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論文目錄導航:
【題目】中國餐廚廢棄物處理立法問題探析
【第一章】中國餐廚廢棄物處理立法完善研究導論
【第二章】餐廚廢棄物處理的基礎理論
【3.1】我國餐廚廢棄物處理現狀的實證調查分析
【3.2 3.3】我國餐廚廢棄物處理立法現狀及主要問題
【第四章】相關國家餐廚廢棄物處理制度分析及其啟示
【第五章】完善我國餐廚廢棄物處理法律的對策建議
【第六章】完善餐廚廢棄物處理法制的運行保障機制
【結語/參考文獻】餐廚廢棄物處理法律體系研究結語與參考文獻
第六章 完善餐廚廢棄物處理法律制度的運行保障機制
6.1 建立餐廚廢棄物資源化處置激勵機制
利用使用"地溝油"煉制食用油的工藝流程,只是簡單的水解、蒸餾、分體三步走的物理分離,并沒有太大的技術含量。然而,在低門檻的同時,不良企業的利潤卻大得驚人。據媒體調查,一些集采購、生產、銷售"地溝油"的企業超利潤堪比大型央企。也就是說,只有將"地溝油"作為生物航空燃油、生物柴油以及日化原料脂肪酸等產品原料的生產企業,具有較強的盈利能力,才能將"地溝油"這種原料引向"正途".
可現實是,由于盈利能力的欠缺,生產這些產品尤其是生物柴油的企業,面臨著嚴重的原料短缺困境。這說明,只有給這些企業稅收優惠、甚至是補貼的措施,降低這些企業的生產成本,讓它們在市場上有一定的競爭力,這些企業才可以開出和私人收購相當的"收購價".這樣一來,由這些具有服務許可證的企業壟斷"地溝油"收購,再輔以對收購"地溝油"用于生產食用油企業的嚴厲打擊,就足以最大限度地減少"地溝油"流向餐桌的概率。 餐廚廢棄物處理作為一項投入資金多而產出效益慢的產業,屬于微利的資源化利用項目,政府應給予餐廚廢棄物的回收再生利用企業適當補助和稅收優惠等扶持政策,并進一步出臺政策措施鼓勵扶持企業進行資源化利用技術研發,盡快形成一整套讓地溝油真正"變廢為寶"的通道。
筆者認為,政府在引進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和無害化處理企業時,應該對餐廚廢棄物資源化產業發展給予扶持,在項目審批、土地供應、稅收優惠、貸款支持等方面給予配套政策支持,盡快實現餐廚廢棄物資源化。還可以通過返還處置費等方式鼓勵產生單位減量化,采取生活廢棄物處理費轉移支付等方式,調動收運單位的積極性,加強規范收運,擴大處置規模。此外,還應該在以下幾個方面保障餐廚廢棄物資源化處理行業的可持續發展。
第一,規范原料供應鏈,保障餐廚廢棄物資源化處理行業持續發展。原料供應體系不健全以及政府扶持力度不夠,導致很多餐廚廢棄物資源化處理企業連年虧損,無法持續經營,最終紛紛倒閉。各地政府應建設廢棄油脂回收供應體系,建立餐飲、食品加工等廢棄油脂定點回收、定向供應機制,實現廢棄油脂應收盡收和資源化利用,改變廢棄油脂企業規模小、分散、無序、無照的混亂局面,解決生物柴油企業的原料問題;加大政府扶持力度,提升企業持續經營能力。
第二,推動建設規范的生物柴油市場體系。協調國內成品油企業,按國家規定的 B5 標準將符合國家標準的生物柴油產品納入其成品油銷售體系。同時出臺調合車用柴油稅收優惠和其他鼓勵政策,支持生物柴油生產企業開展技術創新課題研究以及標準化體系建設等工作;各地政府按照"分步實施、穩步推進"的原則,推廣使用 B5 標準生物柴油調合燃料,推動建立市場體系,加快生物柴油產業發展。
第三,完善餐廚廢棄物副產品的配套定價政策。在柴油生產、銷售、使用等方面,應對生物柴油與石化柴油一視同仁納入補貼范圍;及時調整生物柴油稅收政策,將先征后返改為即征即返;適時調整現有石油價格管理政策,明確生物柴油定價依據。
6.2 開辟餐廚廢棄物副產品的綠色市場
6.2.1 打破石油企業壟斷,推廣使用生物柴油
作為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副產品的典型代表,生物柴油面臨著銷售難的一系列問題。2014 年 7 月底,生物柴油年產能達 1.5 萬噸的民營企業云南盈鼎以拒售生物柴油為由,起訴中石化云南分公司市場壟斷一案在昆明市中院開庭,引發各界廣泛關注?!犊稍偕茉捶ā芬幎?,石油銷售企業應將符合國家標準的生物液體燃料納入其銷售體系,但占據云南成品油大部分銷售市場的中石化,卻始終拒售其符合標準的生物柴油。
生物柴油企業沒有石油經銷資質,只能將產品賣給中石化、中石油等企業,生物柴油雖有價格優勢,卻受到"石油巨頭"冷落,相關法律規定也成一紙空文。無緣龐大的正規車用油市場,企業只能自建銷售渠道,零散賣給漁船、運輸車隊等客戶,難以實現規模效益。推廣使用生物柴油,規范發展生物柴油產業,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具體表現為充分利用廢棄油脂生產生物柴油,可有效控制"地溝油"回流餐桌;最大限度地提高我國的能源供給能力,改善能源結構,實現能源多樣化,切實保障我國能源供應的安全。近年來全國多地霧霾襲城,以生產的生物柴油替代礦石柴油,減少污染顆粒物的排放,降低 PM2.5 濃度,可有效改善空氣質量。美國已有多個州使用生物柴油,年產量超過 300 萬噸;法國、巴西等國家要求柴油必須混用 5%的生物柴油。而我國生物柴油產銷長期停滯不前,目前全國年產量僅 100 萬噸,占柴油銷售總量不足 1%.按 2013 年中石化和中石油銷售柴油 1.6 億噸計算,生物柴油混用若能達到 5%,總量可達 800 萬噸,5%達標的生物柴油可減少黑煙 80%的排放,還可減少 30%碳氫排放,能產生巨大的經濟、環保綜合效益。
筆者認為,開辟餐廚廢棄物副產品綠色市場,拓寬生物質柴油、天然氣終端銷售渠道是當務之急,相關政府部門應該盡快采取措施,打破現在的石油企業對油氣市場的壟斷局面,要求中石油、中石化等企業落實相關法規要求,接納符合標準的生物柴油進行銷售,并將生物柴油摻混率作為石油銷售企業考核指標,破解生物柴油銷售瓶頸。此外,隨著全國各地的餐廚廢棄物資源化企業越來越多,生物柴油的產量也越來越大,我認為可以專門授予餐廚廢棄物處理企業生物柴油經銷資質,使這些企業無后顧之憂,真正實現餐廚廢棄物的資源化。
6.2.2 制定生物柴油質量強制標準,提高準入門檻
2014 年 11 月 28 日,國家能源局下發了《生物柴油產業發展政策》,以規范生物柴油生產和推廣使用,引導生物柴油產業科學有序發展。目前國內生物柴油行業只有推薦性質量標準,一些地區缺乏明確的行業準入標準,在國務院辦公廳下發《關于加強地溝油整治和餐廚廢棄物管理的意見》后,一些餐廚廢棄物無害化處理試點城市在投建餐廚廢棄物處理項目的同時,也投建了一批生物柴油加工生產線,這批小規模、低水平的生物柴油項目,無法保證產品質量,也很容易對環境造成二次污染。
筆者認為,在現有技術標準基礎上,應針對生物柴油特性,建立相應質量、生產流程、工藝設計和安全生產方面的國家標準,為質檢部門和糾紛仲裁提供依據,監督企業規范生產。各省市應結合國家能源局下發的《生物柴油產業發展政策》文件精神,制定地方性法規,明確生物柴油行業強制性準入標準。例如,要求生物柴油生產企業的產品質量嚴格執行國家 BD100 標準,并通過國家質量體系認證,在工藝裝備、環境保護、經營規模、原料供應體系、資源綜合利用等方面必須達到一定的標準。對不能達到標準的生物柴油生產企業限期整改,對整改后仍不能達到規定標準的企業予以淘汰,以促進省內生物柴油行業規范有序發展等。
6.2.3 制定相應質量安全標準,保障生物飼料市場秩序
目前,生物飼料是除生物柴油之外的第二大類型的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副產品,而且具有產量大、直接喂養禽畜的特點,關系著食品安全問題。將餐廚廢棄物無害化處理后制成生物飼料,有效地減少了泔水豬的產生。但是由于技術等條件的限制,部分餐廚廢棄物處理企業生產的生物飼料存在質量安全問題,不能直接喂養禽畜,而關于這種類型的生物飼料尚未制定相關的質量安全標準,可能存在一些質量安全未達標的生物飼料進入市場流通,從而帶來食品安全隱患。制定相應質量安全標準,可以對生物飼料的生產加以規范,減少食品安全隱患,同時對生物飼料市場的開拓和發展具有促進作用。
因此,筆者認為,應該由食品藥品監督部門會同質監部門、農業部等相關部門,共同出臺關于餐廚廢棄物資源化飼料的質量安全標準,可以分為不同的質量等級,并規定由質監部門進行檢查,不合格的生物飼料必須進行銷毀,不得進入銷售市場。
對于檢查合格的生物飼料頒發生產許可證,并根據不同質量等級進行分類,以供購買者進行識別。制定相應質量安全標準,可以維護生物飼料市場秩序,進而保證禽畜產品質量,保障食品安全。
6.3 完善餐廚廢棄物處理公眾參與機制
餐廚廢棄物的處理問題事關每個公眾的飲食安全和身體健康,沒有公眾參與,餐廚廢棄物處理無從談起。
第一,要做好餐廚廢棄物管理的信息公開工作。信息公開是公眾參與制度的前提,公眾沒有充分的餐廚廢棄物管理的知情權,參與只能是一句空談。餐廚廢棄物管理信息公開的主體應當包括餐廚廢棄物管理部門和餐廚廢棄物產生單位、收集運輸單位、處置單位。其中,餐廚廢棄物管理部門的信息公開是政府信息公開,屬于強制性的,而餐廚廢棄物產生單位、收集運輸單位、處置單位屬于企業環境信息公開,一般屬于自愿性的。
第二,建立暢通的公眾投訴渠道。在信息公開的基礎上,應建立暢通的市民投訴信息渠道,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餐廚廢棄物處理監管的長效化管理機制。政府行政監管的力量是有限的,不可能面面俱到,通過暢通公眾投訴渠道,可以多角度,全方位地對餐廚廢棄物的產生、收運、處置單位進行監督和管理,使違法行為更加可控,能夠抑制地溝油和泔水豬的產生。
第三,健全公眾關于餐廚廢棄物處理的利益表達機制。對于一些涉及到公民重大利益的公共決策,應該通過聽證會、網絡征求意見等形式,傾聽公眾的意見。例如,關于餐廚廢棄物處理是否應當收費、收費標準等這些事關餐飲企業切身利益的決策,應當在制定前在主流媒體進行公布,并邀請不同類型和層次餐飲企業的代表參加聽證會,保證公眾的訴求和意愿能夠得到有效表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