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作為一種社會普遍的行為規范,通過其行為主體自身的信仰、對道德懲戒的恐懼和社會輿論的傾向等來約束人們的行為。費孝通在《鄉土中國》中說“道德是社會對個人行為的制裁力,使他們合于規定下的形式行事,用以維持該社會的生存和綿續?!?/p>
對個體道德的形成規律而言,其是在道德他律的配合之下完成道德自律的認知過程,當道德自律認知水平達到一定的高度時,道德行為也將不再受異己意志的強制規范,而是出于責任和自我價值的實現所主動做出的行為??档抡J為這種純粹的不以個人的偏好和誘惑為導向而是出于責任所做出的行為,才具有純真的道德價值。
一、道德自律的認知過程
道德自律是人們對社會普遍道德行為規范的認同,并將其內化于心從而指導自己的道德行為的一種狀態。馬克思在批判基督教將道德看作是宗教的附屬物時曾說:“道德的基礎是人類精神的自律,而宗教的基礎則是人類精神的他律?!?/p>
道德自律雖然是道德的一種特性,但其也存在著一個認知過程,這個認知過程正是馬克思主義認識論的過程,即由感性認識到理性認識,從理性認識到實踐的一個循環往復過程?!暗赖伦月墒堑赖轮黧w認識社會道德規范合理性之后的自我約束?!?/p>
這一認識過程即是道德主體對社會道德規范從認知到認同,再由認同到道德的自我立法。完成了這一認知過程,道德自律才最終形成,道德的規范作用才得以在道德行為個體身上體現出來。
1、道德的認知
道德行為規范是一種社會普遍的價值觀念,這種普遍價值觀符合社會大多數個體的利益,需要社會成員的普遍認知。道德的認知,是對道德規范的一種感性認識,即最低級的、單純的對道德規范內容的了解以及對違反道德后果的一種擔憂。往往這種表面的理解在普通的日常生活中,會起到一定的約束作用。例如當人們了解到說謊是一種不道德行為,并且明白說謊會給自己的信譽造成一定影響時,人們在日常生活中則會盡量避免說謊,與人交往大多時候會選擇真誠相待。然而當說謊所付出的代價遠遠低于所獲利益時,這種對說謊代價的了解反而促使人們用說謊來與利益進行交換。例如在自己身處麻煩時,說謊可能會幫助自己脫身,這種善意的謊言似乎不再受到道德的約束,因為說謊可以換取自由,相對于自由而言,信譽似乎并不重要。因而,對道德的認知并不代表行為主體可以時刻的認同于這一普遍規范,當自身利益的實現需要犧牲道德準則時,他們會毫不猶豫的拋棄道德準則。所以,道德的認知是十分脆弱的,當社會道德價值觀僅僅停留在道德認知水平上,這種道德規范是達不到約束作用的,勢必會在利益的驅使下無視道德的存在。因此,道德的認知是要上升為更高級別的層次,即是由感性認識到理性認識的層次,這便是道德認同。
2、道德認同
道德在經歷過認知過程之后,使道德行為主體對社會普遍道德價值觀有了初步的認識。無論是在通過對這些道德價值觀的學習或者是受到對違反道德的一些懲罰之后,當道德行為主體由道德的感性的認知上升為理性的認同時,道德的規范作用才進一步牢固。
這一階段的實現,使行為主體在道德規范上不僅僅是簡單的認知,而是主動地認同并服從于它,這是道德行為主體的道德價值判斷與道德價值選擇的統一,是將社會普遍道德價值觀轉化為社會個體的道德價值觀,也是外在的道德需求轉化為內在道德信仰的階段,在這種信仰的驅使之下,道德行為主體將自覺地履行道德義務,較少的受到利益的干擾。例如在禁止吸煙的場所內,當這一道德規則被煙民認同,他們會自覺地克服自己的煙癮,因為他們不但知道吸煙有害自己也會危害他人的健康,并主動地服從這一觀點,盡量避免自己的行為給他人造成損害,即便某些場所并未提出相應的懲罰措施,大多數煙民仍舊會遵守這一規則。道德的認同階段是道德認識過程的一個較高階段,但其仍存在一些不確定因素,仍然擺脫不了道德他律的規范,也就是說,在道德規范的內容之內、有道德規范的地方和有道德規范的相應時間之內,道德行為主體可以遵守相應的道德規范,但當這些客觀條件不存在時,道德行為主體還能不能有自己的約束體系,就難以保證。這種不確定因素在道德認識的這一過程似乎難以避免,而真正可以擺脫道德他律,完成道德自律,則需要道德認識更進一步的實現,即由理性的道德認同,上升為道德實踐,即道德的自我立法。
3、道德自我立法
康德曾說:“一切和意志自身普遍立法不一致的準則都要被拋棄,從而,意志并不去簡單地服從規律或法律,他之所以服從,由于他自身也是個立法者,正由于這規律,法律是他自己制訂的,所以他才必須服從?!?/p>
也就是說,人們之所以服從社會普遍的道德規范,正是由于這種規范是行為主體自我立法的產物,是排除了異己意志的強制性規定之后所形成的,立法者的主體地位被凸顯出來。作為這一“法”的制定者,行為主體無論是出于尊嚴的考慮還是其主體地位的實現,他們都必須時刻遵守這種“法”,并將其運用于自己的實踐之中。根據這一理論,我們不難看出,作為有獨立意志的個體,道德行為主體要在認同道德規范的基礎之上自覺地將社會普遍道德規范運用到自己的全部行動上面,就必須完成道德的自我立法。
處于這一階段的道德行為主體,一方面是對社會普遍道德價值觀的認知和認同,并將其內化為自身道德信仰并予以遵守;另一方面,它是能動的為自身創造一套符合社會普遍道德規范的道德準則,有其自己的獎懲體系,并在無論道德規范是否觸及的時間和地點,其都嚴格遵守這一準則。這一認識階段的實現,是道德他律與道德自律的完美統一,實現了這一階段,道德行為主體將不再受到道德他律的干擾,其所作所為都是出于對自己所立的“法”的尊重,是主動的道德實踐活動。
二、道德他律的方式
道德自律的認知過程是在道德他律的配合之下完成的,沒有了道德他律的強制規范和督促,道德認知過程將難以完成。道德他律的方式主要包括兩方面的內容,一是道德的宣傳和教育,一是道德制度化建設。
1、道德的宣傳教育
道德的宣傳與教育是道德規范最普遍的他律方式,社會普遍的道德行為規范通過宣傳與教育、道德模范形象的樹立和核心道德價值觀的宣揚讓社會個體所熟知。這是道德他律手段中力度較弱的一種方法,其目的無非是普及道德規范、宣揚道德傳統,讓人們對社會普遍道德規范有一個廣泛的認知,營造良好的道德風氣。而針對道德行為的約束,其效果并不明顯,處于道德感性認知階段的行為主體,僅僅依靠道德的宣傳和教育是無法進一步上升其認識階段的。所以,道德他律仍需要更加強有力的手段,那就是道德制度化建設。
2、道德制度化建設
道德制度化建設主要包括三種方式,即道德立法、道德政策化和道德規章化建設。道德立法是通過將一些主流的已被社會廣泛認可的,或是有利于實現國家統治目的的道德觀念上升為法律加以強制規范,來約束行為主體的道德行為。道德立法是道德他律最為強有力的手段,通過立法的強制約束,使違反道德規范受到最大程度的懲罰,才能客觀的提高道德行為主體的認知水平。
道德政策化,即是國家行政主體通過一些獎懲制度來規范人們在社會公共生活中的道德行為。是道德他律的一種有效形式,其對于那些處于對社會普遍道德價值觀有認同但又自制能力較差的行為主體來說,在通過一定程度的懲罰措施之后,便會自覺地遵守相關道德規范,在客觀上起到了優化道德環境的作用。
道德的規章化則是針對不同行業、不同部門以及不同的地區的道德規范,也是通過獎懲手段規范人們的道德行為。例如醫生要有“醫德”公職人員有“官德”商人有“商德”。根據不同行業對道德主體的不同要求產生的道德規范,利用一定的獎懲手段,保證其在遵守社會普遍道德規范的基礎之上,相應的遵守職業道德。
在經歷道德他率不同程度的約束后,道德自律的認知程度會相應的提高,在二者相互配合之下,針對道德行為個體的道德規范最終得以形成。
三、結語
道德形成規律是道德他律與道德自律的統一,道德他律通過一系列強制或者教化手段,讓道德行為主體的道德自律完成由感性認識到理性認識再到實踐的過程。心理學家皮亞杰的實驗證實“兒童的道德判斷,最初是在成人所制定的道德規則之中形成的,而成人在樹立自己威嚴時,責罰是必不可少的手段之一?!?/p>
人的道德認識階段是出于對懲罰的恐懼而不斷深化的,所以當道德認識階段處于感性認識時,道德他律手段則必須強有力,在客觀上達到約束的目的;而當道德自律的認識階段上升到道德的自我立法時,道德他律的一切強制行為則都顯得多余,因而可以忽略掉了,道德行為主體才可以擺脫道德他律的約束,從而做到“隨心所欲,不逾矩”的道德境界。
參考文獻:
[1] 費孝通 . 鄉土中國 [M]. 北京:北京出版社,2005\\(5\\).
[2]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 [M]. 人民出版社,1956\\(1\\).
[3] 蘇令銀.道德自律:轉型期社會秩序的最高實現形式[J].現代哲學,2001\\(4\\).
[4] 〔德〕康德 . 道德形而上學原理 [M]. 苗力田,譯 . 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
[5] 〔瑞士〕讓 . 皮亞杰 . 兒童的道德判斷 [M]. 山東教育出版社,19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