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 年 11 月 12 日中共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通過《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其中第九條指出要推進法治中國建設,第 31 款指出要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隨著我國法治建設進程的不斷加快,行政執法制度也正不斷地完善。然而,在我國社會轉型的過程中,行政執法環節仍暴露出許多問題,近期不斷曝光的群眾辦證難就是其中一個方面。2013 年 10 月 11 日央視《焦點訪談》對兩起典型的群眾辦證難事件進行了報道。戶口在河北武邑的小周因公司派他出國,需要辦理護照,由于在北京繳納社保不足一年,按規定他必須回戶口所在地辦理。小周往返 6 次,行程數千公里,護照卻一直沒有辦下來,并每次都被告知需要補充不同的材料,且辦事人員態度蠻橫。江蘇的小狄想辦理營業執照和法人執照,卻被縣工商局和鎮分局推來推去“踢皮球”達 11 次。是什么造就了中國式辦證難的局面,“證難辦臉難看”的尷尬之因究竟何在? 只有通過對此類問題進行深刻的思考,并提出健全行政執法制度的相應措施,我們才能在社會主義民主與法治的道路上走得更遠。
一、行政執法現狀分析
行政執法是指具有行政執法權的行政機關或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或行政機關委托的組織及個人,為了實現國家行政管理目的,在法定權限內,執行法律、法規和規章,并對特定的行政相對人和特定的行政事務采取措施并影響其權利義務的行政行為。
做好行政執法工作,對于保護公民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具有重要意義,而不合理的行政執法行為則會損害公民的合法權益。為了防止類似的事件再次發生,本文從行政執法的角度分析了其產生的深層原因,主要包括如下:
\\( 一\\) 行政執法主體素質有待提高
行政執法主體是行政權力的主要行使者,其個人思想素質和職業道德修養直接影響執法的質量和行政執法部門的形象,并且反映了一個國家民主與法治的發展水平。然而,我國行政執法主體普遍的素質參差不齊,在二三線城市與鄉鎮地區表現的尤為明顯。部分執法者利己主義思想嚴重,對自己有利的事爭著干,不利的事則置之不理。而職業道德修養的缺失則導致其在日常行使行政權的過程中缺乏工作熱情、對行政相對人不負責任。本案中,行政人員沒有一次性告知行政相對人申請需要的各項材料,且態度惡劣,令其多次無功而返。這不僅浪費了大量的人力和財力,更影響了行政執法部門的公信力。
\\( 二\\) 行政執法監管不力
執法者的權力若得不到制約,就易出現濫用權力、以權謀私等腐敗現象,而制約權力的最好方式就是對其進行監督。改革開放以來,盡管行政執法制度一直在修改和完善,但仍然缺乏有效的監督機制。首先,缺乏嚴格的行政服務質量審查機制,以致部分人的不良工作作風遲遲得不到改正; 其次,缺乏社會監督與處理平臺。案件曝光后,相關地區的主要領導都相當重視,并在第一時間進行嚴肅處理,處理結果固然能安撫民心,并起到以儆效尤的作用,但如何從源頭對這類現象進行監督和矯正,才是值得我們深思。
\\( 三\\) 行政許可程序冗余或互相沖突
行政許可作為行政執法的內容之一,其在程序上常存在冗余或自相矛盾的現象。最初制定行政許可程序的時候并沒有考慮到將來的變化,而隨著社會經濟的高速發展,其中部分程序已經不合時宜,存在冗余。此外,在各地方規章制度的立法過程中,并沒有考慮其他地區的立法情況,以至于出現不同地區的行政許可程序相沖突的情形。這種情況下,執法者照章辦事,而普通公民作為行政相對人,卻要多次奔走,甚至被“踢皮球”。這種情形不僅增加了行政相對人的經濟負擔,影響了行政執法機關的形象,更違背了執政為民的執法理念。
二、行政執法發展對策
\\( 一\\) 完善行政執法管理制度
首先,行政主體必須轉變觀念,做效能服務機關,給行政相對人程序上的最大便利,力爭以最快的時間、最少的人力、最低的成本耗費,為人民群眾提供快速、便捷的服務; 其次,要進行崗前職業培訓,并采用競爭上崗和執法中期考核的競爭機制提高行政主體的思想覺悟與工作積極性; 最后,建立明確的行政執法責任制,通過行政問責制度強化公職人員的責任意識。
\\( 二\\) 建立健全行政執法監督機制
為充分落實依法行政、執政為民的方針政策,需要建立內外監督相結合的監督機制,最大限度保護公民的合法權益。內部監督上,要設立專門的行政執法監督機構,獨立行使法定職權,不受執法部門約束; 外部監督上,借助網絡媒體,構建現代化公共服務信息平臺,廣泛接受群眾關于行政服務質量的監督與投訴,并安排專人負責處理。
\\( 三\\) 推進立法后評估工作,簡化行政許可
隨著現代化和城市化進程的加劇,越來越多的政策性法律法規已不再滿足社會經濟高速發展的需要。只有通過對現行法律法規進行反思,反復開展立法后評估工作,不斷根據其實際實施效果來加以修繕,才能不斷健全適應時代發展需要的法律體系,讓法律能在社會發展與人民生活中發揮應有的功能。辦證難反映了行政許可的冗余程序給公民的生活帶來不便,對于此類問題,立法部門應該及時進行后評估,最大限度簡化行政許可,切實做到執政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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