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車作為城市交通發展動脈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被看成是一個城市經濟、文化、涉外活動等方面的縮影而被冠以“城市名片”“流動風景線”等美譽。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出租車市場出現了快速發展,坐出租車已經從以往的享受型消費轉變為居民日常的普通消費,這不但是我國城市發展水平的體現,也是人們生活水平提高的一個縮影。
這幾年,在全國范圍內接連出現了具有轟動性的影響非常大的出租車行業群體性罷工和罷運事件,為這個繁榮行業增添了不和諧的音符。據不完全統計,在最近十年多的時間里發生過百多起出租車罷工罷運事件,而在最近幾年甚至出現了出租車被砸等暴力治安事件。
長期以來,出租車司機罷工的理由有以下幾條: 城市黑車泛濫、要求政府打擊黑車; 燃油漲價,運營成本上升,要求提高運價; 出租車各種費用太重,要求減少費用。
在 2008 年以前,全國出租車行業的罷工大部分是由于出租車司機與公司和政府爭奪經營權、運營權的原因。進入 2008 年以后,全國出租車行業罷工大部分則是由于政府對黑車整治不力,運營成本上升,要求提高運價; 出租汽車公司管理費過高和加氣難等原因?,F筆者就甘肅省永登縣所發生的出租車罷運事件作如下分析及思考。
一、事件經過及起因
\\( 一\\) 案件事實
2008 年 11 月 10 日,甘肅永登縣 160 多輛出租車集體罷運。罷運從上午 9 點開始,全縣共有合法運營手續的出租車 280 多輛,參加當天罷運的有 160 多輛。停運的出租車整整齊齊地擺放在永登縣交通局大門口公路兩側,給永登縣城居民出行帶來很大不便。
\\( 二\\) 罷運原因和主要訴求
罷運的主要原因是當地非法營運的“摩的”和出租車數量日漸增多,嚴重影響了合法出租車的收入。在執法較嚴時期,合法運營車輛司機每日可收入100 元左右,最近僅為40 -50 元。具體問題有以下三點:
1. 非法經營的黑出租擾亂市場,執法人員只已罰款進行處理,不能真正解決問題;2. 縣里的六條主要街道被列為禁行道路,不準機動三輪通行,但實際效果不好,仍存在機動三輪載客現象;3. 社會上傳言,縣里正在修公交車??奎c,修好后準備增加幾十輛公交車。此次停運事件,正是司機們希望為給政府增加壓力,解決以上問題所產生的。
二、探究集體罷運的深層原因
此次罷運并非只是出租車司機的一時沖動興起,其背后隱藏著深刻的社會問題,有著一定的必然性。所謂突發性安全事件,是指因人民內部矛盾而引發,由部分公眾參與,有一定組織和目的的,采取集體上訪、集會、阻塞交通、圍堵黨政機關、靜坐請愿、聚眾鬧事、罷工等方式并對政府管理和社會秩序造成一定影響的群體性事件。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永登縣出租車所面臨的問題由來已久,出租車司機多次向縣交通局和公安局反映情況,但是問題始終得不到妥善的解決。對于如何取締非法出租車,界定難、執法難一直是無法解決的難題。
\\( 一\\) 無法可依
目前永登縣對出租汽車的管理,只能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和《甘肅省道路運輸條例》中有關規定進行,專門針對出租汽車的全國性、地方性、行業性法規均為空白,即使以上兩個法規,其中也沒有專門針對出租汽車的規定。
\\( 二\\) 管理機制薄弱
針對出租汽車的管理,交警部門只負責管理駕駛證和行車證,只要這兩證俱全的車輛,均可上路行駛,營運車輛是否有合法營運權不在他們的管轄之內; 而交通局管理的是營運證和駕駛員從業資格證,針對缺乏這兩個證的車輛,目前依據的兩個《條例》只賦予了交通部門罰款30000 - 100000 的權力,這是造成執法中出現“罰款———非法運營———罰款”怪圈的根本原因。
三、集體罷運的解決對策研究
\\( 一\\) 突發性社會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理
1. 應急處理時的矛盾化解
當事件發生后,要通過應急處理程序,最大限度地保護、挽救最大多數人的生命財產安全; 當財產損失與人身安全相沖突時,必須堅持人身安全優先的原則。事件一旦發生,必須及早介入、處理,防止事態擴大,著眼于將事態化解于初始階段,化解于基層,化解于當地。
2. 應急處理的基本方法
\\( 1\\) 迅速控制事態,防止其蔓延擴大。
\\( 2\\) 應迅速提出解決方案與對策。
\\( 3\\) 政府與群眾直接對話,政府各部門相互配合,統一行動。
\\( 4\\) 及時公布相關信息。
\\( 5\\) 采取必要的法律措施。
面對此次停運事件,永登縣采取了積極的態度化解矛盾。永登縣交通局領導深入基層和停運車輛司機進行對話。針對出租司機們的要求,在對話會上,局領導提出了三點答復: 一是目前非法營運車輛確實存在,交通部門存在工作不到位的情況; 二是交通部門一直在做工作,但交通部門也有自己的難處,希望司機師傅們諒解; 三是下一步,永登縣將著力推進新的一次“百日大會戰”,加強宣傳、加大處罰力度、加強多部門聯合執法,著力解決司機們提出的問題。
\\( 二\\) 行業法制對策———清理業已過時的政策文件,及時修訂現行仍在使用的政策法規,建立健全出租車行業法規體系
1. 及時清理修改有關的出租車管理的法律法規
1985 年以來政府出臺的關于出租車行業的文件已使用了 20 余年,很多問題無法解決。有必要對國家的、地方的出租車法規政策進行全面的廢改立。
2. 盡快出臺適應現實需要的全國性出租車管理運營法律法規
一方面要盡快制定專門的法規性的全國性的《出租車管理條例》,明確主管部門、明確出租車經營權歸屬轉移內容,制定政府、公司與出租車司機的權利與義務。同時,各地要盡快制定本地的各類各級別的《出租車管理辦法》等規章性文件,通過立法從法規層面對出租車行業進行管理。
3. 嚴格執行有關出租車的法律法規,保護合法經營,打擊黑車非法經營
公安交通部門要加大整治非法營運力度。明確整治目標,抓住重點對象與重點地區,加大懲處力度,從嚴從快懲處。
四、總結
解決社會積累成疾的問題,非一天兩天的事情。筆者也希望政府能夠本著“前人栽樹,后人乘涼”的原則,從社會長期發展入手,用于承擔社會責任,進到每一名官員的社會管理責任。突發性社會安全事件的發生往往與法律不健全、失效及社會秩序混亂有關,近年來接二連三的出租車罷運事件也反映出了社會矛盾的問題所在,對于出租車司機的罷工,筆者需要說明的是,絕大部分司機是想平安掙錢過日子的,沒有什么人放著好好的日子不過,非要鋌而走險,以鬧事罷運來發泄自己的不滿情緒。我們要及時從事件中查找漏洞和教訓,避免類似事件的再次發生,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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