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界是列強侵華的產物,它起初是在鴉片戰爭后作為列強在華的居留地出現的。但隨著列強的逐步擴張,租界變成一個西方勢力侵華的橋頭堡和基地。我們在認識到它是罪惡的淵藪同時,也不能不承認它也是我們窺視西方文明的櫥窗。
在這里,中西方文化斗爭、融合,是整個中國與西方世界在理念、觀點、制度等方面斗爭、融合、吸收的縮影。所以列強在租界建立的司法制度,即領事會審制度具有兩面性。一方面,體現了列強對我國司法主權的嚴重侵犯,但同時,我們也不能否認這種制度及其機構帶來的西方近代司法制度及理念,對我國司法制度及觀念的近代化起了不可忽視的作用。
所以客觀地評價它對中國近代社會的影響和作用,對我們深入評價租界在中國近代化過程中的地位和作用不無啟迪意義。
一、從華洋雜居看領事會審制度確立的必然
租界是列強在鴉片戰爭后,隨著洋人來華的居留地問題被提出的。在此后的九十多年中,租界經歷了多次變化和發展,租界中的司法制度即領事會審制就是隨其變化、發展而產生的。通過歷史事實,我們確定發現,領事會審制度是租界發展的產物,或者說,它是“華洋雜居”的產物。首先 :
租界地處華人居住區包圍之中,接觸、雜處在所難免。其次,列強來華的目的是獲取商業利益,他們是不甘心蜇居于租界之內的,他們要發財,要享受,要擴張,就必然以華人為媒介或雇傭剝削的對象。再次,租界相對于清政府統治的黑暗社會是比較安定的,由于戰爭,社會動蕩,或躲避追捕,政治避難等,大批華人涌入租界。隨著華洋分居局面的打破,中國人與洋人的交往日益增多。這樣,華洋之間的糾紛、訴訟,也就不可避免。
二、領事裁判權的延伸——中國司法主權的嚴重被侵犯
鴉片戰爭后,列強為了解決在華的華洋訴訟,強迫清政府取得了侵犯中國司法的領事裁判權,此后,隨著租界的發展和華洋分居局面的打破,列強為了更多地維護其利益,出于侵略和擴張的本性,開始謀求在租界內對華洋混合案件,乃至華人互控案件的領事會審權。如果說領事裁判權是列強侵犯中國司法主權的第一步,那么,領事會審權則是這種侵犯的延伸。會審法庭越權審判,侵犯中國司法主權的表現有以下幾個方面 :
(一)對案件量管轄權的擴展。上海公共租界“章程”中規定,會審法庭的權限僅是“錢債斗毆盜竊之訴訟案件”。對犯人僅能處以“枷杖以下罪名”,若“華人犯案重大,或至死罪或至軍流徙罪以上,中國例由地方正印官仰辦,倘有命案,也由上??h相驗,委員不得擅?!?。但實際上,會審往往僭越上述規定,擅自審理非管轄范圍的案件。
(二)審判權的僭越。在租界訂立的會審章程中,對純屬華人互控案件,無論民刑,外國領事不得干涉,概由中國法官自行審判,但事實上,外國領事及陪審對華人案件,亦常出庭會審,擅自裁斷。
(三)對司法行政的干預。按租界章程規定,領事會審法庭是清政府的一個地方司法機構,無論其對會審官員的任免、差役的雇傭,乃至經費的來源,均是清政府負責。然而,由于部分清廷官員的奴顏婢膝,使外國領事對租界的司法行政權指手劃腳,到處干預。
三、兩種司法體系的較量
外國殖民者視中國法制為不能接受之物不能不說是一個重要原因。他們認為中國法制存在以下缺陷。
第一,刑罰苛酷。
第二,法律不健全,如民事刑事案件不分,不設立律師和沒有陪審制度等等。第三,獄政腐敗,如監獄污穢不潔,罪犯死亡不足為奇,有時證人與告發人同受囚禁。第四,法律性質體現封建地主利益,專制性太強,不若西法,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這是領事會審制度對中國社會發生一定影響的原因,所以我們必須以辨證、全面的觀點看待中國司法界這一奇特的司法制度及其機構,因為我們不能否認它在侵犯我國司法主權的同時,也給腐朽的封建社會帶來了一些新的法制觀念,對中國近代法制的發生和發展產生了深刻的影響。
(一)律師辯護制度在訴訟中的使用。眾所周知,律師辯護制度是西方資本主義法制的一個重要內容。在中國出現律師,最先只是在上海公共租界內的領事會審法庭,而領事會審法庭的審案對象僅是享有領事裁判權的外人,律師辯護制度在中國司法機構中最早被采用,正是在會審機構,從 19世紀 80 年代開始,在處理華洋訴訟案時已允許雙方聘請律師互相辯駁。民國建立后不久,全國性的律師團體首先出現在上海,與此不無關系。
(二)在商品關系中重視契約的作用。在資本主義法制中,從某種意義上講,主要是為了保證和維護商品關系中契約的法律作用。租界華洋雜處,華洋之間的商品關系日有發展。會審公堂處理華洋商品關系中發生的糾紛,一般比較重視契約的法律作用。
(三)促使近代法制觀念影響的擴大。由于外國陪審官參與會審,不少案件的處罰摻雜了拘押、罰款等西方法制手段。1905 年,清政府在預備立憲時期宣布廢除肉刑。租界會審會堂未嘗不是一塊先行之地。同時我們發現租界內華人之間、華洋之間稍有錢財糾紛、盜竊斗毆等事件均訴諸于會審公堂,這從另一側面反映出在租界范圍內,由司法機關解決糾紛,是在當時封建制度下法制觀念的突破與強化。
總之,領事會審制度為中國租界內的特殊司法制度,在特殊的歷史條件下產生,在錯綜復雜的對立和沖突中存在了很長時間,集中反映了隨不平等條約而來的治外法權在華的強化過程,但它對西方先進司法制度及法制觀念在中國的傳播起了不可忽視的作用。從這一治外法權產生的怪胎身上,折射出租界對近代中國社會復雜的影響。