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刊網,職稱文章發表、期刊投稿權威機構

投稿咨詢

投稿在線咨詢

專著咨詢

合著&獨著&編委

編輯在線咨詢

專利咨詢

專利申請&轉讓

編輯在線咨詢

軟著版權

軟著版權

編輯在線咨詢

在線溝通

論文&專著&專利

編輯在線咨詢

微信聊

微信掃一掃

首頁 > 政法論文 > > 登記在冊的夫妻一方轉讓股權的行為效力
登記在冊的夫妻一方轉讓股權的行為效力
>2024-01-20 09:00:00


一、夫妻一方名下股權歸屬的學理之爭及立法現狀

\\(一\\) 夫妻一方名下股權歸屬的學理之爭

涉夫妻一方名下的股權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理論界有兩種觀點,即“肯定說”與“否定說”。

持肯定說的學者認為: 股權可以被夫妻共有。未登記在冊的股東配偶一方不僅可以共有股權的財產性收益,而且也可以作為隱名股東共有股東身份。登記在冊的股東只是負責單方行使股東權利。其理由為:1、股權作為綜合性的權利,兼具人身和財產的雙重屬性。而股權作為是整體性權利,既然財產性收益部分不論從條文規定還是法理角度看都屬于夫妻共有,那么其非財產性的人身屬性部分也應當屬于夫妻共有的范疇。因此,未登記在冊的股東配偶一方有權主張公司股東身份。2、依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夫妻共同財產投資取得的財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倘若未登記在冊的股東配偶不能以此主張股東身份,則侵害了未登記在冊的股東配偶方對夫妻共同財產投資的期待性利益,不符合法律追求公平正義的理念。

持否定說的學者認為: 股權不可以被夫妻共有。未登記在冊的股東配偶不能以股權為夫妻共有主張股東身份,而只能共有股權的財產性收益部分。理由主要包括: 1、通說認為股權屬于社員權,具有很強的人身專屬性。因此其身份屬性決定了未登記在冊的股東配偶不能共有人身性質的權利,而只能共有財產性收益。2、有限責任公司具有較強的人合性特征,股東是基于相互間的信任而集合在一起的,股東間的關系較為緊密,如果未登記在冊的股東配偶要求共有股權可能會破壞信任,影響公司的經營管理性和第三人的利益。3、根據我國《婚姻法》第17 條規定,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生產、經營性收益,歸夫妻共同所有。所以,未登記在冊的股東配偶方只能就其財產性收益或著股權轉讓款主張共有,而不能用混淆“股權”和“股權性收益”內涵的方法主張共有股權。4、假若將股權視為夫妻共同財產,那么任何股東的配偶都有權主張“未經同意,股東表決權無效?!边@樣不僅導致了公司的決策結果處于飄忽不定的狀態,而且也損害了公司其他股東及第三人的利益。

\\(二\\) 我國涉夫妻一方名下的股權的立法現狀

1. 從民事權利劃分角度看,股權不是財產本身,也不能等同于財產。民事權利根據其內容可以劃分為,財產權、人身權及綜合性權利。

財產權是以經濟價值為衡量標準的權利,其經濟價值可以用貨幣形式表現,如物權、債權; 人身權是以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為衡量標準的權利,包括人格權與身份權。綜合性權利則指財產權與人身權結合所產生的一類權利,如知識產權、繼承權和社員權。因此,股權作為綜合性權利區別于財產權,更不是財產。

2. 從婚姻家庭法角度看,我國現行《婚姻法》、《繼承法》以及相關司法解釋規定的財產范圍,也是將股權排除在外的。夫妻的共有財產包括: 工資、獎金、生產經營的收益以及知識產權的收益、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股票、債券等有價證券、房產等,未列明股權也屬于此范疇。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 <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 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16 條的規定,雖涉及了股權的內容,但證明配偶是獨立于股權之外的人。未登記在冊的股東配偶成為公司股東,要經其他股東同意并放棄優先購買權,否則配偶只能主張共有股權轉讓所得的財產?!独^承法》第 3 條規定的遺產范圍為: 公民的合法收入; 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 公民的林木、牲畜、家禽; 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 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 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及其他合法財產\\(《繼承法意見》規定為有價證券以及履行標的為財物的債券等\\) 。上述列舉中將著作權和專利權中的財產權都羅列出來,但未提及股權中的財產權,這充分表明了立法者的本意。實質上,婚姻繼承法律規定的財產均為已經實現了的現實財富。

3. 從物權法所保護的范圍角度看,股權不存在共有,法律上沒有規定股權共有制度?!段餀喾ā返?93 條規定“不動產或者動產可以由兩個以上單位、個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而股權既非動產,亦非不動產,所以不存在共有。股份本身是對投資者權利義務的份額劃分,若主張共有制度恰恰違背了股份本身的意圖。

4. 從公司法立法角度來看,有限責任公司存在的意義就在于其權利義務獨立于家庭財產包括夫妻財產?!豆痉ā返?3 條 2 款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法人制度特別設定了有限責任和股份有限兩種形式就是要與股東家庭財產隔離,在收益上和負債上都應當隔離。恰如公司債權人無權要求股東以其家庭財產承擔公司債務一樣,其未登記在冊的股東配偶也無權享有股東權?!豆痉ā返?4 條規定“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該法律也直接規定了股權不是財產。

作為未登記在冊的股東配偶只能在股權分紅后或股權轉讓后,將股權轉化為純粹財產性收入后才能主張夫妻共同財產。轉化前僅僅是股東本人的權利,與夫妻共有財產無關。

綜上所述,股權是夫妻共同財產無論在《公司法》、《物權法》、《婚姻法》、《繼承法》、《民法通則》中均無理論根據可循。因此,筆者同意否定者的觀點,即股權不能被夫妻共有。

二、登記在冊的夫妻一方轉讓股權的行為效力

縱觀上述爭論,學者們對于股權能否被夫妻共有,未能達成一致意見,同時現行的法律對此規定也屬空白。而這恰恰是解決登記在夫妻一方名下的股權,持股人是否有權擅自轉讓問題的前提基礎。如果否定股權屬于夫妻共有,那么未登記在冊的股東配偶就無權主張股權擅自轉讓屬于無效行為; 而如果肯定股權能夠被夫妻共有,那么未登記在冊的股東配偶就有權以“未經同意”為由,主張轉讓行為無效。

持肯定觀點的學者認為,既然股權可以被夫妻共有,那么其轉讓行為就優先適用《民法通則》和《婚姻法》再適用《公司法》,根據《婚姻法解釋一》第 17 條規定: “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對夫妻共同財產做重要處理決定,夫妻雙方應當平等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奔偃艄蓹噢D讓行為不是夫妻共同的意思表示,那么未登記在冊的股東配偶有權主張轉讓協議無效。

持否定觀點的學者認為: 作為公司股東,按照公司法的規定自主處分所持股權的行為屬于法律賦予的權利。未登記在冊的股東配偶既然不是公司股東就沒有權利行使股東權,更無權主張股權合法轉讓的行為無效。未登記在冊的股東配偶以股權為夫妻共有為名主張轉讓無效的,法院不應當支持,而只能就股權轉讓后的折價款主張夫妻共有。

筆者依舊支持否定者的觀點,理由如下:

\\(一\\) 從公司法的角度看,依據《公司法》股東擁有獨立的股權轉讓權,不存在無權處分。股權轉讓權是法律賦予股東的最主要權利之一。

我國《公司法》規定的股東權主要有: \\(1\\) 獲得股權證明權; \\(2\\) 股份轉讓權; \\(3\\) 股息紅利分配請求權; \\(4\\) 股東會召集權; \\(5\\) 出席股東會并行使表決權; \\(6\\) 對公司財務的監督檢查權和會計賬目查閱權; \\(7\\) 公司章程和股東大會記錄、董事會、監事會決議查閱、復制權; \\(8\\) 優先認購新股權; \\(9\\) 公司剩余財產分配權; \\(10\\) 權利損害救濟權和股東代表訴訟權; \\(11\\) 公司重整申請權; \\(12\\) 對公司經營建議與咨詢權等??梢?,股權轉讓權是股東最重要的權利之一。根據《公司法》第 71 條規定,也只有股東才擁有股權轉讓權,《公司法》沒有規定股權轉讓需要股東以外的人同意,更沒有規定需要股東配偶同意。

\\(二\\) 從合同法角度看,轉讓合同的標的是股權,不是共有財產不存在無權處分。因此,作為要式合同的股權轉讓協議,只要合同雙方依照《公司法》的相關規定,簽訂不存在《合同法》第 52 條無效情形的具有真實意思表示的書面協議,合同自簽字蓋章或者審批通過時成立。且合同行為應當適用合同法,而不是適用《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89 條,以“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財產”的規定而股權轉讓協議無效,這樣會違背特別法優于普通法和后法優于前法的法律適用原則。

綜上所述,登記在冊的股東轉讓自己的股權不存在無權處分。只要轉讓股權不存在違反《公司法》、《合同法》導致合同無效的情形,其股權轉讓協議即合法有效。

三、立法完善及建議

未登記在冊的股東配偶,以股權為夫妻共有為由主張合同無效的,應當遵循如下處理規則:

\\(一\\) 鑒于有限責任公司的人合性對公司的經營管理有重大影響,為維護交易的穩定性和秩序性,未登記在冊的股東配偶方在以“未經同意”為由主張股權轉讓無效的,人民法院不應當支持其訴訟請求。

\\(二\\) 若主張登記于夫妻一方名下的股權為夫妻共有的,持有股權的一方可以依據《公司法》第 72 條之規定,將股權轉讓給其配偶時,需經過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其配偶才能取得股東身份。

\\(三\\) 依照公司法的相關規定簽訂股權轉讓協議的,只要雙方的意思表示真實,并且不具有合同法 52 條規定的無效合同情形,就應以簽字蓋章或審批通過時認定股權轉讓行為生效。

\\(四\\) 若非股東配偶方主張股權為夫妻共有的,可以將股權折價款主張共有。

參考文獻:
[1]李東方. 公司法[M]. 北京: 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12.
[2]吳鈞. 商法[M]. 北京: 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12.
[3]吟蘭,龍翼飛. 家庭法研究[M]. 北京: 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1.
[4]奚曉明. 股權轉讓糾紛[M]. 北京: 法律出版社,2007.
[5]高中,劉道遠編. 夫妻財產權[M]. 北京: 中國法制出版社,2005.

綜合排序
投稿量
錄用量
發行量
教育界

主管:廣西壯族自治區新聞出版局

主辦:廣西出版雜志社

國際:ISSN 1674-9510

國內:CN 45-1376/G4

級別:省級期刊

中國報業

主管:中國報業協會

主辦:中國報業協會

國際:ISSN 1671-0029

國內:CN 11-4629/G2

級別:國家級期刊

中國房地產業

主管: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部和...

主辦:中國房地產業協會

國際:ISSN 1002-8536

國內:CN 11-5936/F

級別:國家級期刊

建筑與裝飾

主管:天津出版傳媒集團有限公司

主辦:天津科學技術出版社有限...

國際:ISSN 1009-699X

國內:CN 12-1450/TS

級別:省級期刊

財經界

主管: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主辦:國家信息中心

國際:ISSN 1009-2781

國內:CN 11-4098/F

級別:國家級期刊

文化月刊

主管: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

主辦:中國文化傳媒集團有限公司

國際:ISSN 1004-6631

國內:CN 11-3120/G2

級別:國家級期刊

期刊在線投稿系統
上傳文件
支持上傳.doc、.docx、.pdf文件
18年國內外學術服務,發表國際文獻請認準藏刊網官網

資深編輯團隊

專業設計投入方案

投稿成功率極高

企業信譽保障

對公交易更安全

人民群眾口碑好

高效投稿流程

審稿快!出刊快!檢索快!

正規刊物承諾

無假刊!無套刊!

投稿成功!

藏刊網提醒您

1.稿件將進入人工審稿階段,審稿后會有編輯聯系您,請保持手機暢通。

2.為避免一稿多投、重刊等現象影響您的發表,請勿再投他刊。

確定

投稿失??!

藏刊網提醒您

由于網絡問題,提交數據出現錯誤,請返回免費投稿頁面重新投稿,謝謝!

確定

藏刊網收錄400余種期刊,15年誠信發表服務。

發表職稱文章,覆蓋教育期刊、醫學期刊、經濟期刊、管理期刊、文學期刊等主流學術期刊。

  投稿郵箱:cangkan@163.com

本站少量資源屬于網絡共享如有侵權請您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

版權 2009-2022 版權所有:河北藏刊文化發展有限公司 工信部備案:ICP備20016223號 冀公網安備13010502002858號

青青青爽不卡一区二区_操婷婷色六月中文字幕_国产精品yjizz视频网_中文无码一级大片_A级毛片100部免费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