體重在 25-67 公斤之間,身高在 127-167厘米之間。獨身子女占 62.4%,非獨生子女占 37.6%.
五年級學生年齡在 10-11 歲之間,學生體重在 27-72 公斤之間,身高在 134-164 厘米之間。獨身子女占 68.1%,非獨生子女占 31.9%.
2.2 研究方法
2.2.1 文獻資料法
根據研究目的和內容的需要,通過中國知網(CNKI)和首都體育學院圖書館進行查閱了和本論文相關的專著和文獻資料,參考了教育學、體育社會學、學校體育學、體育心理學、體育行為學等書籍為基礎。查閱了體育刊物中關于體育意識、體育態度、體育行為、體育動機等方面的文章。對收集到的資料進行借鑒和使用,為本研究的選題、設計、分析提供了客觀的理論依據。
2.2.2 調查法
2.2.2.1 問卷調查法
①問卷的設計:根據本論文的研究需要,設計了《天津市河北區小學生體育行為的調查》的學生問卷、家長問卷兩份內容不同的調查問卷。
問卷效度的檢驗:對于問卷效度的檢驗,本問卷采用了專家鑒定法,請首都體育學院的 8 位體育領域的專家學者對問卷的效度進行了檢驗。他們分別對學生問卷內容、家長問卷內容等方面給出了提出了很多寶貴建議,有效的解決了問卷中所存在的問題。從下表可以看出,問卷內容的設計具有較高的有效性。
②抽樣方式:本研究主要采用問卷調查法,分別定有學生問卷、家長問卷兩個部分,分別選取兩所學校的 4、5 年級學生,隨機抽取每個年級 150 名學生。共發放學生問卷 300 份,家長問卷 300 份。
③問卷發放、回收情況:本研究的調查問卷于 2014 年 9 月開始進行,為了確保本問卷的有效性和真實性,對所選取的調查對象中的學生問卷采用現場填寫問卷并當場收回的方式進行調查,對于學生家長的調查問卷采用當場發放給學生并讓學生帶回家,填寫后第二天統一上交,并進行整理。本調查問卷在學生、老師和學生家長的配合下,學生和家長問卷各發放 300 份,各回收 300 份,回收率為 100%,全部為有效問卷,有效率 100%.問卷情況如下:
2.2.2.2 訪談法
為了可以得到更真實可靠的資料,通過對學生體育課和課間活動時進行交談和訪問,并對所調查學校的若干家長進行了隨機訪談,更準確的了解家長的教育觀念、對于體育意識和體育行為的態度,為本研究提供了問卷以外的各種有效資料。
同時對體育專業人士進行咨詢和交談,并對此進行分析和研究。
2.2.3 觀察法
筆者從 2013 年 9 月開始在天津市光明小學做體育代課老師期間,通過對小學生在校體育活動表現,觀察小學生在體育課與課間活動中所體表現出來的體育行為和自身狀態,并對此進行分析小學生在校期間進行體育活動的反映和心理狀態。
2.2.4 數理統計法
運用統計軟件對問卷進行了數據統計分析,其結果為研究提供量化依據,通過數據的方式計算并比較出各個結果的差異,以及顯著相關程度。
2.2.5 邏輯分析法
通過詳細的比較,可以得出科學的、客觀的評價和合理的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