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手機通信概述
手機通信對我們來說并不陌生,尤其進入 4G 時代以來,網絡技術飛速發展,越來越多的人群離不開手機,手機通信指的以手機作為媒介展開的即時通話、短信發送接收、語音視頻交流等終端服務.近年來,智能手機飛速普及,手機逐漸成為了人們生活不可替代的部分,手機通信是人與人交流最主要的媒介,給我們的生活帶來了極大的便利,手機通信也開始由傳統的簡單接打電話、接發短信衍生出了如今的網上實時交流、微信聊天等多種新的形式.但是手機通信為我們帶來便利的同時,也引發了一系列的法律問題.
二、手機通信引發的有關法律問題
\\( 一\\) 運營商、服務商的亂收費問題
手機被莫名扣費的現象十分普遍,但是對于手機用戶來說,維權是一大難題.目前的法律依然有待進一步完善,尚且還沒辦法對手機用戶權益做到完全的保護.雖然法律明文規定手機通信受到侵權后,運營商和服務商承擔連帶責任.但是真正遇到權益受到侵害時,大多數用戶都會選擇不了了之,這是因為維權成本過高.如果按照正常維權手段,經過司法程序,會帶來高額的經濟成本.而且手機誤扣費等損失一般不大,在面對巨額的經濟成本時,手機用戶只能忍氣吞聲.
\\( 二\\) 垃圾短信問題
垃圾短信指的是沒有經過接受者的統一,以廣告、惡意報復等為目的,對接受者通信自由、生活安全造成侵害的信息.一般來說,垃圾短信包括了以下幾類,第一類是違法犯罪短信,比如代開發票、代辦假證、販賣槍支、制假造假等,第二是未經接受者同意,向接受者推銷產品及服務,常見的包括房地產促銷信息等; 第三是以挾私報復為目的的短信,比如因私人恩怨向接受者發送恐嚇或者騷擾短信等等.垃圾短信的構成要件包括四點,首先,內容具有廣告性或者違法性,是否以推銷商品服務或者是否涉及違法信息; 第二,發送短信前沒有經過接受者的同意,如果經過接受者同意,那么也不構成垃圾短信; 第三,短信是否違背相關電信條例、法律法規或者社會善良公俗等; 第四,該短信的發送是否已經影響到了接受者通信自由、正常生活等一系列合法權益.
垃圾短信的橫行首先侵害了接受者的生活安寧權.所謂生活安寧權,是指權利主體受到法律的保護,有權利享受自己的生活安靜不受騷擾,有權利決定何時何地以何種方式與外界溝通,外界沒有得到權利主體的允許不得隨意打攪.大量的垃圾短信讓接受者不勝其煩,明顯違背了接受者的意愿,侵害了接受者的正常生活秩序; 第二,垃圾短信侵害了接受者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通信自由指的是權利主體有權決定跟誰通信,何時通信,也有權利決定不同誰通信,但是垃圾短信讓接受者不得不接受.再者,許多垃圾短信都是通過非法購買接受者手機號碼來群發垃圾短信,已經危害到了接受者的通信秘密權; 第三,就垃圾短信內容方面,有的內容違背了刑法,比如販賣槍支彈藥等,有的違背了廣告法; 有的違背了民法通則或者行政法規.
三、解決手機通信法律問題的措施
\\( 一\\) 完善我國立法,制定相關法律,促進法治建設
目前在手機通信領域的法律法規,還不健全,只有《中華人民共和國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對手機通信的法律權利義務給予了界定.當務之急,需要盡快專門出臺通信領域的法律法規,這是因為手機通信技術發展很快,不斷出現新的通信領域的法律問題,亟待專門的法律法規才能快速高效地解決,才能保護日益增長的手機用戶的合法權益.
\\( 二\\) 加強監管、明確運營商的權利與義務
今后,我們需要進一步明確手機通信中服務商和運營商的權利義務,還需要加強相關部門的嚴格監管,比如統一建立手機通信報警號碼、報警平臺,與公安部、銀監會等部門聯合探索建立長效機制.迅速妥善處理用戶投訴,以此達到遏制手機通信問題的目的.
\\( 三\\) 完善手機用戶維權途徑
對于廣大手機用戶維權難的問題,應得到電信主管部門的足夠重視,要盡快出臺相關措施,廣泛征集手機用戶的建議,為他們設立專門的投訴機構.并加大宣傳力度,要讓用戶知曉這些投訴途徑,當用戶在手機通信中感覺權利受到侵害時,可以自然想到尋找這些投訴機構來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此外,還可以仿效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商監測舉報機制,對相關主體行為進行一定的制約; 最后,國外的許多做法也值得我們注意,如韓國在針對垃圾短信橫行這一局面早已采用了許多措施,開發了手機短信選擇退出功能,用戶可以選擇對不感興趣的短信直接退出; 同時要求廣告商發送的以廣告為目的的短信必須標注廣告字樣,一旦用戶表示不愿意接受,產生費用將由發布者承擔,總是被標記為不愿意接收的發送者會受到巨額的懲處,而且所有廣告商都不允許在夜間九點到次日八點間發送廣告短信.
四、防治垃圾短信方面的措施
首先,我們要加強個人信息的保護,對于個人手機號碼、醫藥檔案、住址和職業情況都加以建檔,列為法律保護范圍; 推進短消息人網實名登記制度,一旦發生侵權行為,方便追溯侵權者的責任; 第二,我們要在垃圾短信界定、法律懲處方面加大力度,對于侵犯他人權益的垃圾短信濫發給予嚴厲處罰,讓短信發送者無利可圖; 第三,加強行業自律,短信運營商選擇信譽好的企業建立良好的合作關系,并加快、加大正規企業SP 群體的培養力度,讓這些正規軍成為市場的主要力量; 最后,我們還要不管開發新技術,研究垃圾短信的有力攔截,只有垃圾短信不能再發揮廣告等作用,才能從根本上杜絕垃圾短信橫行,但是這除了對技術有較高要求以外,還要求通過立法授權短消息運營公司對垃圾短信技術檢查攔截.這其中涉及到一個檢查攔截的合理范圍的規定,既要保證公民的通信秘密又要保證公民的生活安寧,這還依賴于眾多學者更大精力的研究商討.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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