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眠( Insomnia) 是指有充足睡眠時間個體出現長時間的入睡困難、頻繁覺醒或醒后不易再睡、睡眠質量不佳、持續睡眠時間減少等癥狀[1].據報道,15% ~30% 的成年人和 10% ~ 23% 的青少年有不同程度的失眠,失眠癥的一般人群患病率為 10% ~ 20%,男女患病率差別不大[2].
1 失眠癥的概念和診斷
失眠癥可分為“調節性睡眠障礙”、“精神心理性失眠”、“與晝夜節律障礙相關的失眠”、“原發性失眠癥”、“精神障礙所致失眠癥”、“繼發于睡眠相關的生理障礙所致的失眠癥”、“與神經系統相關的失眠癥”、“藥物或酒精所致失眠癥”、“其他疾病所致失眠癥”、“與環境相關的失眠”[3].《國際睡眠障礙分類》( ICSD) 、《精神障礙診斷和統計手冊》( DSM-Ⅴ) 和《國際疾病分類》( ICD-10) 是目前國際上診斷失眠癥的主要參考依據[4] .臨床上一般失眠患者均為混合性失眠,往往同時存在上述二、三種表現。以上這些診斷對失眠癥及其亞型的診斷交叉重疊,本身存在一定的差異,但臨床上的共同點為: 難以入睡、醒后難再睡、多夢、睡中易醒、早醒等; 社會功能受損及精神痛苦、精力缺乏、晨起頭昏、白天疲勞困倦、注意力不集中、主要是由于認知功能受損而導致工作或學習能力下降、關注失眠及擔心失眠的后果并由此產生許多苦惱; 排除由各種精神、神經和軀體等障礙所致的失眠。失眠病程持續 1 個月以上。規定病程標準是為了把失眠癥同偶爾失眠或短時失眠( 1 個月以下) 區別開來,以避免藥物濫用或給患者造成不必要的負擔。另外最重要的國際睡眠障礙分類( ICSD) 做出急性、亞急性、慢性失眠的診斷,這對治療的選擇具有重要意義[5].
2 失眠癥的流行病學情況
隨著社會的發展,人們的工作壓力不斷增大,伴有睡眠障礙的人數也逐年增多,并且睡眠障礙已成為世界性的公共衛生性問題,也是誘發各種精神疾病的主要因素[6].新近多種流行病學表明,西方國家有不同程度失眠者約為 35. 2%.中國衛生部一項統計資料也顯示,目前我國失眠者已達 120 萬 ~140 萬人次,失眠率高達 10% ~20%[7].目前,已被廣泛認可的引起失眠的高危因素包括: 女性、老年、無業、離異或單身、存在其他疾病或精神疾病。對于人類失眠的自然病程史,還缺乏詳細描述。
3 失眠癥的治療
失眠的治療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于病因。治療抑郁,清除興奮劑,安排合適的睡眠環境,是睡眠衛生的一般原則[8].主要的治療方法有行為治療、藥物治療、心理治療等。這些治療方法都是廣泛應用的,具有足夠的科學依據,臨床價值大[9].
3. 1 藥物治療 目前臨床上較為常用的治療失眠癥的藥物是苯二氮 類和非苯二氮 類催眠藥。美國睡眠障礙聯合會曾推薦非苯二氮類催眠藥物可作為原發性失眠的首選藥物,并建議遵循“間斷性用藥”和“按需用藥”的原則,即根據患者白天的工作情況和夜間的睡眠需求,“按需使用”短半衰期鎮靜催眠類藥物,強調癥狀穩定后不主張每天使用,而改為間斷性或非連續性使用,但是目前尚無成熟的間斷治療等相關系統的治療模式。理想的催眠藥物應具有下列特點: 吸收快、催眠效果好、改善異常的睡眠時相而不影響正常的生理睡眠,體內消除快、無蓄積,清醒后無藥物延續作用,目前為止尚無一種藥物完全符合要求[10].當失眠很嚴重而且睡眠衛生和非藥物治療無效時,藥物治療便成為首選[11].
3. 1. 1 苯二氮卓類藥( benzodiazepines) 苯二氮卓類藥非選擇地拮抗 Y-氨基丁酸( GABA) A 復合受體,通過改變睡眠結構、縮短睡眠潛伏期、延長總睡眠時間等,起到鎮靜催眠、抗焦慮和肌松弛作用。該類藥物吸收迅速而完全,呈脂溶性( 奧沙西泮除外) ,與血漿蛋白結合率高( 如地西泮大約為 98%) ,可迅速通過血腦屏障。按藥物半衰期( t1/2) ,苯二氮卓類藥物可分為短效、中效和長效。短效苯二氮卓類藥物半衰期不足10 個小時,作用迅速而短暫,因此,一般無延續效應,主要用于入睡困難者,特別是白天需要頭腦清晰的短期失眠者; 也可以用于上半夜睡醒后難于再入睡者,在醒后服用。但易于形成依賴性,而且撤藥后易產生反跳性失眠,甚至僅用幾次就可以發生,如三唑侖。中效苯二氮卓類藥物半衰期多在 10 ~20 個小時,介于短效與長效之間,多用于睡眠不深、易醒為主,兼有入睡困難的患者。用量較大時,會有明顯的后遺效應,如替馬西泮、勞拉西泮、艾司唑侖、阿普唑侖等。長效苯二氮卓類藥物半衰期長,達 20 ~50 小時,甚至更長。如氟西泮( flurazepam) 清除半衰期達 24 ~ 100 小時。長效藥物一般起效慢,在體內作用持續時間長,容易積蓄,往往有后遺效應,影響次日的清醒度,影響工作和生活; 對于患呼吸系統疾病的患者易出現呼吸抑制。其依賴性和反跳性失眠現象較短效和中效輕[12].
3. 1. 2 非苯二氮卓類藥 本類藥物為選擇性 GABA-A 復合受體拮抗劑,只選擇性作用于中樞神經系統。ω1 受體對 ω2 受體沒有影響。其中 ω1 受體與鎮靜作用有關,ω2 受體與記憶和認知功能有關,長期接受作用于 ω2 受體的藥物有藥物依賴和成癮危險。所以新型非苯二氮卓類藥物僅有單一的催眠作用,無肌松弛和抗驚厥作用; 不影響正常的睡眠結構,但可改善患者的睡眠結構,是原發性失眠和 5-羥色胺( 5-HT) 再攝取抑制劑( SSRI) 治療抑郁引起的失眠的首選治療藥物。常用的藥物有唑吡坦 ( zolpidem) 、佐匹克隆 ( zopi-clone) 、扎來普?。?zaleplon)[12].
3. 2 行為治療與心理治療 行為治療與心理治療是在通過改變干擾睡眠的習慣、行為及認知來縮短睡眠潛伏期、以增強睡眠的穩定性。其主要的干預形式有:
睡眠限制療法、刺激控制療法、不合理的睡眠相關信念的重建、放松訓練、睡眠衛生教育等。根據臨床研究及相關報道,行為治療對年輕人的效果明顯優于老年人。認知行為的治療對于改善伴發其他疾病或精神疾病甚至癌癥或慢性疼痛的失眠患者的睡眠質量是有效的。另外,我國傳統中藥治療失眠癥歷史悠久,許多中藥無論是單味中藥或者復方方劑均對改善失眠癥狀、治療神經衰弱、恢復疲乏、安神養心、治療失眠等都具有顯著的作用[13].
4 總結
失眠癥的病因復雜,單純的藥物治療效果不佳,目前來說更傾向于綜合治療,即藥物治療、行為治療、心理治療綜合應用。在西醫治療達到一定效果之后,常常進行中西醫結合治療,在臨床上會收到較好的效果,但隨著現代醫學模式逐漸轉變,生物-心理-社會醫學模式越來越體現出綜合治療的必要性,筆者本著以人為中心的治療原則,對于治療失眠癥有著深遠的影響。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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