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眠,中醫學稱之為不寐。 中醫將不寐的病位責之心,認為人之寤寐皆由心神所控,神安則寐,神不安則不寐。 飲食不節、情志失常、勞倦過度等因素,都會導致心神不安、神不守舍,而致不寐。 情志,又稱為五志,即喜、怒、悲、思、恐,泛指精神、情緒、思維等心理現象和過程。 情志是每個人與生俱來的一種情感狀態,是人正常的精神活動,是機體對外界的精神刺激或既往刺激痕跡的一種應答性反應。 面對日益加快的生活節奏、激烈的競爭,人們的心理負擔也隨之加重,當突然的、強烈的、持久的刺激超過人體本身生理活動的調節范圍時,就會導致情志致病的發生。 宋代陳無擇在《三因極一病證方論》中首次將七情內傷作為“三因學說”的病因之一,指出“七情,人之常性,動之則先自內臟郁發,外形于肢體,為內所因?!睒酥局咔閷W說的成熟。 對情志致病導致失眠的論述也出現很早,如《淮南子·說山訓》曰:
“念慮者,不得眠;止念慮,則有為其所止矣”;葛洪在《抱樸子·極言卷十三》中說:“寢思失時,傷也”;《問齋醫案》中言“憂思抑郁,最損心脾,心主藏神,脾司智意,意無所主,神無所歸,以故神搖意亂,不知何由,無故多思,通宵不寐”;《張聿青醫案》中亦有“多思多慮”致失眠的論述;宋朝邵康節《能寐吟》認為各種情志過極俱導致不寐,“大驚不寐,大擾不寐,大病不寐,大喜不寐,大安能寐。 何故不寐? 湛于有暴;何故能寐? 行于無事”。
齊向華老師長期從事與失眠相關疾病的臨床和研究工作,認為情志的致病有其獨特條件。 一般情況下由于人體臟腑組織對外界刺激具有一定的調節功能,故情志活動不會引起疾病的發生。 情志致病是內因與外因相互作用的結果,外因在情志致病的發生和發展過程中起著扳機作用,內因才是影響病變的基礎和主體,外因往往要通過內因而起作用。 外因中主要考慮不良刺激的刺激強度和時間。 突然出現的、程度重的刺激如暴怒、驟驚、狂喜等,往往超過機體可以承受的限度,從而導致疾病的發生。 此外刺激量不大,但作用時間持久或反復多次作用于機體的情志因素也能致病,如長期抑郁、久悲等。 內因中主要考慮人的體質。 由于個體體質的不同,機體對疾病的易感性與耐受力上存在著差異,在多種條件相似的情況下,感受同樣的外部因素,是否引起疾病,引起什么性質的疾病,疾病的發展和轉歸傾向如何,都有所不同。 一旦情志致病,則易傷心神,心神被擾,從而導致失眠的發生。
因此臨床治療的不是失眠這個病本身,而需要看到被失眠所困擾的病人本身,根據齊老師所創“系統辨證脈學”體系,通過脈診提取患者脈象信息,綜合脈象提取患者體質、個性特點和心理經歷,綜合考慮患者氣機運動,遣方用藥既能針對患者不良情志因素又能解決情志失調導致的氣機紊亂,從而契合中醫學辨證論治治療失眠癥的特色,為今后臨床治療失眠提供另一診療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