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及文獻綜述
計劃生育政策作為我國的一項基本國策,實施30 多年來在抑制人口過快增長方面取得了顯著成效。根據《中國統計年鑒 2014》數據顯示,從 1982年到 2013 年,我國人口出生率從 22. 28% 降至12. 08%,人口自然增長率從 15. 68%降至 4. 92%。
與此同時,中國人口結構也產生了巨大變化。從1982 年到 2000 年,65 歲以上老年人口比重從4. 9% 上升到 7. 0% ,年均增長 0. 117% ,達到了聯合國對老齡化社會新標準的臨界值; 2000 年以后,我國人口老齡化速度明顯加快,到 2014 年底 65 歲以上老年人口比重上升到 10. 1%,年均增長達到0. 221% ,增速相當于 2000 年之前的 1. 89 倍。
毋庸置疑,計劃生育政策對我國人口增速的下降起了關鍵作用,使國家從整體上避免了因人口過度膨脹而陷入赤貧的發展境地。然而,人口出生率的長期下降也是導致人口老齡化的重要原因之一[1].人口老齡化加劇會引發一系列的問題,已經對我國經濟社會的可持續健康發展形成巨大壓力,而且也不利于人口自身的可持續發展。在此背景下,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開始積極調整計劃生育政策,先是在 2013 年 11 月的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上決定啟動實施“單獨二孩”政策,2015 年 10 月底又在中共十八屆五中全會上決定“全面實施一對夫婦可生育兩個孩子的人口政策”.顯然,通過調控人口出生率優化人口結構,實現人口的均衡發展,已經成為當前我國必須積極應對的新的歷史性課題。而研究如何影響和合理調控人口出生率,不僅具有理論意義,也是滿足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現實需要。
學術界對人口出生率影響因素的研究大體上基于三種視角。一是關注社會經濟條件引起的生育率變化。Yamada 通過對 11 個發達和欠發達國家的歷史數據進行研究發現,人均收入增長引起生育率下降[2]; 姚雪松和王志勇的研究也認為,經濟發展會通過提高生育與撫養孩子的成本進而導致生育率下降[3]; 彭浩然和孟醒的研究則認為,我國城市的經濟發展會刺激人口出生率的提高,農村的經濟發展會降低人口出生率,且影響程度比前者大[4].二是關注計劃生育政策對實際生育率的影響,代表性的研究有: 王金營對 1972 -2000 年我國人口變動的模擬結果表明,計劃生育政策對我國人口出生率降低的最小貢獻為 57. 88%,對人口自然增長率的降低貢獻了 61. 21%[5]; 韋艷和張力以翼城試點為例對比研究了有無限制性生育政策情境下經濟發展對出生率的影響,結果發現在有生育限制政策時,經濟發展對出生率的限制作用并不明顯[6].三是從社會保障的角度進行研究。以代際交疊模型為基礎在家庭效用最大化的框架下對社會保障和生育子女數量的研究結果表明,無論是在單向利他還是雙向利他的前提假設下,社會保障對生育率的替代效應比收入效應更為顯著[7 -8]; 康意等基于 1989 -2010 年我國社會保障水平和人口出生率的數據,實證考察了是否可以依賴社會保障水平來調整人口出生率,結論顯示,社會保障水平提升可有效降低人口出生率[9]; 李靜的研究也表明社會保障預期對出生率具有抑制作用,不過,由于受到政策性因素約束,這種抑制作用較小[10].當然,也有部分學者同時考慮了不止一方面的因素,陳衛利用省級數據考察了“經濟發展-計劃生育-生育率”的關系,研究發現 20世紀 70 年代計劃生育政策起主導作用,80 年代計劃生育政策與社會經濟發展二者作用基本達到平衡,90 年代社會經濟發展起主要作用[11].
以上研究從不同的角度探討了經濟發展、計劃生育政策和社會保障對人口出生率的影響,也有同時考慮其中兩方面因素的研究。但實際上,在我國經濟社會仍處于快速發展、生育和社會保障政策仍需不斷調整完善的現階段,經濟發展、生育政策和社會保障三者都是影響人口出生率的不可或缺的因素,而現有的同時基于這三方面因素對人口出生率的影響的實證研究還非常少,但忽略某一方面因素可能會影響結果的準確性。
本文在參考國內外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礎上,采用我國 2000 - 2013 年的面板數據,從計劃生育政策、經濟發展狀況、社會保障水平等指標對出生率的影響進行實證分析,以進一步深化對我國人口出生率影響因素的認識。同時,本文期望通過實證研究找出我國人口出生率的主要影響因素及其影響程度,從而可供相關決策部門在完善計劃生育政策和社會保障制度時起到一定的借鑒作用,以更好地促進我國人口的均衡發展及其與經濟社會發展的協調一致。
二、變量選取、模型構建與數據樣本
( 一) 變量選取
本文選取計劃生育政策、社會經濟發展及社會保障相關指標,選取我國 29 個省份 2000 - 2013 年的面板數據對影響人口出生率的因素進行定量分析。具體而言,設定因變量采用各省份年度出生率,用 birth 表示。采取人口出生率而不是總和生育率做衡量人口發展結果的指標,主要是因為不同的估計方法測算出的總和生育率相差比較大[12 -14].在參考以上研究成果和研究方法的基礎上,本文從數據真實性及其穩定性上考慮,對研究變量進行了拓展,選取各地出生率作為因變量。
解釋變量包括: ( 1) 反映社會經濟發展狀況的指標,包括: 每千人擁有的衛生機構數 ws,反映社會衛生發展水平; 居民消費支出的城鄉比 cx,即城市居民消費支出除以農村居民消費支出的值; 人均GDP 用 rjgdp 表示; 城市化率 cs,即城鎮人口 / 總人口; 文盲率 wm; 反映人口年齡結構的指標,少兒負擔系數 sf; 老年負擔系數 lf.( 2) 社會保障指標,包括: 養老保障水平 ys,即養老保險人數占就業人數的比重; 社會保障財政支出占財政支出的百分比 sz,全國各地區 60 歲以上人口靠家庭成員供養比例 jgb.( 3) 社會保障財政支出,參照其他文獻的計算方法[15],主要包括社會保障補助支出、撫恤救濟及離退休費三項。
( 二) 模型構建與數據樣本
在鼓勵“少生”的總體原則下,全國各地生育政策呈現出多樣化的特點,以政策生育率為量化指標具體反映我國生育政策在地區分布、人口分布和地理分布上的多樣性,郭志剛等據此將我國各個省份的計劃生育政策分為 4 個類別[16].借鑒這種分類,本文選取計劃生育政策變量時,將我國計劃生育政策劃分為 4 類,并以第 4 類政策地區作為參照變量。
1birthit= α + βPOit+ λxit+ vi+ uit其中,下標 i 代表地區,t 為時間,α 為截距中的常數項部分,vi為不可觀察的地區效應,uit為隨機擾動項,birth 表示被解釋變量人口出生率,PO 表示計劃生育政策變量,分別用 PO1、PO2、PO3表示第一、二、三類地區。x 表示解釋變量,包括: 每千人擁有的衛生機構數 ws、人均 GDPrjgdp、居民消費支出的城鄉比 cx、文盲率 wm、少兒負擔系數 sf、老年負擔系數 lf、養老保障水平 ys、社會保障財政支出占財政支出的百分比 sz.鑒于我國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于 1997 年才真正建立,而全國各省份計劃生育政策于 1991 年才完全確立。為了同時分析計劃生育政策及社會保障制度對人口發展的影響,本文選取 2000 -2013 年度中國省級數據,數據來源于歷年《中國統計年鑒》及《中國人口統計年鑒》。
三、實證研究與結果分析
本文對省級面板數據模型的分析步驟如下:
一是為了避免出現偽回歸,在回歸分析之前需要對面板序列進行平穩性檢驗,由于本文檢驗結果中平穩序列與不平穩序列同時存在,因此,文中對不平穩序列采取了序列變換的方法轉換為平穩序列后進行回歸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