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今,我國正處在一個文化大發展、大繁榮時期,中國共產黨第十七屆中央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2011 年 10 月 15-18 日)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于深化文化體制改革、推動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確立了深化文化體制改革,推動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進一步興起社會主義文化建設高潮,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決定鼓舞人心,振奮人心,文藝工作者干勁十足,廣大人民群眾也期盼更多的優秀作品面世,期盼不斷出現優秀的文藝作品。
在群情振奮的同時,人們也注意到,我國文藝領域存在著大量歧視殘疾人的現象,影響殘疾人融入社會生活,不利于文化發展,不利于構建和諧社會。殘疾人是社會大家庭中的一員,是弱勢群體,應得到尊重理解和支持。
一、文化領域中存在的歧視殘疾人現象
(一)稱呼用語
在我國,口語交際中存在大量的歧視殘疾人的稱呼用語,人們習慣于將有聽力障礙、語言障礙者稱為聾啞人、結巴;將視力有障礙的人稱為瞎子;將有行走障礙的人稱為瘸子、拐子;將有智力障礙的人稱為白癡、傻子、呆子。對殘疾人的這些稱謂還經常被當作咒語來罵人??傊?,聾子、啞巴、瞎子、瘸子、拐子、矮子、白癡、瘋子、結巴、癱子、羅鍋等等字眼從國人的嘴里層出不窮。
(二)成語、歇后語、俗語
我們不否認祖國語言的優美與動聽,但是在漢語言文字中,經常有涉及殘疾人缺陷的歇后語和俗語,如歷史上流傳下來的一些成語:盲人摸象、啞口無言、裝聾作啞,這些成語,人們習以為常。一些俗語也常常借殘疾人的缺陷來說事:比如,利用盲人視覺上的障礙諷刺那些只見樹木不見森林、考慮事情不周全的人。
歇后語是我們祖先在長期的生活實踐中創造出的一種特殊語言形式,是一種短小、風趣、形象的語句。在民俗中,一些歇后語,沿用至今,其中不乏拿殘疾人開涮的,如,瞎子點燈———白費蠟;瞎子吃湯丸———心中有數;瞎子看書———觀點不明;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聾子耳朵———擺設。歇后語的嘲弄對象,不僅僅限于盲聾啞人,還涉及肢殘及智障等人士,比如,矮子看戲———聽聲;瘸鴨子過河———單劃;羅鍋上山———前(錢)短;禿子頭上虱子———明擺著,等等。
(三)小品、影視作品
放眼看去,含有歧視殘疾人內容的歇后語、俗語和成語只是文化糟粕中的一部分,在傳媒和藝術作品中,不尊重殘疾人、歧視殘疾人的文化現象也很普遍。一些地方戲中,往往戲噱地模仿殘疾人的語言、肢體動作,并以此作為噱頭,賺取觀眾的笑聲、掌聲,近年來在全國有較大影響的東北二人轉,很多演員以模仿殘疾人語言、動作為樂事、能事。紅遍大江南北的趙本山,乃為人師級笑星,二十多年來,給全國觀眾帶來過許多優秀的影視作品、小品,甚至成為國人期盼的春晚亮點,但是,其作品中也不乏以殘疾人缺欠賺取掌聲的成分,如著名小品“賣拐”中,趙本山自己先是坐在輪椅上裝中風后手腳變形的癡呆、擠眉弄眼,繼之,模仿腳有殘疾的人走路,其搭檔范偉在仿效殘疾人走路方面有過之而無不及。同樣出自趙家班子的電視劇《鄉村愛情》,劉能的口吃、趙四嘴角的間歇性抽動,不否認戲中人物自身有這樣的殘疾,但電視劇里不斷地渲染了他們的缺欠,有故意夸大之嫌,編導者們將其當成一大賣點,博老百姓一笑,但稍有頭腦、有文化、有良知的人,看了不免心酸。
(四)文學作品
在一些作家的作品中,也出現習用的關于殘疾人的稱謂,應該說,這些作家不見得歧視殘疾人,但在關于殘疾人的稱呼上,他們沿用了習慣用法,沒有自覺地抵制這些用語。在遲子建這位鄙視“劉老根大舞臺”俗不可耐演出(《兩個人的電影》《遲子建散文》,人民文學出版社,2008 年版)的作品中,也出現傻子(《傻瓜的樂園》,同上)的稱呼。楊絳在《命與天命》(《走到人生邊上》,商務印書館,2007 年版)中,第 57 頁中就出現 8 個“瞎子”的字樣:“這是蘇州有名的算命瞎子‘梆岡岡’?!薄安挥浀檬堑艿苓€是七妹妹建議叫瞎子進來算個命”“我們就叫女傭開了后門把瞎子引進園來?!啊毕棺右皇直е易印薄跋棺悠敢凰恪啊蔽覀儜岩上棺又牢壹矣袉适隆薄跋棺訜o從知道”“可是我們肯定瞎子是知道的?!标惔逶凇蹲詈笠粋€殘疾人》(《起子和他的五幕夢》,作家出版社,2009 年版) 中,幾乎匯聚了各類殘疾人的稱謂:“不能聾不能啞不能瞎不能瘸不能閹不能癱不能缺胳膊少腿”、“我們和白癡一個待遇”、“歌詞是說如今聾啞人說了話”“你不是聾子瞎子你也看不出什么異樣”.
對待殘疾人的不文明態度,反映出一個人的內在修養欠缺,流傳下來至今沿用的對殘疾人不尊重的語言,反映了一個了國家的文明程度。這樣的歷史延續,對殘疾人的傷害程度不同,但結果是一樣的,無視殘疾人的生命尊嚴,無形中也降低了中華民族自身的素質。從這些語言中,我們深深地體會到中國殘疾人在歷史與現實生活中的尷尬處境。根據各類調查推算,目前,我國有各類殘疾人 8296 萬,占人口總數的 6.34%,殘疾人的生存狀況,直接反映了一個社會的文明程度,一個社會,如果殘疾人得不到尊重,那么這個社會就不是一個文明的社會。二、打造文明語言文字環境,推動文化建設歧視殘疾人的語言文字,拿殘疾人生理上的缺陷開涮,不僅無視他們生理上的病痛,更是往他們的傷口上撒鹽,讓他們心理承受更大的痛苦。因此,清理歧視殘疾人用語,打造文明語言文字環境,刻不容緩。
(一)國家法律規定:增強國民法律意識
殘疾人是個特殊的群體,他們特別困難,需要國家的特別保護、支持與幫助,國家以法律的形式強調保護殘疾人的合法權益。2008 年 7 月 1日頒布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第三條規定:禁止基于殘疾的歧視。禁止侮辱、侵害殘疾人。禁止通過大眾傳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貶低損害殘疾人人格。第四十一條規定:國家保障殘疾人享有平等參與文化生活的權利。第六十二條規定:對通過大眾傳播媒介或者其它方式貶低損害殘疾人人格的,由文化、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或其它有關部門依據各自的職權責令改正,并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國家從法律的角度規定了殘疾人的權益,殘疾人保障法對于發展殘疾人事業,保障殘疾人平等、充分地參與生活,保障殘疾人的合法權益,共享社會文化成果,具有重要意義。
(二)社會各界行動:清除歧視殘疾人用語
在倡導社會文明、建設和諧社會的今天,在大眾話語系統中,歧視性詞語越少,社會文明程度越高,在以視聽為主的大眾傳媒時代,社會各界,各行各業都有責任有義務清理文化領域中存在的種種歧視殘疾人現象,要認真清除文化領域中模仿殘疾人的語言、動作,剔除有辱殘疾人人格尊嚴的語言文字,實現以人為本,構建和諧社會。
特別是文藝界、大眾傳媒行業更應在清理歧視殘疾人用語中率先垂范,起示范、引導和帶頭作用,移風易俗,將文化領域中自覺不自覺使用的歧視殘疾人語言文字清理出去,大力打造新文化,樹立新風尚,平等對待殘疾人,讓殘疾人融入社會,推動文化建設,這是當前我國大力推進文化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
(三)個人以身作則:不使用侮辱殘疾人的語言文字
在社會文明進程中,每個公民都爭做文明人的今天,應抵制歧視殘疾人語言文字,咬文嚼字,提高自身素質。
特別是文藝工作者要提高自身素養。廣大文藝工作者肩負著推廣文化、普及文化的重任,文藝創作、表演要有思想深度、有藝術水準,不能媚俗,不能一味地迎合觀眾,嘩眾取寵,自覺抵制低俗作品。
同時,文藝工作者要率先從對殘疾人的習俗語言文字環境中走出來,有責任帶動人民群眾提高藝術修養,提供藝術性強、有品位的文藝作品,推動文化發展,從而提高整個社會的藝術欣賞水平;藝術要帶給觀眾審美享受、精神愉悅,觀眾在欣賞藝術中得到美的熏陶、善的啟迪。并通過自己的作品,引導觀眾欣賞高水平的藝術作品,提高老百姓的欣賞水平,培養高度的文化自覺,從而提高全民族的文明素質,創建文明社會,才不辱使命。
觀眾、聽眾也要有意識地提升自身素質,做有文化、講文明、高素質的人,自覺抵制低俗作品,對待殘疾人的態度,反映出一個人的文明程度,也可反映出一個人內在的修養。
總之,從國家法律規定到社會各層行動再到每一個人以身作則,清除文化領域中歧視殘疾人語言文字,打造文明語言文字環境,建設和諧社會,推動文化大發展,任重而道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