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刊網,職稱文章發表、期刊投稿權威機構

投稿咨詢

投稿在線咨詢

專著咨詢

合著&獨著&編委

編輯在線咨詢

專利咨詢

專利申請&轉讓

編輯在線咨詢

軟著版權

軟著版權

編輯在線咨詢

在線溝通

論文&專著&專利

編輯在線咨詢

微信聊

微信掃一掃

首頁 > 政法論文 > > 票據變造的構成要件及認定
票據變造的構成要件及認定
>2024-05-06 09:00:00



票據變造是實踐中較為常見的一類票據犯罪行為。然而對其行為人的責任追究,離不開對行為本身是否構成票據變造的正確認定。我國現行法律中關于票據變造行為的界定較為含混,票據變造與票據偽造、更改和涂銷等相關概念之間的界限也不特別清晰,再加上當前票據犯罪行為的花樣不斷翻新、手段越來越狡猾,從而使得對票據變造行為的認定成為難題。

一、票據變造的涵義

票據變造是違反票據法的行為。我國《票據法》第 102 條規定,變造票據的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刑法中的偽造、變造金融票據罪也對票據變造規定了刑事處罰措施。因此,對于票據變造的涵義,我們可以從票據法和刑法兩個層面進行探究。

在票據法領域中,票據變造是指無權對票據內容進行更改的人,對票據簽章之外的其他記載事項加以改變的行為。在刑法領域中,所謂的票據變造是指行為人在真實的票據基礎上,或者以真實的票據為材料,通過剪接、揭層、挖補、覆蓋、涂改等方法,對票據的內容進行改變,使其改變形態或價值的行為[1].從刑法的這一表述去理解,不論原有簽章是否發生變更,只要無權限人對票據上已有記載事項進行改變,即構成票據變造。顯然,后者要比前者所涵蓋的范圍廣,這也為相關當事人因違法實施票據變造行為構成犯罪時,依照刑法規定追究刑事責任打下了基礎。本文也正是從這一角度出發,對票據變造行為的認定問題進行討論。

二、票據變造的構成要件

票據變造的構成要件,是我們在實務中判斷是否構成票據變造行為的關鍵,也是進而要求其行為人承擔一定法律責任的重要依據。一般認為構成票據變造應當具備以下 4 個要件。

1. 必須是無變更權限的人所為的變更行為。依據《票據法》第 9 條的規定,原記載人在法律規定范圍內有權對票據上的記載事項進行變更。因此,票據變造行為的實施者必須是無變更權人,一般表現為原記載人之外的人。當然,原記載人超出票據法規定的范圍,或者不按照票據法規定的方式對相關記載事項進行變更的,也應認定為無變更權人。關于這個問題,我們將在下文關于票據變造與票據更改的辨析討論中詳述。

2. 必須是變更票據簽章以外的其他事項。有無變更票據上的簽章,是鑒別票據變造與票據偽造的分水嶺。因此,只有無權限的變更除簽章之外的其他記載事項如付款地、付款日期、付款人名稱等,才屬于票據變造。

⒊對票據記載事項的變更必須足以引起票據上既有權利義務的內容發生改變。假如只是對票據上無關緊要的記載事項進行變更,并不改變票據上既有權利義務內容的,則不構成票據變造。票據上的記載事項根據記載后的效力不同分為四種,即絕對必要記載事項、相對必要記載事項、任意記載事項和禁止記載事項。通常情況下,對絕對必要記載事項、相對必要記載事項和任意記載事項的變更,都會引起票據上承載的權利義務發生改變,因此都屬于票據的變造。票據上的禁止記載事項又可以分為: 使票據無效的記載事項和不發生票據效力的記載事項。由于前者在票據上的出現將會使票據無效,因此也就談不上對其變更而引起既有權利義務發生改變的問題,而后者在票據上的記載本身就不發生任何的效力,因此變更與否對票據上所承載的權利義務也沒有影響,所以此類事項即便發生變更也不屬于票據變造。

4. 變更行為必須以行使變更后的票據權利義務為目的。行為人變更票據上除簽章以外的其他記載事項,其目的在于行使變更后的票據權利,從而牟取非法利益。例如,背書人將票據金額由小變大,然后通過轉讓票據從受讓人處獲得超出票據原金額的額外財產。假如票據變更不以行使變更后的票據權利義務為目的,而是用于其他用途,如教學、作為紀念等,則不發生票據變造的問題。

三、票據變造與相關概念的辨析

( 一) 票據變造與票據偽造

盡管票據變造與票據偽造都表現為無更改權人實施的對票據記載事項進行變更的行為,但二者之間的區別也相當明顯: ( 1) 二者法律內涵不同。在票據法領域中區分偽造和變造的著眼點在于無權變更的內容是否涉及票據簽章。假如僅是對簽章之外的其他記載事項予以變更,屬于票據變造; 反之則為票據偽造。在刑法的領域中,不論是無中生有的仿造票據,還是在真實票據的空白處無權限的填寫相關記載事項,均構成票據的偽造,而不論票據簽章有無更改; 而不管簽章是否被改變,只要對票據上已有的記載事項無權限的進行變更,即構成票據的變造。

由此可見,不論是票據法領域還是刑法領域中,對票據變造和票據偽造的理解均存在著顯著差異。( 2)二者的法律屬性不同。票據偽造是非法原始創設票據權利的行為; 而票據變造的實質則在于通過對票據上已有記載事項的更改,對其上所承載權利義務的內容進行改變。( 3) 二者的法律后果不同。依據票據法的規定,在票據偽造中,由于偽造人和被偽造人均沒有在票據上實際簽署自己的名稱,所以他們都不承擔任何的票據責任,而票據上其他真實簽章者的票據責任不受偽造行為的影響; 在票據變造中,變造人如果在票據上簽章,就應對變造后的票據文義承擔票據責任; 而對于其他的票據簽章者而言,在變造之前簽章者對原記載事項負責,在變造之后簽章者對其后的記載事項負責; 不能辨別在票據變造之前或之后簽章的,視同在變造之前簽章。

( 二) 票據變造與票據更改

票據變造與票據更改都是針對票據記載事項的變更,在某些情形下二者之間也會發生某些聯系,但是它們的區別也非常明顯。依據《票據法》第 9 條的規定①,所謂票據更改是指有更改權人依照票據法的規定,改寫票據上記載事項的行為。而依上文所述,票據變造是指無權更改票據內容之人,對票據上簽章以外的記載事項加以改變的行為。因此,區分票據變造和票據更改的關鍵便在于對票據記載事項的改變是否屬于有權變更。具體講: ( 1) 原記載人之外的人均為無變更權人,其變更票據上除簽章之外的記載事項即屬于票據變造。( 2) 即使是原記載人,對于《票據法》第 9 條列舉的票據金額、日期、收款人名稱等事項也不得更改,否則將導致票據無效。( 3) 原記載人對非法律禁止的記載事項進行變更而不簽章的,屬于票據變造。( 4) 票據持有人在實施票據行為時,對于非自己記載的事項也不得更改,否則構成票據變造。( 5) 原記載人在喪失更改權后,擅自更改票據內容的行為仍然屬于票據變造。

原記載人對票據記載事項的變更,除了符合《票據法》第 9 條的規定外,還必須在票據交付之前完成。

如果已經交付,任何更改都必須經全體票據當事人同意,否則也屬于票據變造。

( 三) 票據變造與票據涂銷

票據涂銷是指票據原記載人涂抹或消除票據金額、日期、收款人名稱以外事項并簽章的行為[2].

行為人在實施完一定的票據行為后,可能會出于種種原因需要將已記載在票據上的某些事項予以消除,為此各國票據法中普遍規定了涂銷制度。我國票據法為了保障票據交易的安全,防止不法分子利用票據涂銷弄虛作假,謀取不正當利益,未對票據涂銷行為作出規定。實務中,對于被涂銷的票據一概作廢,而需要重新簽發。

由于票據涂銷與票據變造都屬于對票據記載事項的變更,甚至前者還有可能會成為實現后者目的的一個過程。因此,在對票據變造行為認定的研究中,有必要將二者加以區分。票據變造與票據涂銷之間的區別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面: ( 1) 票據涂銷一般為有相應權限的人所為,而票據變造則為無變更權限的人所為。即便我國目前并不承認票據涂銷,將經涂銷的票據視為作廢,但是銀行對其只會作退票處理,行為人并不因此承擔法律責任。而無變更權限的人對票據記載事項的涂抹或消除應屬于票據變造行為,其行為人應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2) 票據涂銷僅限于對票據記載事項的消除、涂抹,不包括對票據上原記載內容的增添。而票據變造行為在消除了原記載事項后,通常還要增加新的內容,并以新的記載事項來改變票據上所承載權利義務的內容。( 3) 票據涂銷的對象包括票據上的簽章,而票據變造的內容不包括簽章。如果無變更權限的人對票據簽章進行變更的,應認定為票據偽造。

四、票據變造行為認定的幾個常見問題

( 一) 票據變造對象之認定

票據變造的對象是否必須為合法有效的票據,理論上存在一定的爭議。有學者認為,票據變造行為的對象必須是真實有效的票據,對虛假或無效票據的記載事項進行變更不構成票據變造。例如,覃有土先生認為: “票據變造與偽造不同。前者在變更前為合法有效的票據,后者在實施偽造行為前無此行為,……”[3]還有學者認為: “刑法上的票據變造應以行使票據權利為目的,且票據變造并不以票據在形式上為有效票據為前提?!?/p>

筆者同意第一種觀點。由于票據是設權證券,因此票據有效,票據權利才能得以成立。結合上文所述“票據偽造是非法原始創設票據權利的行為,而票據變造行為的實質在于通過對票據上既有記載事項的更改,而使其所承載的權利義務的內容發生改變”的觀點,虛假或無效票據本無任何的票據效力可言,因此即便通過變造行為將其變更為合法有效的票據,也不存在任何既有的票據權利內容改變的問題,而是非法地創設了票據權利。所以,本人認為對虛假或無效票據的記載事項進行變更的行為應認定為是票據偽造,而不是票據變造。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變造之后的票據則必須為合法有效的票據,否則票據上的權利無法實現,當然也就不能成為票據變造,而屬于毀滅票據的行為。

( 二) 票據變造的內容范圍之認定

我國《票據法》第 9 條第 2 款規定: “票據上的記載事項必須符合本法的規定。票據金額、日期、收款人名稱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據無效?!苯Y合上文提到的“變造票據在變造前、后都應當合法有效”的觀點,顯然對票據金額、日期、收款人名稱的變更行為不應列入票據變造,而屬于毀滅票據的行為。但是仔細分析之后,卻發現問題遠沒有這么簡單。票據作為金錢債券證券,該紙面憑證上所承載權利的內容為“特定的權利人( 最初為票據上記載的收款人)在確定的時間向票據債務人請求支付票據金額的權利”.其權利的大小直接由“票據金額”決定,權利人的確定離不開票據上“收款人”的記載,權利實現的時間與票據上“日期”的記載息息相關。因此,票據金額、日期、收款人是持票人權利實現的基本要素。也正是基于此,實踐中的票據變造行為大多圍繞上述三項內容展開,否則變造人的牟利動機將很難實現。此外,假如將變更上述三項內容的行為認定為“毀滅票據的行為”,在不法分子通過該行為實施詐騙,其相對人雖經仔細查看沒有發現問題而與其交易并收受票據的情形下,由于該票據無效,持票人顯然不享有任何的票據權利。如此一來,顯然加大了票據流通的風險,不利于對票據流通中善意第三人的保護。因此,為了合理地確定票據變造的內容范圍,應結合立法意圖對《票據法》第 9 條的規定進行適當的變通。

流通性原理是票據法律制度最基本和核心的原理,票據所具有的文義性、要式性、無因性等特性都是為了保證或維持票據的流通。而票據法第 9 條關于“更改的票據無效”的規定,其立法意圖在于提高受票人的警覺,促使其在收受票據時認真地核查,從而阻止“票據金額、日期、收款人名稱”經過更改的票據進入流通,從而維護票據流通的安全。但是,此立法意圖只有在“更改痕跡明顯”時才能實現。假如對“更改痕跡不明顯”的票據仍然認定為無效,則會加大流通中善意持票人的風險。長此以往,勢必造成市場交易主體對票據的厭惡,最終將阻礙票據在經濟生活中的流通和運用。故本文認為,《票據法》第 9 條關于“更改無效”的規定僅適用于更改痕跡明顯的情形,而對于更改痕跡不明顯,持票人在收受票據時不存在惡意或重大過失的情形,應當認定為票據變造。

( 三) 票據變造的行為方式之認定

實踐中,不法分子對票據簽章之外的其他記載事項進行無權變更的行為方式很多,其中常見的有以下幾種: 加零法、擦刮法、化學藥劑消褪法和改寫法,以及其他能夠引起票據上權利發生變化的方法。

所謂加零法是指對于票據金額的數碼記載,通過在其后加零的方式使其發生改變; 所謂擦刮法是指用橡皮、刀片等工具擦除或刮剔真實的文字記載,并在被擦刮的部位填寫自己所需的文字; 所謂化學藥劑消褪法是指用化學藥劑將真實的文字記載消除,再填寫自己所需的文字。采用化學藥劑消褪法一般不易被人發覺,因此較擦刮法更為隱蔽; 所謂改寫法是指在票據原字跡的基礎上,通過添加筆畫或將原有文字或數字進行修描而改變其含義。如將票據上的金額由 3 萬改寫為 8 萬,或由 1 萬改寫為 7 萬。

隨著科學技術的不斷應用,票據變造的水平也在日益提高,經變造的票據一般人很難識別。所以,參與票據交易的單位工作人員或者普通公民一定要有防范意識,并掌握基本的票據查驗技術。在接受票據時可以對票據的紙面、格式,以及其上填寫的文字、數碼等內容進行綜合驗看。例如,查看紙張是否有擦刮、消退的痕跡,票據上是否殘留有其他筆畫的壓痕、色料等。必要時還可以向出票銀行查證以辨明票據的真偽,或者到銀行等專門機構進行鑒別,盡可能地把票據變造犯罪消滅在萌芽時期,避免不必要的損失。同時,公安機關在辦理相關案件中應密切關注票據詐騙手段的變化,及時向銀行、企事業單位發出預警通報,以有效防范票據變造等犯罪行為的發生。

[參考文獻]
[1]黃曉亮,許成磊。 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罪[M]. 北京: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2010: 130.
[2]邢海寶。 票據法[M]. 北京: 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4: 65.
[3]覃有土。 商法學[M]. 北京: 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7: 292.
[4]劉憲權。 偽造、變造金融票證罪疑難問題刑法分析[J]. 法學,2008( 2) : 138 - 145.

綜合排序
投稿量
錄用量
發行量
教育界

主管:廣西壯族自治區新聞出版局

主辦:廣西出版雜志社

國際:ISSN 1674-9510

國內:CN 45-1376/G4

級別:省級期刊

中國報業

主管:中國報業協會

主辦:中國報業協會

國際:ISSN 1671-0029

國內:CN 11-4629/G2

級別:國家級期刊

中國房地產業

主管: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部和...

主辦:中國房地產業協會

國際:ISSN 1002-8536

國內:CN 11-5936/F

級別:國家級期刊

建筑與裝飾

主管:天津出版傳媒集團有限公司

主辦:天津科學技術出版社有限...

國際:ISSN 1009-699X

國內:CN 12-1450/TS

級別:省級期刊

財經界

主管: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主辦:國家信息中心

國際:ISSN 1009-2781

國內:CN 11-4098/F

級別:國家級期刊

文化月刊

主管: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

主辦:中國文化傳媒集團有限公司

國際:ISSN 1004-6631

國內:CN 11-3120/G2

級別:國家級期刊

期刊在線投稿系統
上傳文件
支持上傳.doc、.docx、.pdf文件
18年國內外學術服務,發表國際文獻請認準藏刊網官網

資深編輯團隊

專業設計投入方案

投稿成功率極高

企業信譽保障

對公交易更安全

人民群眾口碑好

高效投稿流程

審稿快!出刊快!檢索快!

正規刊物承諾

無假刊!無套刊!

投稿成功!

藏刊網提醒您

1.稿件將進入人工審稿階段,審稿后會有編輯聯系您,請保持手機暢通。

2.為避免一稿多投、重刊等現象影響您的發表,請勿再投他刊。

確定

投稿失??!

藏刊網提醒您

由于網絡問題,提交數據出現錯誤,請返回免費投稿頁面重新投稿,謝謝!

確定

藏刊網收錄400余種期刊,15年誠信發表服務。

發表職稱文章,覆蓋教育期刊、醫學期刊、經濟期刊、管理期刊、文學期刊等主流學術期刊。

  投稿郵箱:cangkan@163.com

本站少量資源屬于網絡共享如有侵權請您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

版權 2009-2022 版權所有:河北藏刊文化發展有限公司 工信部備案:ICP備20016223號 冀公網安備13010502002858號

青青青爽不卡一区二区_操婷婷色六月中文字幕_国产精品yjizz视频网_中文无码一级大片_A级毛片100部免费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