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關于體育明星的負面消息,特別是違規違法的報道已成為常態,在陽光、健康、英雄、時尚的背后多了情色、暴力和庸俗。張繼科在問鼎男乒世界杯男單冠軍后連踢兩塊廣告牌的瘋狂舉動及孫楊的無證駕駛,使得大眾對體育明星違規違法的討論達到了高潮。
那么體育明星違規違法存在的原因是什么,為什么會出現這種情況,如何看待體育明星的不良生活方式甚至違法犯罪行為,怎樣盡量避免體育明星陷入違法犯罪的泥潭,是本文研究和討論的重點。
1 我國競技體育管理體制存在的缺陷
1.1體育明星教育和管理方式中存在的不足
(1)普遍文化程度不高,封閉式管理使得他們接觸社會的機會較少,缺乏對于不良生活方式的辨別力和抵抗力。針對這一情況,2010年3月30日國家體育總局、教育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聯合頒布了《關于進一步加強運動員文化教育和運動員保障工作的指導意見》(簡稱《意見》)?!兑庖姟分小凹訌姼偧俭w育后備人才培養階段的文化教育工作,打好運動員文化教育基礎的第一條規定:‘處于九年義務教育階段的運動員的文化教育,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的要求,與九年義務教育學校緊密結合,接受教育行政部門的業務領導,保證達到國家規定的基本質量要求'.《意見》的出臺在一定程度上加強了對運動員文化的教育,但是從現有的文獻資料看,《意見》執行的并不是很理想,基本處于有法可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監管不力的狀態。運動員的文化水平、受教育程度和受教育時間遠遠低于其競技技術水平。
(2)業余生活比較單調和枯燥,缺乏健康、文明、科學的生活方式引導,平時訓練和比賽的壓力大,所積累的負面情緒得不到有效的宣泄,缺乏及時的心理疏通和治療。同時隨著競技水平的提高,其收入水平也不斷提高,進入娛樂場所的機會增加,因而接觸毒品的機率增加。
(3)成名后的體育明星,面對接踵而來的榮譽、金錢和各種商業活動、代言及媒體和大眾的關注,無法在短期內適應。目前我國對體育明星和運動員的教育和管理仍然停留在全面管理、無限責任的狀況。運動員一旦固定編制成員,就基本上由組織負責一切,成為組織的人,幾乎沒有和家人在一起生活(包括居?。┑臋C會,整個運動員生涯階段幾乎與社會隔絕。能制約他們行為的只有少數的內部管理規定和國家法律,法律、行政、經濟管理手段和道德教育手段則是主要的管理方式。
與之相對比,英美等西方國家多數項目不設國家隊,運動員主要在業余、職業俱樂部、高校等地進行訓練,只有在比賽前進行選拔和短期集訓;平時訓練和集訓,運動員的住宿自己解決;運動員與體育協會、高校等機構的關系是嚴格按照契約關系來維系和生存的,而不良生活方式幾乎是所有契約嚴厲禁止的。
針對體育明星和運動員群體中不斷出現的違法犯罪等行為,我們應該學習和借鑒西方契約關系的管理,給體育明星和運動員適度與家人、社會接觸的機會,同時不斷加強他們文化知識和社會經驗的學習,特別要對他們進行從世界冠軍到體育明星的過渡教育(如基本禮儀、與人交往的技巧,對于新聞媒體要給予基本的尊重等等),使他們能夠從容、得體地面對媒體、面對公眾的關注。
1.2體育明星產權歸屬不明確,缺乏一套完整的認定和分割機制來劃分集體和個人的利益
體育明星暴露出的問題,已經不僅僅是運動員的品性和素養問題,而是我們目前這種管理方法和管理形式中所存在的缺陷的直接折射。如:”有媒體報道孫楊的母親對國家體育總局游泳運動管理中心表達不滿,原因是他們暗中默許張琳為企業品牌代言,而全面限制孫楊的一切商業價值開發行為“.在孫楊拍攝的近10個廣告中,其中7個是在奧運會之前簽訂的,而且幾乎都屬于國家游泳隊集體合約,孫楊代言的僅兩例,而其中只有某汽車品牌的代言是在倫敦奧運會后簽下的。浙江體育學院也曾公開表示”孫楊的廣告代言之所以少,一是擔心過多的廣告會影響孫楊的訓練和成績,二是為維護孫楊的形象,必須選擇符合孫楊形象的品牌?!爱斎贿€有更重要的是無法公開的孫楊商業運作背后的復雜關系,其中涉及到游泳中心、地方體育局、經紀公司以及孫楊的家人。
事實上這是一類我們并不陌生的矛盾,同樣曾是游泳中心一哥一姐的田亮、郭晶晶,也因無法協調好訓練競賽和商業活動的關系,以及個人與隊伍、管理機構在商業收益上的分配而被雙雙開除國家隊,后因郭晶晶主動按照隊內規定上交了參加商業活動所得而得以重新回歸國家隊,并參加了2008年的北京奧運會。前面我們提到的冬季運動管理中心王蒙打架事件,也與領隊沒有發放央視”體壇風云人物評選“活動贊助商提供的IPAD給隊員,包括隊伍贊助商提供的汽車也沒發放有很大的關系。
矛盾常態化的原因在于:運動員在成名過程中獲得的商業收益,在我國還沒有一套完整的認定和分割機制,各個隊伍一直依照自身情況來管理。劉翔的廣告代言等收益的50%歸他個人所得,姚明商業開發收益的5%交給上海體育局有關方面,而李娜比賽獎金的8%交給中華體育基金會下屬的一個專項基金---中國網球運動發展基金。由于我國多數運動員自小就在體校和體工隊里訓練和學習,國家負責一切,成名后的部分收入自然要上交給培養自己的隊伍。但如何協調好訓練競賽和商業活動的關系,如何處理好運動員個人及其隊伍、管理機構在商業收益上的分配,如何劃分集體和個人的利益,是一個需要專業審視的問題,建立一套完整的認定和分割機制,是避免矛盾產生的根本。
2 公民對體育明星違規違法的關注
2.1公民對體育明星違法案件的高度關注,凸顯公民法律意識和權利意識的增強
當”張繼科腳踢廣告牌“和”孫楊的無證駕駛事件“發生后,公民”網絡圍觀“的速度及瞬間爆發出的反應使我們在感嘆網絡媒體力量強大的同時也在思索,為什么公民對體育明星違規違法事件如此關注,難道僅僅只是作為一個八卦新聞在圍觀?”公民法律意識、監督意識、權利意識在增強“,法律界人士一句話似乎從另一個角度詮釋了這個問題。
法律意識是指人們關于法律現象的思想、觀念、知識和心理的總稱,法律意識在結構上分為兩個層次,包括法律心理(感性認識)和法律思想體系(理性認識),公民對體育明星違法案件的關注,是法律心理在發揮作用,是對法律實施的監督。作為公眾人物,張繼科和孫楊,一個世界冠軍,一個奧運冠軍,體育明星的光環使得其違規違法備受關注。類似的”關注“幾乎成為常態化,只要有體育明星”出事“,公民立即”網絡圍觀“,集體”關注“其能否得到公正處罰。公民的”關注“反映出我國公民對建設法治國家的期待,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渴求,凸顯公民法律意識和權利意識的增強。
2.2公民對體育明星違規違紀現象的零容忍
在這個各種負面報道泛濫的年代里,人們對正能量的渴望和需求比任何時候都變得更為迫切。體育積極向上的特質讓人們相信體育偶像理當是健康、陽光的,所以優秀運動員特別是體育明星、世界冠軍們理所當然地被公民認可為”正能量的承載者“.他們的一言一行必須符合公民的要求,他們的言談舉止必須是正義的化身,一旦有所不同必成為眾矢之的,理性的、感性的各種各樣的評價紛紛而來。中國短道速滑運動員周洋在兩屆冬奧會奪冠后的賽后感言都一次又一次地把自己推向風口浪尖。
體育明星違規違法不僅僅存在于我國,在美國北京奧運會游泳八金得主邁克爾·菲爾普斯也因吸食大麻而成為《世界新聞報》的頭版丑聞主角。當全世界都在討伐菲爾普斯、討論體育明星素質的時候,作為事件發生地的美國民眾反應卻十分淡漠,這種淡漠一部分出自美國人對此類體育明星丑聞事件見怪不怪,另一方面也緣于美國社會把體育明星當成普通人的包容。
成熟是成長的結果,是客觀理性認識世界的必然。當人生的重大蛻變在頃刻之間完成之時,需要足夠的心理承受力應對之后可能出現的各種不可預知的變化,所以此時需要公眾耐心等待,給他們時間反省,給他們時間改正,甚至通過各種媒體給他們以鼓勵?;蛟S給他人以理解,給他人以容忍,才是我們傳播和得到正能量的基礎和前提。
3 媒體對于體育明星違規違法的報道
媒體需要體育,體育同樣需要媒體,媒體與體育相結合發展至今,娛樂化體育已成為吸引、娛樂大眾的主要手段。緊張的賽事、閃亮的金牌及充滿活力的體育明星均成為媒體體育資源。所以當體育明星出現負面消息時,媒體會從不同角度對同一事件進行話題制造與輿論引導。甚至有時候為了產生轟動效應,激起大眾興趣,滿足體育消費心理,媒體會根據自身主觀思想、需求和意圖采用角度選取、事實取舍、畫面剪輯等手段,創造出超越客觀真實存在的體育明星。周文生在《媒體過度再現體育明星的批判性審視》一文中把這種”不顧社會效益及作為社會公器的職責,對某一符號內容的再現頻率及范圍超出合理限度的行為“稱為媒體的過度再現。媒體對體育明星的過度再現會對大眾的心理暗示起到引發和催化的作用,會在一定程度上導致輿論的偏差,甚至是悲觀情緒的短時間迸發,產生”蝴蝶效應“.從某種意義上來說體育明星違規違法事態的擴大化,在一定程度上是媒體對體育明星過度再現的結果。
任何事情的發生都有其兩面性,當我們在抱怨媒體不尊重客觀事實,過度再現體育明星時,媒體也在為新聞事件當事人刻意躲避媒體、無法從正規渠道獲得必要、充分的信息而尷尬不已。慈鑫在《從孫楊師徒反目事件看體育報道的尷尬》中明確表明:”媒體的天職就是調查、發現、報道真相,新聞事件當事人刻意躲避媒體,并不能達到令媒體息聲的目的,而媒體之所以對負面事件持續不斷地進行所謂’炒作‘,除了部分媒體確實是在追求’眼球效應‘之外,更大程度上是體育主管部門沒有將滿足媒體、公眾的知情權作為自己本職工作的一分職責,媒體無法從正規渠道獲得必要、充分的信息有關“.贊助商和粉絲是運動隊、運動員的衣食父母,他們除了關注運動隊、運動員的競技成績之外,更為關注的還有他們的社會形象。在歐美發達國家,幾乎所有的運動員都必須尊重媒體和贊助企業,而且其組織(職業聯盟、俱樂部、國家隊等)也會通過系列的制度規范來要求運動員尊重衣食父母。所以一旦有負面消息傳出,體育明星本人及其組織都會及時、主動地向媒體和公眾澄清事實、表明態度,因為這不僅涉及媒體、公眾知情權的維護,更事關運動員自身的明星價值和一個運動項目的公眾印象及他們身后的商業鏈條,而這也正是我國體育主管部門及體育明星本人所欠缺的。
4 結束語
無論是周洋、孫楊還是張繼科,他們所經歷的事情在相當一部分中國運動員特別是奧運、世界冠軍中具有普遍性。在他們的運動生涯中,對金牌的渴望成為許多體育從業者前行的驅動力,因為它不僅能改變一個人、一支隊伍的生存情況,而且會揭開包括他們在內的一部分人的”嶄新“的人生篇章。體育是人們樂觀、積極、向上的生活態度,是對理想的堅守與追求,是對人性和人生的超越與自我完善,在這個過程中不僅需要運動員付出努力,需要教練員、相關領導給予及時、必要的引領,更需要大眾勇于容忍體育明星的缺點,給予體育明星改正錯誤的機會。而作為優秀的運動員,需要自覺遵守法律和法規,對自己已犯的錯誤要自覺勇敢地面對,在主觀上要有清晰和清醒的認識;制度約束僅是外在形式,自我克制才是成熟標志。從冠軍到英雄是品格的升華,憑借卓越的運動技能只會在短時間內稱雄某個競技項目,而對自我全方位的塑造才可能長久地贏得尊重與推崇。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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