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論文目錄導航:
【題目】倫理學視角下中國信用消費問題探究
【第一章】信用消費中的倫理道德分析緒論
【第二章】信用消費的內涵、特點與本質
【第三章】信用消費失范的倫理學分析
【第四章】我國信用消費建設的倫理導向
【結語/參考文獻】信用消費體系的倫理學研究結語與參考文獻
第 4 章 我國信用消費建設的倫理導向
4.1 發展信用消費的倫理必要性
4.1.1 法制他律較道德自律的缺陷和不足
西方發達國家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已經十分完善。眾所周知美國也是全球公認的信用管理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最健全和完善的國家。然而美國近年來在金融領域發生的一系列較為嚴重的信用失范事件,不得不讓我們對于已經發展了進百年的美國式信用消費制度產生深思。美國 2008 年次貸危機同樣也證明了美國式的號稱完善的信用消費制度也逃脫不了制度性勾結的厄運。制度導致勾結,在完善的監管制度下,勾結是繞開制度最有效的手段?,F實生活中的市場經濟是復雜多樣的,任何制度法律都不是萬能的,對于信用問題的防范都難以做到萬無一失,僅僅有相應的法律制度,是不足以保證信用消費在市場經濟中的健康發展。信用消費與其它經濟活動相同,在活動中存在著潛在的大量機會主義行為的余地,即使是現代性完善的法律制度也無法觸及的死角。法律制度之所以不能完全克服機會主義的行為,不僅僅因為對于這類行為的測定與約束需要高額的成本,法律制度在其發揮作用時存在著滯后性、僵化性。
4.1.2 倫理自律是信用消費發展的內在要求和重要保障
然而,倫理絕不是簡單的形而上的概念和范疇,由于其是對公共人際關系行為的應然行規定,在實際中具有強大的應用指導作用。這種功能伴隨著市場經濟中快速發展越來越被人們所關注,對于信用消費而言,倫理學也正在一步步介入,即經濟倫理學的應用。通過倫理學的應用來協調和規范人們消費行為的關系和行為的一系列的倫理原則和道德規范。其實,發展信用消費的倫理必要性來源于經濟和倫理兩者的內在關聯,源于信用消費發展的目地和社會倫理目標之間所存在的邏輯上相同。美國著名經濟學家阿瑪蒂亞·森認為:"所有人的行為都在一定的倫理背景下進行,離開了倫理而單獨地強調人的經濟理性智慧削弱經濟學的預測能力。"[10]p156強調倫理學在信用消費領域的規范性,也印證了凱恩斯所說過的一句話:我要十分強調經濟學是一門道德科學,它和人的內省和價值觀相聯系。在信用消費規范中,信用倫理仍然是一個不可缺少的內容。從信用消費產生的那天起,就存在了誠實守信與失信詐騙的較量。較量的結果證明,信用消費雖然伴隨著制度與法制的快速成長,但誠信是其發展的必然規律,是經濟倫理的內在要求。
在現代市場經濟的今天,高度依賴于制度與法制的信用消費依然有大量的失信問題出現。但同時,信用消費作為市場經濟發展的產物又具有鮮明的功利性,追求利益最大化是其活動的出發點和原動力。無論是成熟發達的市場經濟,還是不夠完善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在這一點上莫能例外。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尚處于起步階段,信用消費的自動調節能力有限,盡管我國不斷加強信用消費制度的建設,但在利益最大化的驅動下,消費雙方都會采取不正當的手段乃至欺詐行為牟取利益?,F實中大量的事實說明,信用消費領域中的失范問題單靠制度建設發展所不能解決的,只有在信用消費發展的過程中重視倫理道德的內在作用,認識到制度本身是倫理道德的意識形態安排,才能夠從根本上解決信用消費失范的問題。
4.2 發展信用消費的倫理原則
要解決信用消費發展中信用缺失的問題,就要有與之相對應的倫理原則作為指導,這種倫理原則貫穿于整個消費體系當中,這種倫理原則可以視為普遍的倫理規范。
4.2.1 美德對規則的優先原則
信用消費的美德優先原則,不能因為誠信美德的實踐力量式微而拋棄。從理論的層面講美德給予外在規則內在的支持和培養,這才能從根本上解決規則有限性所帶來的問題,不僅是因為信用消費過程體現的是一種倫理品格,而是因為倫理學始終都是以道德尤其是人的美德或者道德品格作為首先思考的對象,從倫理學的本意來說,規則不但為美德實踐提供制度化的背景,而且規則本身就是外在化、形式化的美德。通常情況下我們把信用與誠信混用,實際上信用與誠信是兩個既有聯系又有區別的不同范疇。一般來說:"信用體現的是雙方共同意志建立的客觀關系,誠信體現的是信用者誠實守信的德性和人格".[20]p34在信用消費過程中,信用體現的是經濟關系,表現為規則制度;誠信體現的是道德良心,表現為美德規范。信用的本質在于經濟規范制度。但信用也是整個社會價值取向、道德水平在經濟領域的集中體現。如果社會道德水平下滑,則必然導致信用缺失。近年來,市場體系和信用制度都很發達的歐美國家,接連爆發經濟失信丑聞。
這告訴我們:法律、制度等他律規范不能從根本上消除信用消費主體失信動機和失信行為產生的可能。黑格爾認為:"道德的觀點,從它的形態上看就是主觀意志的法。"[11]p111在信用消費中,各項規則如果沒有被美德"主觀意志的法"所認同、接受和支持,便很難真正發揮其作用。美德的優先性也正如羅爾斯在《正義論》中闡述的那樣,如果沒有自主自律的道德人格和倫理秩序,以倫理道德為基礎的法律的內在價值就難以得到有效的肯定和內化。因此,信用消費中信用制度的建立和信用主題的培育,都需要諸如自由平等、童叟無欺等美德作為其前提及基礎。
4.2.2 適度消費原則
怎樣評價信用消費中節儉和奢侈的問題,仁者見仁智者見智,觀點各不相同。在所有的討論中,關鍵點在于經濟評價和倫理評價的矛盾與沖突。而要實現兩者的統一,就需要在沖突雙方之間找到一個平衡點,適度原則是一個和好的選擇。
適度原則的內涵就是"儉而有度,合理消費",伴隨著市場經濟的迅猛發展,信用消費的方式、內容和能力較之以前有了很大的變化,信用消費的價值取向呈現出多樣化的狀態。我們怎樣正確把握"儉而有度,合理消費"呢這里我們把節儉和合理統一在一起。節儉是一種德性,在信用消費觀上同樣采取適度的原則,過分的節儉抑制了消費的需求,不利于經濟的發展,就不是善。經濟學家通常將合理消費支出概念定義為等于或者近似于社會平均消費水平同時與個人收入相適應。而"略高于"個人收入水平的消費支出或者不過多的占用資源的消費支出,我們都可以稱為合理地消費支出。信用消費的適度原則不僅強調節儉,同時也重視合理消費,將兩者統一起來,才能更好的促進經濟的增長。
信用消費作為市場經濟條件下非常重要的消費方式之一,對市場的發展,尤其是對房地產、汽車和金融行業意義十分重要。通過具體分析必須認識到適度的信用消費有利于生產力的發展,我們也需要從倫理道德層面去接受。要不然,將其存在的意義全部抹殺,這樣就不可避免的變成倫理道德的反面,如何有效的擴大內需,促進生產力的發展
對于中國以節儉節約為主的適度消費思想要有深刻的、不同層面的認知。所謂的"量入為出"不單純是說要以之前的消費收入為標準,也要將未來的消費收入考慮進來。馬克思主義歷史唯物主義認為,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現實的社會倫理道德水平與經濟發展狀況緊密聯系,其道德水平的高低取決于經濟狀況的好壞。從信用消費的內容方面進行探討, 它的倫理評價標準是一定社會生產力發展水平的反映,其評價的標準也是隨著經濟的發展而變化。這樣消費的倫理觀念才能夠與現代消費原則相結合,才能夠讓現代信用消費有良好的發展。
4.2.3 和諧、綠色消費原則
消費是一個自然過程,信用消費作為消費的一種方式,伴隨著其發展擴大,歸根到底要轉換自然界的物質構成,依靠這種轉換來豐富人們的物質條件。故而,信用消費也會牽扯到消費者和大自然的聯系。有人認為信用消費是單純的經濟消費,不會直接涉及能源的消耗,不會造成環境的污染。但伴隨著信用消費的發展,更多的住宅和汽車快速走進人們的生活,在汽車的排量問題上,是購買高能耗的汽車還是購買環保的新能源汽車不單純思考的是顧客自身購買力的問題,而且要從節能環保的目地出發去選擇。雖然選擇大排量的汽車可以增加經濟的效益,提高消費水平,但我們還是提倡顧客購買節能環保型的家用車,出于保護生態平衡以最小的能耗來進行家用車的使用。這是因為生態環境的承受力是有一定的限度,如果超過其自然本身所能承受的極限,生態平衡就會被打破。將消費需求限制在合理的區間之內,這樣有利于保護生態環境促使人類社會長久的、良好的進步。我們不能否認的是,信用消費的這種模式,難免會造成資源的不合理利用,不利于自然的保護。因此,人們的消費結構、數量、內容都需要進行控制。居民的集體利益蘊含于和諧、綠色的消費原則中,這種原則依據集體利益來規范消費主體的活動,這就使得消費主體必須具有和諧處理與生態環境的能力。信用消費在計算社會經濟限度的同時,也要將自然生態水平的上限閾值納入到計算范圍之內。綠色、和諧的消費原則對人們在信用消費的過程中,在考慮能否有助于經濟增長的同時,還要有利于自然環境保護,有利于生態的平衡。其原則的價值基礎是人與自然之間的關系,是消費過程中人與自然的和諧相處。
4.3 發展信用消費的對策伴
隨著倫理學的發展,人們更多的傾向于從倫理的角度去思考信用消費中失信的問題,挖掘其本質的原因,尋找解決問題的道德途徑。而能否建立一系列相互關聯、相互促進又相互影響的規范、組織形式的綜合系統,即信用體系的建立是其關鍵所在。信用消費的信用體系包括了:建設與市場經濟要求相一致的信用道德,建立社會信用信息共享機制,完善信用法律體系,健全失信懲罰機制,加大失信違規成本;建立和完善信用監管體系,建立制度化的信用等級評估;等等。只有這樣才能確保信用體系的持久和有效,最終讓信用消費得到健康的發展。
4.3.1 信用主體的德性培養
信用系統建設里的關鍵環節是人,主體以道德理念為基礎對信用規則自覺遵守是解決不誠信的信用消費問題的根源。人是社會的最基本組成單位,是所有行為的發出者,也是失信行為的行為主體。人沒有權利抉擇是否成為一個人,卻有權利抉擇成為怎么樣的人。倫理道德規范作為關乎人應該如何做人與生活的最基本要求,在其中有著決定性的作用。由于兼具社會人與經濟人的角色,人的行為則帶有自發的經濟和社會倫理傾向,在對利益最大化的不斷追逐中,倫理美德對其影響的程度則由人的道德傾向性決定?;诓煌牡赖滤伎夹问降牟煌瑑r值觀也會左右著人們對生活、會幸福乃至最大化利益的不同追求和理解。站在更高的層次上看待經濟問題,這樣的行為自身就既有利于獲得自我利益,也具有社會的合理性。
從經濟人的角度來看,信用主體是否愿意誠實守信,從根本上取決于內心對于誠信美德的認可程度。失信從根本上來說,也只能是人們內心深處出尋找原因。我們不能把失信的主要因素歸結于社會,責怪法制系統的不健全。信用主體的行為至少部分受人的動機的影響。我們真正想做的事并不是決定于外部的壓力和條件。同樣的外部環境,但信用主體的行為方向卻各自不同。所以在信用消費中,那些失信者的比例較低,其原因正是每個個體的道德底線和內心信念不同。對于信用主體美德的培育去防止信用風險產生及蔓延是解決其消費過程中失信的最好武器。假如我們社會中大多數人都擁有良好的道德水平,騙局即使是形成了,也會很快終止。哈耶克說過:"如果沒有根深蒂固的道德信念,自由絕不可能發揮任何作用,而且只有當個人通常都能被期望自愿遵奉某些原則時,強制才可能被減至最小限度。"[12]p72可見誠信美德從來不是強迫的,它是人的一種自覺自愿的行為。信用體系的建設過程中,信用主體是否能夠做到以美德為本,尤其是信用主體能不能在經濟人的誘惑下重新定位到作為社會人、倫理人、道德人的位置,是成敗的關鍵。
道德教育的主要目標是提升人們的倫理道德意識,意識是行為的基礎,具有什么樣的道德意識,就會引導人們作出什么樣的行為。來自多角度多方向的道德信用教育發揮著不容小覷的作用。哈耶克認為:"人不是生而具有聰明、理性和良知,人必須通過教育才變得聰明、理智和良知。"[12]p99彭林也說:"社會是有人組成的,所以治理社會就要從教育人開始。"我們不能僅在經濟生活中培養主體的信用道德,更應該從家庭、學校和社會等方向宣傳和推廣中國傳統道德思想和國外先進的道德理論,使公民領悟其中的哲理,用先進的知識和觀念改變自身的誠信意識,進而加上一定的社會道德教育,逐漸在這樣多方面的引領下,使信用主體能形成正確、積極的道德誠信觀,為未來的經濟活動或者社會活動打下良好的思想道德基礎。借用亞當斯密"內心的那個人"的說法,道德教育的目地就是要使"內心的那個人"的形象更加為完善、更加清晰、更加有號召力。在全面的誠信道德普及前提下,職業方面的道德引導也是不能忽視的。金融職業道德教育就是要增強所有信用主體關于經濟的倫理道德觀念和社會責任感,減弱機會主義的可能性,深刻地意識到誠信就是金融經濟的基礎,意識到目前市場上信用的重要性,進而能夠在日常的經濟活動自覺地主動地遵守信用規范,以此降低不遵守誠信的經濟行為發生的幾率。同時培育公民的信用美德,也需要社會輿論引導的配合。社會輿論可以通過報紙、媒體、網絡等多種管道傳頌誠信為本的道德規范,通過耳濡目染地過程實現提升公民的道德意識、轉變公民誠信態度的作用。倘若沒有輿論的監督,誠信的經濟行為無法贊揚和推廣,違背道德規范的行為也無法指責,就會使人們模糊善惡觀念和善惡界限,長此已久,整個社會誠信美德文化環境惡化,所謂的信用消費系統也就形同虛設。
4.3.2 誠信制度體系的健全與完善
4.3.2.1 建立充分的信息披露制度
信息的非對稱為信用消費中失信創造了客觀的條件。通過披露信息能把透明度提高。營造一種環境的原則,在這種環境下消費雙方可以更加彼此的接近和了解有關現存狀態決策以及消費行為的信息。因此,把信息全面的、有效的進行披露,并且保證真實性就很有必要了。針對信用消費中信息披露程度不足,我們可以采取以下的完善方法:
第一,增加電子化的披露渠道。減少處于優勢地位的人對信息占有的時間差亦是控制信用缺失行為的有效方法之一。第二,促進協同作戰。法律應該去保護每個人的隱私,還有商業秘密,但是不可能絕對化的進行保護。但也不是絕對的。在一定范圍內,制定相關的法律,并在法律的范圍里面,聯合銀行、稅務等許多部門一起建立一個平臺,專門的成立一個網絡,向所有人提供信息,把這個事放在制度的下面,讓它更加的合理。第三,把資信評級機構管理好。政府應努力的創造一個好的環境,比如說培養人才,或者加大宣傳,把對這些企業的管理全都放到法治的軌道上。第四,把信息披露監管好,而且要有一套體系。披露這些信息不能只靠資信機構。建立和完善由政府主管部門、行業協會等共同構成,各監管主體方向明確、功能互補、共同發揮作用的監管機制,加強對信用消費雙方的信息披露。第五,健全信息披露的有關法規。事實也說明,只有有了一整套完善的制度,才能把披露失真的問題徹底的給解決掉。對現有的法規進行修改和補充,解決信息傳輸、信息解析和信息回饋等中間環節存在的問題。同時,要是有了虛假信息,也要有賠償制度,重重的處罰那些造假的人,讓他們不敢去造假。
4.3.2.2 增強信用擔保和保險制度
看國外的一些經驗,政府里面的負責擔保的機構還有保險公司對于分散消費信貸風險、推動信用消費發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建立我國的消費信貸擔保體系可采取政府主導、市場運作的模式:首先是讓政府組建一個公司,負責貸款擔保,為個人,特別是那些長期買房子的住房貸款提供政府上的擔保,來把風險降低下來。擔?;鸬馁Y金來源由政府出資一部分,同時通過發行長期債券籌資。政府擔保應以中低收入居民為主要對象,有明確而嚴格的標準和條件,如對最低首付款比例、家庭收入水平、居住面積等作出規定,并收取較低的擔保費。政府擔保具有政策性強,覆蓋面廣,成本較低的特點,可以有效地解決大量中低收入消費者因不能提供有效擔保而難以獲得貸款的問題。同時由于政府擔保的貸款風險低,信用等級高,可以為消費貸款在二級市場上的轉讓和流通創造條件。政府的支持還可以給市場參與者以信心,有利于消費信貸市場的穩定發展。二是由企業或私人投資成立專業擔保公司,為消費貸款提供商業性擔保,其擔保對象更為廣泛,條件也可以相對寬松,如可以接受更高的貸款房價比、更靈活的利率方式等,使一部分不能得到政府機構擔保的消費者和貸款業務能夠得到信用擔保支持。私營擔保機構以其靈活的經營策略和市場化運作機制,成為政府機構擔保的必要補充。
消費信貸證券化需要以成熟的證券市場為基礎,因此要快一些把市場機制健全起來,規范起來,把制度完善了。并且要靠立法來規定具體的操作程序,和交易的行為。同時政府也得加強監管還有調控,維護好市場的秩序。要積極培育和不斷完善中介機構(證券發行機構、評級機構、承銷機構等)體系,實現消費貸款證券市場的專業化運作。
通過建立和完善消費貸款的二級市場,實現消費貸款權證化或票據化,形成信貸市場和資本市場的資金融通管道??紤]到我國的實際情況,消費信貸資產證券化可采取"選擇試點、分步到位"的模式,即先在上海、深圳等金融市場環境比較成熟的地區進行試點,取得成功經驗后再逐步推廣。
把信用消費和保險結合起來,也是一個應該重視的手段,用來防范風險。保險公司就是專門進行風險防范的一個比較特殊的單位,風險管理的經驗是很豐富的,技術也比較專業,因此可以有一番作為。這方面國外的經驗可以拿來當做參考,保險公司也要努力開設跟信用消費有關的一些品種,比如說信用保險、履約保險還有產權保險等,銀行有時候在放貸的同時,要求借款人還得買他們指定的一個保險,萬一借款人發生了一些意外,或者因為一些原因導致還不了貸款了,保險公司就要給受益人一定的保險賠償金,而且這么大的賠償金,也可以把銀行的本息全都補上。通過把保險公司引導到這一方面來,逐漸的就形成了一個比較完善的保險的機制,來把風險控制住。這樣既可以有效消除銀行的不安全因素,使得商業銀行加大對信用消費的投入,又可以提高保險公司的業務水平,推動保險業的發展。
4.3.2.3 法律法規的加強
從倫理角度出發強化信用消費相關法律制度有利于信用消費法治環境的凈化,從而可以為信用體系的構建提供強效的法律支持。倫理是法治的基礎,只有信用消費法律法規的制定與運行符合了基本的倫理規范,法律法規對信用消費的規范才能與道德相契合,才能在實踐中合理有效的運行。從倫理角度出發完善信用消費法制是建設信用體系的必要保障,更是其自身建設的內在要求。
信用消費并不是單一對應著市場經濟,它同時也對應著法治經濟,信用體系的正常運行不僅需要人從感性上去自覺遵守,它同時也需要理性的克制,歸結起來可以說這是信用道德與法律制度的合力。完備的法律體系既可以為信用消費體系提供代表國家意志的強制力保障,可以從用法律上的他律促進道德上的自律,還可以對消費主體的不當行為進行事前制止與事后的處理,從而促進消費信用體系的良性運轉,發揮消費信用體系的積極作用。
目前我國關于誠信的法制建設仍不完善,立法、執法、司法各個階段對誠信制度的保護還不到位,還難以較好的發揮對信用體系建設的他律作用。立法方面,雖然《民法通則》確立誠信原則,《合同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規定了較為細致的誠信規則,經濟金融法律法規中如《反不正當競爭法》有誠實守信的法律規則,但這些有關信用消費的立法大多是零零散散的分布于各項法律之中,在各項法律之中也沒有進行特別的強調??梢哉f,有關信用消費的法律在立法層面還沒有形成有效的、完善的法律系統,這就難以對實際當中信用消費問題起到強力的規范作用。在執法與司法層面,由于我國法律中對信用制度的論述多為原則性的規定,沒有形成具有可操作性的程序,加之執法、司法過程中相關人員沒有重視信用問題,往往存在著執法、司法力度不夠等問題,這些問題導致了法律自身的信用也得不到維護。
針對上述法律運行中的問題,為使法律建設更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發展信用消費的要求,國家應抓緊從立法、執法、司法各個層面完善相關法律制度。對現行的《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汽車貸款管理辦法》、《關于國家助學貸款管理的暫行規定(試行)》等與日常經濟生活緊密相關而又較為細致的法律法規,要突出誠信制度的建設。
盡快通過《住房抵押貸款金融機構法》、《住房抵押貸款保險法》,以明確的法律規定來規范住房抵押貸款中金融機構行為和保險的運作,確保住房抵押貸款市場向遵守信用的方向前進。與此同時應起草通過《個人信用報告法》,保證各種信息、資料的完整性和準確性,保護消費者的隱私。抓緊研究、制定《個人破產法》,對消費者無力償還債務時申請破產的條件、程序、債權清償等作出規定,對消費者個人或家庭喪失償債能力的,應允許其依法破產,從而避免目前個人資不抵債時既不能破產、也難以執行的尷尬局面。
鑒于信用消費市場最重要的主體是銀行等金融機構,建議由中國人民銀行負責制定對消費信貸進行管理的具體辦法,對金融機構執行消費信貸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并對違反法律規定的金融機構進行處罰。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金融機構以外的企業執行消費信貸法律的情況進行監督和檢責,并負責接待和處理消費者的投訴。此外,金融機構和工商企業的行業協會也應對本行業的消費信貸活動進行自律性監督,并協調與消費者的關系。通過建立和完善《消費信貸法》和配套的法律法規,逐步形成完整的、系統的法律體系,同時強化執法監督,為信用消費的健康、有序發展提供健全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