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論文目錄導航:
【題目】我國肖像合理使用法律體系建設探究
【緒論 第一章】肖像合理使用制度
【第二章】新聞報道中肖像的合理使用
【第三章】集體肖像中個人肖像的合理使用
【第四章】肖像合理使用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確立肖像權合理使用制度
【結論/參考文獻】中國公民肖像權使用法律研究結論與參考文獻
結 論
肖像權是人格權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民法重點保護的基本人身權利。司法實踐中肖像權糾紛案件日益增多,提醒我們完善肖像權保護制度的重要性。本文從理論和實踐上分析了肖像合理使用制度存在的必要性。
我國現行法律中肖像權保護制度沒有規定肖像的合理使用,作為肖像侵權的違法阻卻事由,合理使用的認定既關乎肖像權人的利益也關乎肖像使用人的利益,有利于平衡二者的利益沖突。肖像的合理使用,必須符合法律的規定并具有正當的目的,不能以營利為目的且要符合社會公共利益。本文建議在立法中確定肖像權合理使用制度,為實踐中合理使用公民肖像提供法律依據。
本文中探討的新聞報道使用公民肖像,將肖像權人劃分成了兩種類型,一種是公眾人物,一種是普通公民,由于二者的社會地位身份不同,因此本文建議對二者的肖像權保護區別對待。因為公眾人物為社會公眾所熟知,同時其活動行為關乎社會公共利益,即使不經過他們的同意,正當的使用他們的肖像使用不具有違法性。但如果肖像使用人使用其肖像時具有故意、侮辱、營利等行為,則肖像權人無須容忍,應及時保護自己的肖像權。新聞媒體在報道普通公民時,因普通公民沒有曝光在社會公眾下,新聞報道更要注意保護公民的肖像,要嚴格按照肖像合理使用的標準,大部分的情況下要經過肖像權人的同意。本文還將新聞報道侵犯肖像權的行為分成了幾種類型,包括未經肖像權人同意擅自拍攝發表他人與新聞報道無關的照片或錄像、直接丑化和間接丑化他人肖像、拍攝他人在私人場所的肖像、利用法律保護新聞自由的權利將公民的肖像用于營利性的廣告新聞等幾種類型。我們探究司法實踐中新聞報道與公民肖像權產生糾紛的各類案件,究其根本原因在于:在發布新聞之前未經肖像權人的允許。本文還分析了如何平衡新聞自由和公民肖像權之間的利益沖突,力求使雙方利益都得到最大化。
集體肖像是多個獨立的肖像權人的肖像在同一個肖像載體中出現,我們在保護集體肖像的同時也要保護集體肖像中個人肖像的權利,其中集體肖像中的每個肖像權人都應對自己的肖像享有肖像權,但集體肖像中個人主張其肖像權只能在使用集體肖像時將其個人肖像突出且未經肖像權人同意的情況下,在其他合理使用集體肖像的情況下,個人不得主張其肖像權;既然是集體肖像,那么集體中的所有人都應當享有集體肖像,不僅包括精神利益還包括財產利益,集體肖像中的各個肖像權人應共同保護集體肖像權。集體肖像以外的第三人使用集體肖像時,符合社會公共利益且沒有突出其中某個肖像權人的肖像,屬于對肖像的合理使用。
針對死者的肖像,理論界一直在探討死者是否應繼續享有肖像權。本文中論述了對死者肖像的使用應區分死者的身份,若是普通公民肖像使用人應征得死者親屬的同意后方可使用死者的肖像;若是公眾人物,使用其肖像符合社會公共利益對社會大眾有積極作用的都應屬于合理使用。
使用未成年人的肖像,應當征得其監護人的同意,且需要對未成年人肖像進行特殊保護,以避免對其學習生活產生不良影響。
我國應建立肖像合理使用制度,使我國肖像權保護更加完善,公民的肖像權更加有保障,司法實踐中更加有法可依。文章最后對我國建立肖像合理使用制度提出了自己的建議。
由于文章篇幅有限,筆者僅針對肖像權保護中的合理使用制度這一問題進行了初步的探討。文中會有很多不足之處,請各位老師批評指正,望在今后的學習生活中對本論題進一步學習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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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 謝
光陰似箭,歲月如梭。三年的碩士研究生生活即將結束。在河北大學,莊重古樸的近代建筑群,楊柳垂岸的鐵塔湖畔,書聲朗朗的外語角,典籍浩渺的圖書館,慈祥的師長和親切的同學,這一切的一切,都在隨著畢業的臨近,而在我的心里變得愈加彌足珍貴。
我首先要感謝我們尊敬的導師陳佳教授,她淵博的學識、嚴謹的治學態度和循循善誘的教導方式,讓作為學生的我崇敬不已。本文從選題到擬定提綱,從修改初稿到定稿都得到了陳老師的悉心指導,凝聚了她大量的心血。三年求學期間,陳老師在學習和生活上給予我無微不至的指導和關心。師恩難忘、無以報答,今后學生惟有不斷的奮斗以永遠銘記師恩。
同時,我要向我的同學們表示深深的謝意。三年的時間里,正是他們在學習和生活中給予我了無私的幫助,謝謝他們一直以來的真誠和熱情,和他們度過的快樂時光是我永遠不會忘懷的。在學習生活和論文創作的過程中,圖書館和資料室的老師親切、熱情、耐心的服務為本文的順利完成提供了文獻方面極大的幫助和方便,在此謹以拙文向尊敬的老師表示深深的謝意。
最后,我要感謝養育我的父母,他們用勤勞、善良的行為默默的影響著我,在我多年外出求學的日子,都始終如一的默默給予我物質和精神的支持和鼓勵,使我能夠勇敢地面對生活中的種種困難,我才有勇氣在求學的路上苦苦探索。養育之恩,永世難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