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過情感體驗的“顯微鏡”,在審美的現實語境中來審視審美活動的結構和狀態,就會關注到美的狀態特點,即呈現為對于審美情感的體驗和把握過程。這一情感就是美感,也就是審美者與審美對象之間結成的意味關系。由于美的現實語境是千姿百態的,也就必然造成審美關系的萬種風情。因此,人與對象的種種審美關系,既具有審美者的同質性的情感凈化效應,也會具有因審美關系的差異性所造成的美感效應的不同特質。
對文學的美學研究正是要通過區別審美關系的差異性,從而深入感悟文學美感的獨特魅力。
文學美感是情感的獨特形式表現。文學的審美情感是在文本觀照的意義上產生的一種有意識的知覺感受,而不是單純的生理情緒。文學審美活動的基礎是文學欣賞,這是人對于對象的情感反應,這種情感不僅表明人在審美活動中的參與行為,它更深刻地揭示著人在其中所理解和感悟的具體的審美的內容。
作為審美活動的文學活動正是人對于藝術世界的形式沖動,而不是情緒發泄時的自然流露,因此,其實質是一種表現性的情感活動。自然事物和一般性人造物品作為審美對象,其情感性,其形式所依托的物質本性也能觸發審美主體的情感體驗,卻難以達到文學藝術之審美的效應。在文學的審美閱讀中,文本表現為作用于讀者知覺的具體形式,審美對象不再是文學生產實踐中被應運的客體文本,而是能夠給人以感性的體驗與想象,讓人感受到其中寄寓了生命意味的美感意蘊。這種情感意味是由對象特征的人文信息所表現出來的生命形式。就一般意義上而言,情感是人與對象發生各種關聯時人對于對象的態度體驗。
當外物具有合目的性時,人就會對其產生好感、喜愛的情感,這就表現為一種肯定對象的態度;而當對象具有反合目的性,甚至有害于人時,就會對其產生不滿、畏懼或憤怒等各種否定性的情感態度;而當外物對于人來說無所謂需不需要時,便會對其產生非合目的性情感,人對于對象就會產生漠然處之的態度。
審美活動就是當外在對象光輝可感的外在形式吸引和撥動了審美主體的心弦時,合乎人的目的所觸發的情感活動。這種審美情感過程正是一種積極肯定而又綜合并蓄的審美心理反應過程。
誠若彼德羅夫斯基所言,審美“情感——這是人的各種現實的關系,亦即需要的主體與對他有意義的客體的關系在他頭腦中的反映”。文學的審美過程,就是讀者循著肯定性文學對象及其形式特征所指引的維度,進入一種超拔的精神境地,從而對現實人生有所發現和感悟的過程。由此而言,文學活動是形式的品味活動,更是情感活動,文學的美感就是讀者對于文本形式所呈現的外物世界的情感態度。在文學閱讀的審美體驗中,作為審美者的讀者在藝術形式的多彩世界中得到情感的肯定性滿足,其精神上就會感受到極度的歡欣和愉悅,心靈上便能獲得無限的觸動和撫慰。正基于此,置身其中之時,讀者自身情感得到宣泄、凈化和補償,并由此產生獨特的審美育化的效應,既使讀者受到高尚情感的熏陶,也培養讀者產生對現實人生的熱愛之情,從而鼓舞其自覺內省地抵制假惡丑、追求真善美的勇氣。
文學美感與一般美感同歸而殊途。美是客觀化了的快感表現活動,美感就是由引起情感愉悅的事物作用于人的特定感覺器官而產生的快感體驗。但是美感并沒有因此而消融在感覺器官中,而是在快感與事物相結合的過程中,情感客觀化為事物的形式屬性,進而快感與形式的感覺復合為美的感受。由此看來,一些事物并沒有完善的美感形式,但由于它激發了人的情感體驗,使得對象成為了情感的客觀形式和載體。因此,文學與一般藝術作為審美對象,具有共同的美感旨歸。然而,其歸途卻不盡相同。雕塑、繪畫、建筑、音樂、戲劇、自然風光以及氣味和味道等審美對象都是感官對象,人們欣賞時其首要的任務不是對于對象的內容進行甄別,其審美過程總是停留在主觀情感和欲望實證的層面。而文學作為以語言藝術的特殊手段造成的文本中,蘊含著審美價值與認識價值、道德價值、宗教價值、歷史價值的多維共生意義,這使得文學的審美欣賞需要讀者對作品有足夠的分析能力,需要對文本對象的象征、題材、故事進行描述和闡釋,其對于宗教、神話、歷史和一般社會文化的內容都會涉及,甚至連作家的生活經歷、知識結構和基本創作情況都要了解,這樣欣賞才會有對其文化內涵的理解,才會有深刻的審美體驗。視、聽、味、嗅、觸覺等感官對象的審美體驗,緣自人對于直接體驗到的具體事實的生理愉悅,而文學美感的獲得則是源于文本外在的和內在的經驗方式。一般藝術只要關注審美對象的外部方面和表象就可以使人獲得美感,而文學美感的獲得則源于蘊含著情感的美的形式。文學創作和欣賞作為審美創造活動,要求讀者領會審美對象的要義、鑒賞對象的畫面和結構、把握語言的音韻。文學美感的獲得完全不停留于物質的外在形式,而是通過對作者和文本內部人物的心理蘊含和文化背景的理解,深入文本的內部結構,拓展文本的審美價值??梢哉f,文學美感的獲得既取決于審美者的審美態度,也依賴于文學作品本身的結構形態,文學美感的獲得是讀者借助作家創造的藝術的力量,在文本內部進行的更為廣闊的閱讀行為造成的“人與對象的交流契合”。因此,文學的美感取決于不同人們在同一文本語境中的情感對話,當我們閱讀文學作品時不能僅僅停留在作品本身。如同科學家試圖探究整個世界的奧秘一般,文學活動的審美過程需要盡可能完整地關注和理解文本內部的藝術世界,才能全面把握文學的復調旋律,獲得美感體驗。
文學美感是情感和思想的復合結晶。文學作品作為審美對象,不同于音樂、繪畫、雕塑、建筑、書法等具有明確的物質屬性的審美對象。文學的審美屬性不是其作品的物質屬性,而是文本對象在其全部的話語情境中,以其話語內容被讀者直接感知的具體性語境。因此,文學審美屬性是由它的本質特性決定的。從文學創作和接受兩極可以更透徹地審視這一現象的特殊之處。從創作的角度看, 文學活動是主觀精神與客觀現實、藝術對象與社會價值、審美情感與表象特征、思想意蘊與藝術手法動態結合的過程,其內容包羅萬象而廣闊無垠。作為審美活動的書寫過程,不是對現實的照搬照抄,而是發現和發掘事物所蘊含美的形式特征的過程。作家對語言、體裁、情節、人物、意境、意蘊的趨向和范圍的把握,使得創作并不停留于對外在狀貌的淺層感受,而是用哲人的眼光和思想對現實對象進行深入思索。正如羅丹所說,創作就是在別人司空見慣的東西上發現出美來。由此來看,文學書寫是情感活動,更是一種審美選擇的理性介入活動。它是作家內在心靈的激情燃燒與噴發,更是作家以其特有的審美意識和思維方式來創造藝術形式的藝術沉思過程。因此,文學書寫的審美過程正是情感和思想的復合結構過程。雖然萬物都有可能是美的,但一些自然現實的事物作為審美對象,對其欣賞的過程本質是生物性的;而文學的審美欣賞過程需要沉思默想地尋根究底,才能把握對象的獨特美感。究其根源,文學文本是情感和情境的復合結晶形態,情由境生,要把握文學之情,就要你的想像能夠生發情感的物境。
在此基礎上的文學欣賞是讀者充滿靈感用心體察的活動,其本質是社會性的。也正因為此,黑格爾將自然現實排除在美學研究的對象之外,認為美學應該研究藝術。倘如其說,美學更應當研究文學,才可以顯示出文學具有“合理性”的獨特意義。在文學欣賞中,讀者要獲得美感,就要精確和深刻地理解對象世界,也要與作家的思想意識、道德情操、審美理想、趣味愛好進行藝術性對話,這不僅是一種情感體驗過程,更是一種充分調動感覺、知覺、記憶、理解的心理機能,而進行的認知性的思索過程。對文本對象的審美欣賞需要做出藝術分析和審美判斷,只有思考到作品的真假、好壞、利弊才能有美丑的判別??梢?,文學的欣賞必須建立在認知的基礎上,才能激發和表現出情感??梢哉f文學的情感不是一般藝術的或原則上的情感,它總是在特定情境中生發的并為讀者所觸發的情思,這是審美感知、審美判斷、審美想象的能力滲透,也是審美意識、審美情趣、審美理想等審美觀念的生成過程,其主觀隨意的程度遠低于對自然事物的愉悅體驗。因此,文學史上篇篇佳作都仿佛歷久彌新,不斷引人入勝,而一般藝術則多吸引人的自然情趣而已。文學美感中的情思并不是一種利害關系的簡單思量,而是對敘述、人物、風格、語言等要素的認知和體悟,是澎湃的情感與理性的思量在美的場域中彼此照應而互動生成的審美育化效應。
概而言之,緣于審美者體驗對象的信息渠道的差異,不同于一般審美活動,作為“心靈化”的“生氣灌注”的藝術整體,文學閱讀的美感,生發于讀者對作家的精神世界、文本藝術世界、讀者自身的現實世界的體驗。而這一藝術的獨特魅力就體現在,其美感的獲得是由讀者全部心靈參與,深入體悟作家對文本對話場域的組織安排,真切感受作家態度立場的角色傾向,準確理解文本反語、典故等蘊藉載體的愉悅過程,其情思互映的獨特美感效應,不僅表現在可以悅人、悅己,更表現為可以事父、事君的深長意味。
注釋:
[1][蘇]彼得羅夫斯基.普通心理學[M].朱智賢譯.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1.394頁
[2]胡經之.文藝美學[M].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9.36頁
[3][德]黑格爾.美學(第一卷)[M].朱光潛譯.北京:商務印書館,1979.198-199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