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是中國社會特有的現象。在黨的領導下,建設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是中國人民和中國共產黨共同的追求。那么,實現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依法治國的統一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關鍵。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依法治國首先是依憲治國。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與依法治國的統一首先是黨的領導與憲法的統一。如何正確處理黨的領導與憲法的統一既是一個實踐難題,也是一個理論難題。
1949 年新中國成立以來,中國人大共通過了四部憲法。在歷屆憲法文本中都出現了對黨的領導進行規定的現象,這是不同時期黨的領導的政治實踐在憲法文本中的體現。本文將歷屆憲法中出現的"黨的領導"的法律現象作為分析對象,以英國語言學家費爾克拉夫提出的三向度話語分析理論為框架,對其進行價值無涉的話語分析。
傳統的話語分析方法最早是語言學的范疇,語言學研究者運用語言學的理論對話語進行分析。社會科學研究缺乏對語言的關注,對話語的認識還沒有突破語言學的維度,僅僅把話語當作是顯而易見的東西。這時的語言學研究和社會科學研究處于一種分離的狀態。
隨著社會科學研究的深入,一些社會學家發現了話語在社會變化中的作用,發展出了語言社會學,其中最為重要的就是,法國著名的思想家米歇爾·??滤岢龅脑捳Z和權力的關系,話語的對知識和主體的建構性,話語具有的互文性等話語的社會理論。
英國語言學家費爾克拉夫認為:話語變化的背后是社會的變化,話語實踐的變化是社會變化中的一種形式。話語和社會結構之間是一種辯證關系,并且話語實踐是社會實踐的一種形式?;谄湓捳Z的社會學理論,費爾克拉夫認為對話語的研究,應該突破語言學的維度,將話語的語言特性和社會性結合起來,以話語的變化作為突破口,分析其背后的社會變遷。
在綜合語言學的話語分析理論和語言社會學理論的基礎上,他提出了一個實用的話語分析方法。費氏的話語分析方法將語言學中各種分析語言的方法和社會學中的有關社會的、政治的理論思想結合起來,考察社會變遷過程中語言扮演的角色。從文本層面、話語實踐層面、社會實踐層面探究話語的特點。這個分析方法既適用于語言學研究,又適用于社會和文化的研究。
在文本層面的分析是采用語言學的理論分析話語文本的特征。在話語實踐層面主要是基于對話語本身所具有的話語實踐本性進行文本的生產、消費、傳播過程的分析。在社會實踐層面分析作為社會實踐表現形式的話語實踐背后的話語秩序的產生過程。
本文將憲法中有關"黨的領導"的話語作為話語分析對象。
在文本層面,本文根據語氣的概念將憲法中有關"黨的領導"的話語文本進行分類,發現憲法中有關"黨的領導"的文本呈現出"N 陳述句+M 祈使句"的特點。根據哲學家休謨所提出的"事實與價值之分"的理論,本文認為,這種結構存在一種邏輯裂隙。
在話語實踐層面,本文發現在憲法中有關"黨的領導"的文本生產過程中立法者使用了預設的技巧。并且本文發現,預設的內容會產生從眾效應,從眾效應的產生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黨的領導的社會身份的構建,從而能夠加強和鞏固黨的領導。
在社會實踐層面,本文將憲法中有關"黨的領導"的話語看作是黨的領導的合法性建構的實踐。根據馬克思韋伯提出的合法統治的三種純粹類型將黨在不同歷史時期的合法性建構的重點進行了區分。本文發現根據黨在不同時期合法性建構重點的不同,憲法中有關黨的領導的話語隨之而不斷變化。
關鍵詞:憲法,黨的領導,話語,話語分析
目錄
導論
一、問題及意義
(一)實踐意義
(二)理論意義
二、研究現狀
(一)國內研究現狀
(二)國外研究現狀
三、概念界定
(一)憲法
(二)黨的領導
(三)話語及話語分析
四、研究方法與研究框架
第一章 文本分析:憲法中黨的領導話語文本的語用特征
一、語用之語氣
二、對憲法中"黨的領導"的句子的分類
三、"N 陳述句+M 祈使句"結構之間的邏輯裂隙:基于事實與價值之分
(一)事實與價值之分
(二)"N 陳述句+M 祈使句"結構之間的邏輯裂隙
第二章 話語實踐層面:預設與憲法中有關黨的領導的文本生產
一、預設
二、歷屆憲法文本生產過程中對預設技巧的應用
三、預設對黨的領導的社會身份的建構作用: 預設的內容產生從眾效應
(一)從眾效應
(二)預設的內容對黨的領導的社會身份的建構作用
第三章 社會實踐層面:黨的合法性建構對憲法中"黨的領導"話語的影響
一、合法統治的三種純粹類型
(一)馬克思韋伯提出的合法統治的三種純粹類型
(二)純粹類型適用的局限性
(三)合法性純粹類型在本章中應用的說明
二、黨的合法性建構對憲法中"黨的領導"的話語的影響:作為政治實踐的憲法中的"黨的領導"
(一)五四憲法:以傳統型合法性建構為重點
(二)七五憲法:傳統型合法性受損,以魅力型合法性建構和合法型合法性建構為重點,但是合法型合法性與法律虛無主義相矛盾
(三)七八憲法:對基于毛澤東的魅力型合法性的著重建構
(四)八二憲法:在法制背景下對合法型合法性建構的嘗試
(五)經過四次修訂后的現行憲法:在法治背景下對合法型合法性的建構
結束語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