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機制,是指一個工作系統的組織或部分之間相互作用的過程或方式.和諧的邏輯機制,就是指和諧的由來、運動特性及內部作用方式。邏輯機制作為和諧的前提性機制,回答的是和諧何以發生、何以存在、何以發展、何以生成的問題??疾旌椭C的邏輯機制,探討和諧的內在機理和運作模式,是以和諧理念指導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構建的必然要求。
一、交往理性:和諧關系發生的理論場域
和諧產生于主體之間的社會交往活動,和諧的本質是社會交往關系的和諧。研究和諧,首先應從交往理性入手剖析其邏輯機制。交往理性產生于交往活動,交往活動的發展不斷為交往理性賦予新的內涵,新的交往理性又指導著新的交往活動。作為個體集合體的群體或社會,不是個體之間的簡單疊加和機械排列,而是個體之間通過交往活動形成的有機整體。在社會生活中,人與人之間必須通過交往結成群體,以社會化的方式生存和發展。因為只有社會化的個人才能有效地與自然界進行物質、能量、信息的交換,滿足自身生存和發展的物質需要與精神需要。交往活動是達成當事雙方理解、認同、協調與合作的前提,正如交往活動的順利進行與人和人之間和諧局面的形成是統一的過程一樣,建立在交往活動基礎上的交往理性與和諧理念的生成機制也具有同一性。
(一)交往理性內含的理解、認同、協調、合作的底蘊是和諧理念的基本精神
理解、認同、協調與合作是交往活動追求的基本目標,也是和諧的基本內容。相互理解、相互認同、相互協調、相互合作并非天然地存在于兩個主體之間,而是以交往活動的有效進行為支撐的。交往活動是達成理解、認同、協調、合作的天然紐帶,交往活動的不斷發展將會不斷增加社會的和諧因子,在全社會逐漸形成相互認同、相互理解、相互協調、相互合作的和諧氛圍。認同、理解、協調、合作是一個相互聯系的綜合體,其中既有并列關系,又有遞進關系,正是由于它們的共同作用,才使得和諧成為可能。具體地說,認同是指交往雙方因為對方與自己有著共同之處而生成一種親切感,從而對對方的思想觀點、情感心理的肯定與認可。認同過程中產生的親切感是實現雙方關系和諧的重要因子,人們常說的“和氣生財”即指產生在認同基礎上的情感能夠促進雙方的經濟交往活動而“生財”.理解是指設身處地地考慮對方情況的一種心理狀態。由于生活經歷和教育背景的差異,每個人的思想觀念、情感取向、思維模式都會有所不同,這就需要雙方以一種理解的心理來對待對方,但理解則更多地依賴于交往雙方的共同努力,既需要有意識地從多個方面了解交往對方,還需要通過恰當的方式將自己的有關信息傳遞給對方,以此構筑交往雙方的理解平臺,促進雙方交往關系的和諧發展。相對于認同,理解是更高一級的和諧心理及行為,它不僅從自己的角度出發認可對方的基本情況,而且能夠從對方角度出發思考問題,而后者在很多情況下是需要個體作出某些讓步或妥協方能達到的行為。協調是指與對方保持良好配合狀態的行為。與認同、理解相比,協調不僅是對對方的一種肯定,而且已經發展到通過自覺調整自己的行為以確保與對方的合作成功的地步,是更具主動性與積極性的和諧行為狀態。它不僅需要了解對方,而且需要對對方需求有著準確的判斷,從而準確把握對方的心理和行為,引導對方向著己方可以接受的方向前進。合作是指在尊重對方需要的基礎上發展與對方的關系的行為,是高級階段的和諧行為與狀態,是和諧的重要屬性。只有在合作過程中,雙方才能互通有無,共同發展?!昂献魇姑總€人之間取長補短,作為一個整體發揮作用,形成單獨的個人中所沒有的力量或能力,也就是系統論所講的‘整體大于部分之和’”.在合作的過程中,雙方對美好前景的期望促進著和諧心理的發展,合作過程中雙方以對方的發展作為自身發展的條件,不斷促進雙方的交往走向和諧。
(二)交往理性內含的以溝通交流謀求互諒互信的屬性是和諧理念的基本特質
溝通交流是交往活動的重要環節,也是交往理性的重要屬性。如果沒有溝通與交流,人與人之間就會缺乏相互了解,也就談不上互諒互信,以及建立在共識基礎上的和諧。作為“一個相互說服的過程”,溝通“把眾多參與者的行為在動機的基礎上用充足的理由協調起來”,其目的就是要“有效達成共識”.
沒有溝通,就沒有共識;而沒有共識,就不可能有和諧。因此,營造和諧、發展和諧,離不開雙方的溝通交流和互諒互信。溝通交流是交往雙方之間的信息互動過程,是雙方建立和發展和諧關系的基礎。在交往過程中,交往雙方的猜疑心理、猶豫情緒、觀望心態、排斥思維等都與缺乏溝通交流或溝通交流不夠順暢有關。猜疑心理是指對對方真誠態度的懷疑;猶豫情緒是指在同對方的交往上舉棋不定;觀望心態類似于猶豫情緒,同樣是一種負性心理,常常表現為被動地看待對方,不愿主動作為;排斥思維是心理定勢或其他不良心理的先入為主造成對交往對象的不良評價,這種心理將會直接導致與交往對象的遠離,當然也就談不上雙方和諧關系的建立和發展。由此可見,摒棄猜疑心理、猶豫情緒、觀望心態和排斥思維,加強溝通與交流,并在此基礎上培養互諒互信的心理,是雙方在交往活動中建立和發展和諧關系的必然要求。
(三)交往理性內含的自我反省的意識是和諧理念的應有之義
由于受制于各種主客觀因素,交往活動不可能一帆風順,其間往往會經歷曲折和反復。為了保證交往活動的繼續進行,參與交往的主體在交往受挫時應靜心反思,總結交往活動的經驗教訓,分析交往活動受挫的成因,找出自身方面存在的問題,并采取相應的措施。自我反省不僅為和諧創造條件,而且其本身就是和諧的重要內容。和諧就其本義而言,在于當事雙方的共同進步、共同發展,而當事雙方的共同進步、共同發展必然包含著對個人在促進雙方整體進步方面的經驗借鑒與教訓汲取,也即包含著對個人使命擔當履行情況的反省。自我反省,是中西方文化的重要傳統。中國古代先賢主張的“一日三省吾身”、西方近代哲人提出的“道德律令”就是最好的例證。而各類宗教信仰文化及儀式中的懺悔意識、原罪精神以及祈禱行為與恥感心理,同樣體現了人類自古以來重視自我反省的品質。事實上,正是由于人們敢于反省、勇于反省,才使得人類社會中的和諧因子不斷增多,人類社會也因此而得以不斷向前發展。反之,則會造成隔閡、猜疑甚至對抗。例如,二戰期間發動侵略的國家能否與相關國家發展起和諧的雙邊關系,其有沒有對戰爭罪行進行深刻反省是關鍵。德國人不誨言德國政府和軍隊在二戰期間對歐洲許多國家犯下的累累罪行,并流露出真心懺悔的意愿,做出了主動承擔責任的舉動。因而,戰后的德國政府能夠被國際社會深度接納和認同,包括被那些曾經遭受過德國侵略的國家的深度接納和認同。正是由于國際社會對德國自我反省行為的肯定,德國才能在國際舞臺上擁有和發揮與其國力相稱的地位和作用。反觀亞洲的日本,二戰期間對亞洲各國,特別是對中國、朝鮮、韓國、東南亞各國實施武裝入侵,給相關國家造成了深重的災難。戰后,盡管日本從戰爭的廢墟上迅速崛起,并與亞洲各國發展起了日益緊密的經濟交往關系,但日本卻不能發揮出與其經濟影響力相稱的政治影響力,其根本原因就是日本政府不能夠對其犯下的戰爭罪行進行深刻反省。這一結果的出現,固然與美國出于其全球戰略的考量而對日本的政治改造不徹底有關,也與日本缺乏哲學反思的文化傳統有關。日本不重視自我反省的行為,直接導致了其與亞洲鄰國關系的停滯不前。當今人與自然關系中不和諧因素迅速升高,社會環境問題日益嚴峻,深層原因也在于人類對自身行動的反省力度不夠,在于人們在看到自身主體性所具有的巨大積極能量的同時,卻忽視了對自身主體性所包含的同樣巨大的消極能量的反省??梢?,有無自我反省意識,是交往活動能否向前推進、交往關系能否和諧發展的基本條件。
二、主體間性:和諧關系存在的基本范式
所謂主體間性,是對不同主體共在關系的肯定,是對傳統主客二分的對象性關系的超越。主體間性是交往活動中的不同主體間通過交流、溝通、協商、妥協而達成的對某些問題的一致意見的本質屬性,是不同主體通過語言進行有效交往活動的內在機制。正如哈貝馬斯所言:“交往理性的范式不是單個主體與可以反映和掌握的客觀世界中的事物的關系,而是主體間性關系,當具有言語和行為能力的主體相互進行溝通時,他們就具備了主體間性關系?!?/p>
故此主體間性要求每一個人在與他人交往時,都應將對方看作主體,而不能僅僅將對方視為客體或手段。每個人在主體地位上都是平等的,都是主體和客體的統一體,既作為與他人交往的能動主體而存在,又作為被他人認識和作用的客體而存在??梢娭黧w間性源于不同主體之間的差異性和多樣性。
主體間性所具有的共有語言、自主意識、尊重和寬容對方、嚴于律己等特性是和諧關系存在的基礎。主體間性是和諧關系存在的基本范式。
(一)語言交流是和諧關系存在的橋梁和紐帶
主體間性是語言或語言載體的固有屬性。語言是交往活動的主要工具,是交往活動必不可少的條件,天然具有主體間性。馬克思和恩格斯指出:“語言也和意識一樣,只是由于需要,由于和他人交往的迫切需要才產生的?!敝黧w間性產生于交往活動之中,語言及語言載體則將這種可能性變為現實。哈貝馬斯認為:“所謂交往行為,是一些以語言為中介的運動,在這些互動過程中,所有的參與者通過他們的言語行為所追求的都是以言行事的目的,而且只有這一個目的?!敝黧w間性使得交往活動成為可能,這種可能是以語言或語言載體的固有特點為依托的,即語言或語言載體具有正確性的表達方式、具有真實性的表達內容、具有真誠性的表達態度,以及具有可被驗證性的表達邏輯。否則,當事雙方就不可能就某些問題達成基本共識,進而也就不可能做到相互認同,相互尊重。誠如哈貝馬斯所言:“交往受阻必定意味著,(至少)兩個互動參與者之間直接溝通的(一些)語言前提沒有得到滿足?!?/p>
可見,和諧關系的產生和發展,實際上是不同主體以語言為中介、理解為目標,在交流互動的過程中不斷尋求共識、逐步深化協調與合作關系的實踐活動。
(二)自主意識是和諧關系存在的前提條件
自主性是主體間性的第一個重要屬性。不同主體間的每個主體都意識到自己的主體性是主體間性得以存在的前提。沒有自主性的主體之間的關系即使表面上秩序井然,也決非真正的和諧。這是因為這種表面上的正規秩序不是建立在雙方自愿自覺的基礎上的,而是建立在外在的環境約束基礎之上。譬如,剝削階級軍隊盡管也會出現表面上的軍容嚴整與紀律嚴明,但這種所謂的“和諧”景象卻是建立在棍棒紀律和嚴刑酷法基礎之上的,而不是建立在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礎上。士兵與長官之間的關系是人身依附與被依附的關系,這種非對等的關系不可能出現真正的和諧。而我軍官兵和諧關系的產生,則在于我軍的無產階級性質,在于我軍政治地位的平等與人格的獨立,在于我軍官兵“來自五湖四海,為了一個共同的革命目標,走到一起來了”.我軍官兵關系平等,相互之間只有職務分工的不同,沒有地位的差異和人身關系的依附,官兵具有自主意識和自主精神,這是我軍內部和諧關系形成的前提條件。
(三)尊重對方是和諧關系存在的基本要素
對對方主體性的尊重是主體間性的第二個重要屬性。主體間性既包括對自身主體性的確認,也包括對對方主體性的肯定。僅僅意識到自身的主體性,看不到對方的主體性,就會把對方當做純粹的對象物看待,這時雙方之間的關系就會呈現為主客二分的對立關系,主體間性就失去了存在的空間?!皭鄢稣邜鄯?,福往者福來”,對別人的尊重,換來的是別人加倍的奉還。不同主體之間的相互尊重,有利于在他們之間建立起坦誠的互信關系,這種關系必定更多地有利于雙方合作關系的發展,而不是助長雙方對抗因子的增多。也就是說,對對方的尊重,換來的是雙方合作空間的進一步拓展,換來的是雙方互促共進活動的增多,換來的是雙方關系和諧程度的不斷提高。譬如,國際社會中,國家之間社會制度的不同,可能會成為兵戎相見的戰爭起因,也可能會成為取長補短的合作典范。兩種不同結局的出現,一個重要原因就在于能不能尊重對方選擇不同政治、經濟發展體制的權利。當今國際社會中不同社會制度國家之間合作領域的不斷擴大與合作程度的不斷加深,與冷戰時期不同社會制度國家之間的“對抗”狀態形成了鮮明對比,其重要原因正是當今國際社會更加重視對對方選擇適合本國發展道路和社會制度的權利給予足夠的尊重。
(四)寬容對方是和諧關系存在的必然要求
寬容是主體間性的第三個重要屬性。要在眾多具有不同特點的主體間達成共識,離不開主體間的相互寬容。寬容不等于遷就和縱容,寬容應當以不損害他人和社會的整體利益為限。矛盾具有普遍性和客觀性,只要有人存在的地方,就會有因各種原因而導致的矛盾或沖突。舊的矛盾或沖突不斷化解,新的矛盾或沖突不斷產生,人與人之間的關系也就不斷得到調整并向前發展。有矛盾和沖突是常事,關鍵在于能否具備化解矛盾和預防沖突的能力,或者說為矛盾和沖突的化解和預防創造條件。創造條件主要是針對那些因得不到及時化解而爆發并對當事雙方關系造成深層傷害的劇烈沖突而言的。然而不論是對矛盾的化解,還是對劇烈沖突的防范以及對劇烈沖突后續效應的應對,都離不開寬容精神。如果缺乏這種精神,對對方求全責備,只會導致雙方的小矛盾演變為大沖突,并最終升級為對抗性的關系。而如果雙方能夠秉持寬容的心態去與對方交往,對對方不是吹毛求疵,而是將心比心,小的矛盾就只會成為雙方良好關系發展中的小插曲。如果秉持寬容的心態去交往,即使雙方已經因爆發劇烈沖突而形成對抗性的關系,雙方也會以“前事不忘、后事之師”的心態,以面向未來的眼光去發展關系、改善關系,推動雙方關系逐步向良性互動的合作關系轉變,而不會因糾纏于歷史的恩怨,而促使仇恨情緒積累,對抗關系固化升級。
(五)嚴于律己是和諧關系存在的關鍵因素
嚴于律己的責任意識也是主體間性的一個重要屬性。沒有責任意識,不同主體就不會站在作為各個主體的共同體利益的角度出發思考并指導自己的交往活動,就不會有意識地從各方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出發作出交往方式的選擇。在哈貝馬斯看來,責任意識就是“集體成員承認他們的行為規范”,并“承擔起遵守規范的義務”.責任意識是確保不同主體間交往得以進行和可持續的必然要求,也是在交往活動的基礎上達成共贏的必然要求。主體間性使得個體能夠克服自身局限而得以享用群體乃至人類的種屬資源,是雙主體間的社會屬性。它存在于個體之間,超越個體而具有普遍的客觀意義,是主體之間交往活動的基礎,是雙方化解沖突、尋求共識的前提。主體間要達成共識,需要確?!耙幏兜囊恢滦?、共享命題知識以及相互信任對方的真誠性”,這是主體間性形成的基本要求。和諧關系不但要求寬以待人,而且要求嚴于律己。有了嚴于律己,才會自覺承擔起個人對于群體乃至整個社會的職責與擔當,就會為了群體、社會的整體利益和長遠利益增進互信、促進交流,建立和諧關系。譬如,由于當代人缺乏責任意識,對自然界過度開采,造成資源浪費和環境惡化,這不僅是損害同代其他人的利益,還損害到子孫后代對自然資源和美好環境的享用權。換句話說,責任意識的缺乏,不僅損害了人與人之間的和諧關系,而且破壞了人與自然界之間的和諧局面。
三、社會交往:和諧關系發展的歷史時空
和諧是交往的和諧,和諧的發展存在于社會交往的發展過程之中。一部人類社會的發展史,其本身就是一部社會交往的發展史,更是一部建立在社會交往關系基礎上的和諧運動變化的發展史。交往是人的本質和人的存在方式,而眾多個人交往的疊加組合,不同人及人群之間交往網絡的交叉互連,則構成了人類社會。馬克思指出:“社會─不管其形式如何─究竟是什么呢?是人們交互活動的產物?!?/p>
一般來說,適應人們生產實踐需要的社會交往是和諧的,不適應人們生產實踐需要的社會交往是不和諧的。處于后者中的人們必然要對與其發生作用的人或物的關系進行調整,直至新的和諧。社會生產關系的和諧必然會帶來社會活力的釋放和社會生產力的發展,而社會生產力的發展則又要求更高水平的社會生產關系與之相適應。在人類歷史上,社會交往正是在這樣一種從和諧到不和諧,再從不和諧到新的和諧的循環往復的過程中不斷向著更高層次發展的。和諧與社會交往的運動是一個辯證發展的統一整體。
(一)生產力發展是和諧關系發展的深層動因
生產力水平的不斷提高是人類實踐能力不斷發展的結果和見證,同時也是人類交往方式不斷發展的基礎和體現。生產力水平的提高,必然要求社會分工水平的相應提高,而這必然會帶來人類交往活動的相應發展。交往實踐的不斷發展,又會促進社會分工水平的提高,進而又會促進生產力水平的提高。
馬克思和恩格斯指出:“交往形式的聯系就在于:已成為桎梏的舊交往形式被適應于比較發達的生產力,因而也適應于進步的個人自主活動方式的新交往形式所代替;新的交往形式又會成為桎梏,然后又為別的交往形式所代替?!?/p>
總而言之,生產力發展水平決定著人類交往實踐的水平,進而決定著作為社會交往關系和諧的發展水平;生產力的不斷發展促進著社會交往形式的不斷發展,進而促進著作為社會交往關系的和諧的不斷發展。
交往活動作為人類實踐活動的重要內容,是實踐活動中人與人之間的關系結構及組織方式的動態顯現。人類的交往活動是一個歷史發展的過程,生產力發展水平的階段性是人類交往形態呈現出階段性特征的前提和條件。馬克思曾將人類的經濟交往活動劃分為三種具體的交往形態,即以人的依賴關系或個人之間統治和服從關系為基礎的交往,建立在交換價值基礎上的一切勞動產品、能力和活動的私人交換,自覺聯合起來的個人之間的自由交換.
維持人的基本生存需要是交往活動在原始社會的主要表現形式。由于受制于當時生產力水平,原始社會人們之間的交往活動是一種近乎本能式的求生存的自發行為?;诠餐纳嫘枨?,人們之間的交往活動成功率很高,很少出現互不理解、互不合作的情況。但這種交往活動是小規模的、分散的和低層次的。階級矛盾和階級斗爭是交往活動在階級社會的主要表現形式,統治階級與被統治階級之間的矛盾既是階級社會的主要矛盾,也是階級社會發展的直接動力。在生產關系適應生產力發展需要的情況下,如果統治階級采取較為溫和的治民之策,階級矛盾和階級斗爭就會相對緩和。在生產關系尚能適應生產力發展的需要,而統治階級對廣大勞動人民實行殘酷的剝削和壓迫時,階級矛盾和階級斗爭就會十分尖銳。而當生產關系不能適應生產力發展的需要時,統治階級將會拼命地維護垂死的腐朽制度,由此引發的階級矛盾和階級斗爭將會更加尖銳??傮w來說,階級社會的交往活動更多的是以相互斗爭和排斥的方式出現的。平等、合作是社會主義社會交往活動的主流,建立在生產資料公有制基礎上的社會主義社會,其全體人民共同利益的一致性是交往活動中人們互相理解與認同的基礎,而社會生產力的不斷提高則是人們交往活動層次不斷提高的條件??梢灶A見的是,隨著實踐的發展,社會主義社會中的交往活動將會呈現出更加和諧的圖景。
(二)生產方式變遷是和諧關系發展的推動力量
人類社會生產方式的發展推動著原始社會與階級社會中社會交往與和諧發展的歷史演變。對社會交往關系與作為社會交往關系的和諧歷史進行考察,發現生產資料所有制和勞動分工是其兩條主要的線索。前者決定著社會和諧的總體性質,后者則決定著社會交往關系的發展狀況以及建立在社會交往關系基礎上的沖突或和諧的可能發展程度。社會交往關系是人們在社會生產活動中歷史地形成的,生產資料所有制的演變,既是社會生產力發展水平的反映,又規定著一定社會交往關系的總體性質,這是社會和諧發展的生產關系基礎。從社會交往關系的性質來看,原始社會由于是建立在原始生產資料公有制基礎上的,還未出現階級壓迫和階級剝削,因而原始社會的交往關系總體呈現為和諧的狀態。但由于生產力水平的極度低下,整個社會只有基于生理特點的男女老少的簡單分工,人們之間的交往關系十分單一,從而決定了這個歷史階段的和諧還是一種低層次的和諧。進入奴隸社會、封建社會和資本主義社會,由于整個社會是建立在生產資料私有制的基礎上,階級壓迫和階級剝削的現象普遍存在,因而社會呈現為總體不和諧的狀態。但由于階級社會中生產力的不斷發展,生產資料所有制的形式與內容也在發生變化,階級壓迫與階級剝削越來越呈現出柔性化的趨勢,加之社會交往關系的不斷豐富,整個社會在總體不和諧的背景下也表現出和諧因子不斷增多的歷史走向。
(三)階級社會中社會交往的發展是社會主義社會中和諧關系形成的基礎和前提
階級社會中總體不和諧的社會交往關系的發展不斷為社會主義社會中更高層次上總體和諧的實現創造條件。盡管階級社會呈現為總體不和諧的狀態,但由于階級社會是建立在生產力不斷發展的基礎上,由此而帶來的社會交往關系的豐富和發展為實現更高層次的和諧創造了條件。特別是人類進入資本主義社會以后,生產力高度發展,社會分工空前繁雜和細化,人類社會交往關系的領域和內涵也得到了極大的拓展和豐富,這無疑為社會主義社會和共產主義社會更高層次和諧的實現提供了豐厚的社會資源。馬克思指出:“隨著新生產力的獲得,人們改變自己的生產方式,隨著生產方式即謀生的方式的改變,人們也就會改變自己的一切社會關系?!?/p>
在資本主義社會,人的交往關系表現為對物的依賴關系,這種關系“無非是與外表上獨立的個人相對立的獨立的社會關系,也就是與這些個人本身相對立而獨立化的、他們互相間的生產關系”.物化是資本主義社會交往關系的基本特征,物化帶來的是人的異化,異化關系當然是不和諧的。資本主義社會以商品、貨幣、資本等為載體的物化社會關系,帶來了人們“在彼此關系冷漠的意義上─彼此漠不關心”,但“這種物的聯系比單個人之間沒有聯系要好,或者比只是以自然血緣關系和統治服從關系為基礎的地方性聯系要好”.資本主義社會在形成物化的社會關系的同時,也“形成普遍的社會物質變換,全面的關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的體系”.這就為新型社會交往關系的出現創造了條件,在此基礎上必將最終實現真正意義上的社會交往關系的和諧。
(四)社會主義社會中和諧關系的形成和發展是對階級社會中交往關系發展的質變性超越
對當代資本主義社會與社會主義社會中社會交往關系與和諧發展的認識和判斷應具備階級意識和歷史眼光。社會主義社會交往關系的總體和諧正是對資本主義社會交往關系總體不和諧的否定和超越。而共產主義社會的實現,將使個人的全面自由發展成為現實,“他們的社會關系作為他們自己的共同的關系,也是服從于他們自己的共同的控制的”,從而在全面而真正的意義上實現人類社會交往關系的和諧。應當看到,在私有制社會中,雖然社會關系在總體上呈現為不和諧,但并不能否認某些局部領域的和諧,而且正是這些局部領域和諧因子的不斷積累,為最終實現社會整體和諧的質變創造了條件。
當然,在這一質變沒有到來之前,也即社會主義制度沒有真正建立起來之前,不可能改變社會總體不和諧的狀況。正如馬克思指出:“吃穿好一些,待遇高一些,特有財產多一些,不會消除奴隸的從屬關系和對他們的剝削,同樣也不會消除雇傭工人的從屬關系和對他們的剝削。由于資本積累而提高的勞動價格,實際上不過表明,雇傭工人為自己鑄造的金鎖鏈已經夠長夠重,容許把它略微放松一點?!边@應當成為我們在全球化時代科學認識資本主義與社會主義的世界歷史意義以及發展趨勢的一個重要視角。
四、互利共贏:和諧關系生成的應然狀態
和諧的社會狀態,首先是指人和人之間的一種平等的合作關系,也表現為人與自然之間良性的相互依存關系.在這些關系中,之所以存在不和諧的現象,是因為處在關系中的某一方的利益受到了損害,打破了人與人或人與物之間的某種平衡。馬克思指出:“人們奮斗所爭取的一切,都同他們的利益有關?!?/p>
在人與人或人與物之間,只要存在著一方對另一方利益的侵占與剝奪,就不可能有真正意義上的和諧。各方利益的相互促進是和諧的本質要求,和諧狀態是互利共贏的狀態。人的生理和心理相互促進,人與自然各得其所,每一個人的發展是其他人發展的前提,是和諧的內涵之所在。換言之,和諧是互利共贏的局面,是各方共享發展成果的局面,是各方相互依賴和相互促進的局面。當然,互利共贏并不排斥差異與斗爭,只有承認正當、合理的差異與斗爭,才能有效地維護各方的正當權益,進而實現真正意義上的和諧。
(一)互利共贏是矛盾的同一性狀態
互利共贏的局面是矛盾同一性的表現,是不同利益主體共生共榮的保障。人類社會的發展過程,從某種意義上講,就是不同國家、民族、地區的人們以及同一國家、民族、地區的不同社會群體、個體之間的交往博弈的過程,只不過這種交往博弈的結局不同而已。但可以肯定的是,隨著社會的發展和時代的進步,原有的不合時宜的游戲規則將會越來越多地被利益共享共進的互惠規范所取代,互利共贏理念會越來越成為人們社會實踐的行動指南。實現互利共贏的和諧,起決定作用的是社會矛盾的運動。譬如,在全球化時代,越來越多的國內問題跨越了國界,成為需要各國攜手合作、共同應對的全球性問題,如氣候變暖、走私、販毒、恐怖主義、環境污染、疫情擴散等等。離開了各國的合作,這些問題就不可能得到有效解決,就會對人類社會的共同發展構成嚴重阻礙,對世界各國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構成重大威脅,甚至對我們共有的生命家園─地球造成毀滅性破壞,由此決定了互利共贏越來越成為各國的必然選擇。再譬如,在人與自然的關系上,人類也越來越認識到,為了保護人類賴以生存的家園,確保人類千秋萬代的永續發展,必須摒棄“人類中心主義”的思維模式,樹立人與自然協調發展的互利共贏思維。由此不難看出,互利共贏的思維取向是運用矛盾同一性哲學的基本原理化解當今時代各種矛盾沖突、實現和諧發展、促進共同繁榮的根本理念和思想方法,是走出“囚徒困境”的必然選擇。由此可見,化解當今世界不斷增多的矛盾沖突,消弭存在于不同領域的潛在對抗因子,必須堅持互利共贏的方法論原則,推動建立包容互鑒、合作共進的新型交往關系,構建符合歷史發展潮流和有利于不同主體之間良性互動的社會和諧模式。
(二)互利共贏是競爭與合作的平衡狀態
互利共贏的理念是與人類社會商品經濟的發展聯系在一起的,也是商品經濟發展的動力之一。在任何一個經濟活動中,“1+1>2”、“1+1=2”和“1+1<2”都有可能出現。但對“1+1>2”的追求,卻是人們從事經濟活動的恒久動力。在商品經濟發展的不同歷史階段,互利共贏規律始終在背后發揮著作用。即使到了市場經濟階段,不論商品交易類型如何繁雜、規模如何巨大,不論交易雙方談判過程如何艱難和曲折,也不論交易雙方作出多大的妥協和讓步,確保雙方的利益都能得到一定程度的增進、雙方的需求都能得到一定程度的滿足,始終是商業活動的一個根本追求。但要在商業活動中實現互利共贏,處理好競爭與合作的關系是其必然要求和關鍵環節。競爭與合作的良性互動是互利共贏得以產生的前提。光有競爭,沒有合作,就會導致為了勝出而不擇手段,競爭就會走向無序競爭和惡性競爭。這樣的競爭往往會造成兩敗俱傷的局面,談不上互利共贏。而光有合作,沒有競爭,則會導致壟斷,也談不上互利共贏。只有通過有效合作與公平競爭,才能確保當事各方得以資源共享、優勢互補,共同將蛋糕做大,實現“1+1>2”,從而為各方利益的均衡持續發展提供可靠的保證。所以只有這樣的發展才是互利共贏意義上的發展,才是與和諧共進的發展。
(三)互利共贏是權利與責任的對等狀態
權利與責任是權衡各方利益得失的重要指標,而對當事者權利與責任的分析則是準確把握互利共贏內涵的重要視角。享受權利和履行責任的對等,是相關各方實現互利共贏的客觀要求。契約關系是現代社會人們之間交往關系的基本形式,是對舊時代人身依附關系的顛覆與超越,是獨立的社會主體之間建立的自由和平等關系的體現,所以重視契約對社會交往的規制功能是現代社會的基本特征。按照契約關系,沒有人會對承擔與所享權利大得多的責任而不抱任何怨言,也沒有人會對其他人享受比所負責任大得多的權利而不持任何異議。所以權利與責任的不對稱,必然會引起當事各方關系的失衡。
任何“單贏”或“單輸”局面是不能持續的,因為量的積累會造成質的變化。當事各方關系的緊張程度一旦超出可以承受的范圍,各方之間原有的交往關系就會中斷??梢?,權利與責任不對等的關系是不穩定的。權利和責任的對等是互利共贏得以實現的基礎,但實際生活中由于當事各方的權利的享有與責任的擔當總是處于一定的波動過程之中,因而通過某種特定的渠道或者機制來保證權利享有與責任擔當的走勢曲線保持在一個相對平衡的水平上,就成為實現互利共贏所必須考慮的重要環節。解決這個問題的關鍵是當事各方之間建立起通暢和有效的對話交流機制,而平等交流與坦誠對話是在權利與責任對等原則的基礎上協商、調節各方利益得失的主要方法或途徑。無疑,只有交往各方按照互利共贏的原則建立起來的交往關系,才是一種良性互動的和諧發展關系。
(四)互利共贏是個體利益與共同體利益的統一狀態
互利共贏不僅指雙方利益的共進,更是指不以犧牲第三方利益為代價。不能以第三方利益的損害為代價,實質就是指互利共贏要著力尋求個體利益與共同體利益的有機統一。要在社會交往中達成這一目標,離不開交互主體意識的確立。同時,每一方既要意識到自身的主體地位,又要考慮到其他各方的主體地位,并在此基礎上協調好與其他各方的關系。其中,社會共同體為各方的交往提供規范和秩序,各方在遵守共同體制定的規則的同時,又不斷推動著規則的改進和完善。由于各方都是有著自身特點的主體,因而對他方主體地位和利益訴求的承認和尊重,是各方交往能夠得以持續的前提條件,也是作為各方利益共同體的社會整體利益能夠得到保證和發展的前提條件。各方對共同利益訴求與自身特殊利益的反復權衡與考量,既是對共同體地位和利益的確認,又是對自身主體地位與相關各方主體地位的尊重。在尊重對方主體地位與考慮對方正當利益以及促進共同體利益不斷發展的過程中,各方的特殊利益需求不斷得以滿足,各方的主體性也在這一過程中不斷得以重構??梢?,只有建立在交互主體性基礎上的實踐,才能有效地達成個體利益與共同體利益的有機統一,從而推動互利共贏的和諧關系的不斷發展。
[參考文獻]
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詞典編輯室?,F代漢語詞典。[M].修訂本。北京:商務印書館,2000:582.
袁貴仁。對人的哲學理解[M].鄭州:河南人民出版社,1994:474.
哈貝馬斯。交往行為理論:行為合理性與社會合理化[M].曹衛東,譯。
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34.
毛澤東選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1005.
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532.
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678.
李崇富。關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若干方法論問題[J].云南師范大學學報,2007(1):6-12.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