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代理制度的概念
按照我國刑事訴訟法和教科書的通行說法,通常認為刑事代理制度是指代理人接受公訴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自訴案件的自訴人及法定代理人、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名義參加訴訟活動,最終由被代理人承擔法律后果的一項法律制度.
二、刑事代理制度的分類
\\(一\\)公訴案件被害人的代理
這是刑事代理最主要的一種.原因是這種類型的案件,其社會危害性相對來說比較大,被害人受到的侵害相對也較重,所以,這種類型的代理受到的關注與其他類型相比更多.在訴訟過程中,被害人及其代理人面對的對象有兩種:一是被告人及其辯護人;二是人民檢察院.作為代理人來說,他的作用是為了維護的是被害人一方的合法權益.
刑事代理制度正是為此而設的,最終是為了在法庭上得到法官的認可,只有這樣,被害人的合法權益才能得到保障.
\\(二\\)自訴案件中自訴人的代理
這也是刑事代理的類型之一.這種類型的代理不同于前一種,原因是由于案件的性質不同.相對于公訴案件而言,自訴案件的社會危害程度較輕,因此,我國法律規定,自訴案件的當事人在特定情況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權利,可以不通過公安機關和人民檢察院.
而且在自訴案件中,訴訟的主體只有被害人和被告人,沒有人民檢察院的參與.所以在這種情況下,無論是自訴人還是自訴人的代理人都必須依靠自身力量去調查取證,在法庭上積極辯護,從而有效的維護被害人一方的合法權益.
\\(三\\)附帶民事訴訟當事人的代理
這種類型較為特殊,當然這也是由附帶民事訴訟的特殊性決定的.附帶民事訴訟是公訴案件和自訴案件的重要組成部分,嚴格的來說,它不是一種訴訟類型,它一般都存在于刑事公訴案件或自訴案件中.
三、我國刑事代理制度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沒有明確規定刑事代理人的訴訟權利
在刑事訴訟中,法律規定刑事代理人的訴訟權利,這對于充分發揮代理人的作用,最大程度上維護被害人合法訴訟權益起著重要作用.
但是,當前我國的刑事代理制度沒有對刑事代理人享有的訴訟權利作出明確規定,首先是未明確規定刑事代理人的訴訟權利.除此之外,在法庭上與辯護人充分抗衡的權利,法律也沒有規定,這樣對被害人合法權益的維護很不利.
\\(二\\)從程序方面來看,我國法律也沒有明確刑事代理的程序
西方有句諺語:程序先于權利.實體和程序規定是一個完備的法制制度必不可少的內容.缺少了任何一方面,都是不完整的.刑事訴訟法對刑事代理的程序規定比較籠統,而且刑事代理制度也缺乏屬于自己的程序性規定.
\\(三\\)沒有明確公訴案件刑事代理人的訴訟地位
刑事代理人的訴訟地位,在刑事訴訟活動過程中至關重要,它是法律賦予的一種資格,只有具有了這種資格,刑事代理人才能在訴訟活動中以自己的名義進行訴訟活動.我國刑訴法規定,辯護人在刑事訴訟中能夠獨立發表辯護意見,不受任何其他人的意志左右.但是,與辯護人相比,刑事代理人在刑事訴訟過程中的地位,可大不相同.這就造成了辯護人與代理人地位不對等的局面,限制了代理人能力的施展,難以充分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權益.
四、完善我國刑事代理制度的建議
\\(一\\)完善對刑事代理人各項權利的規定
如前所述,我國刑訴法沒有對刑事代理人應享有的各項權利作出明確、具體的規定.這就造成了在司法實踐中,刑事代理人履行代理職責的能力受到了限制,造成有本事沒發施展的局面,所以從這方面來說,未來我國刑訴法修改中明確規定刑事訴訟代理人的各項權利是非常必要的,有利于充分維護被害人的合法權益,也符合世界立法潮流.
\\(二\\)完善刑事代理制度的程序性規定
從某種程度上來說,程序規定比實體方面的規定還要重要,從我國刑事訴訟法的相關條文中可以看出:對于刑事代理人的資格、刑事被害人委托刑事代理人的委托方式以及代理人的人數限制,我國的法律都有籠統的規定,但對于訴訟文書是否向代理人送達以及送達的方式都未作出明確規定.完善這些程序性規定也是完善刑事代理制度的重要保障.
\\(三\\)刑事代理人的訴訟地位應予明確
作為刑事訴訟的重要參與人,刑事代理人在刑事訴訟中的訴訟地位問題,根據案件的性質不同,也不盡相同.但是明確規定刑事代理人的訴訟地位,給予刑事代理人自主的訴訟地位對于最大限度的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權益,完善我國的刑事代理制度都具有重要意義.
\\(四\\)加強控方\\(主要是公訴方和被害人\\)在訴訟中的配合公訴方與被害人一方如果在案件審理之前能夠加強溝通、交流,這對于維護被害人權益也很重要,我國現有的相關法律沒有對此作出明確的規定,這樣就不利于公訴機關與被害人及其代理人在刑事訴訟過程中的配合.所以,完善刑事代理制度也應加強作為公訴機關的人民檢察院與被害人一方的配合,最終目的是為了維護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五、結語
為了保障被害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合法權益,我國在刑事訴訟過程中,設置了一項重要制度---刑事代理制度.但是刑事代理制度還有很多不完善之處,文章分析了我國刑事代理制度存在的問題,并提出了完善我國刑事代理制度的一些建議,以期對未來我國刑事代理制度的健全完善起到拋磚引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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